《石家莊市養犬管理條例(修訂)》規定,養犬人應當將飼養的犬隻按照下列時限送至有資質的動物診療機構接受犬狂犬病免疫接種,並取得犬隻免疫證明:幼犬出生滿三個月之日起十五日內;已經接種犬狂犬病免疫的,有效期屆滿前;其他犬隻自養犬人取得犬隻之日起十五日內。
養犬人放棄飼養或者不具備飼養條件的,應當將犬隻送交具有養犬條件的單位、個人或者犬隻留檢場所。虐待犬隻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遺棄犬隻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每隻處五百元罰款。攜帶犬隻外出時主動避讓他人,尤其是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如有違反,養犬人將被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可以並處五十元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多次違反規定或者造成不良影響的,可以沒收犬隻並吊銷養犬登記證。攜帶犬隻乘坐電梯時,應當徵得其他乘坐人的同意,併為犬隻戴嘴罩(套)或者採取懷抱、將犬隻裝入犬籠或者犬袋等其他約束措施。否則,養犬人將被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再次違反規定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多次違反規定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屢教不改的,可以沒收犬隻並吊銷養犬登記證。
對於大家普遍關心的“養犬人可以透過哪些方式進行養犬登記”的問題,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解釋說,養犬人可選擇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進行辦理。線上辦理:養犬人可以微信搜尋關注“石家莊養犬管理”公眾號,按照提示上傳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犬隻全身電子照片、犬隻狂犬病免疫證明等。待《石家莊市養犬管理條例(修訂)》實施後,養犬人還需要上傳戶口簿或者居住證、居留證,房產證明或者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對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自收到養犬登記申辦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稽核並及時發放養犬登記證及犬牌;不予登記的,將及時反饋理由。提供虛假材料或者資訊騙取的養犬登記證無效。
對於手機上網不方便的養犬市民,可以在為犬隻注射狂犬病疫苗後,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前往居住地轄區派出所進行辦理。養犬登記證、犬牌遺失或者損毀的,養犬人應當自遺失或者損毀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申請補發。
來源:燕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