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生命時報
如今,醫患法律性文書越來越齊備,但是醫患關係卻越來越緊張。說實在的我經常在懷疑,我們的這些西方式的法律平等,是否真像說的那樣正確、有效?
讓患者和家屬自己決策,不見得是一件好事,或者說,有時這可能是不可承受之重。美國人當年搞醫患平等,一切患者都有被告知與決定的權利,律師隨時監督,這本身沒有理論錯誤。但患方在嚴重缺乏相關知識的基礎上承擔這樣的責任,其實是一種煎熬。一旦治療不順利,就會從嚴重的自責發展成向醫務人員發洩,來緩解自己的心理重壓,甚至精神完全崩潰到殺人犯罪。
實際上,社會上有識之士一直有不同的聲音:對於醫患關係,唯一有用的就是信任。患方應該充分了解治療方案和理由,但在治病決策上,應該在信任的基礎上由醫生決定,患方只要理解就行了。有時讓患方自己決定,真是太難了,太難了!至於一旦出現意外,也應該在互相信任和理解的基礎上由第三方判定,而且醫生應該獲得相當程度的免責。這是因為醫學的不確定性實際存在著,只要醫生盡心盡責、素質高尚,就可以了。而我們現在的社會,似乎一切都建立在不信任的基礎上,這才使得醫患關係變得如此不堪。如果不斷惡化下去,就會出現醫院就算有理也說不清,因為醫療本身就沒有完美,最後只好花錢息事寧人。最終國家資產大量流失,醫鬧大肆撈錢,醫生則會設法找沒有風險的方法而不優先考慮效果,治療就越來越保守,患者得不到盡全力的治療,實際受害匪淺。這與我國希望的發展方向是背道而馳的。
簽署術前同意書時,我天馬行空地想到了上面這些。拽回思緒,今天的我已經不是當初那個醫學生,而是給別人開了幾十年刀的專家,自然明白手術同意書上簽字的一切意義——其實就是沒意義。你希望醫生給你什麼資訊呢?讓手術絕對有保證、創傷很小、不出現任何問題……這樣的交代,作為患方自然是希望聽到的。但如果你是一個講科學的人,會明白這種不切實際的幻想不可能實現。因為,所有手術大機率肯定是安全的、順利的,但一切事情沒有絕對,何況是人體這種最為複雜多變的情況呢?患方只要明白該不該手術就可以了,其他的真是擔心也沒有用。
對此,一位著名的管理學家在瑞士洛桑管理學院課堂上給我們講課時,曾說得很坦白:“在醫療問題上,醫患契約根本沒用。治病其實很簡單,要是不信任這個醫生,就換另外一個;如果信任,就一切聽醫生的,並且認命吧。作為外行,你的知識永遠無法正確判斷該如何做,所以就不要白費勁了。”
想到這些,我對正在努力給我說明每一項的主治醫生說:“不用說了,我都聽明白了,完全信任你們,我來簽字好了。”主治醫師明顯地大大鬆了一口氣——再也不用在一個醫學大家面前小心翼翼地解釋了,或許他也明白這些沒什麼用。於是,他心領神會地趕緊把筆遞給我,而我也不再像幾十年前那樣戰戰兢兢地簽字了,而是考慮怎樣把字寫得帥一點,然後一簽而就。擔心是客觀存在的,但那又能怎樣呢?自己不可控的事情就交給醫生吧。
晚上,為了避免自己胡思亂想,我吃了安眠藥一覺睡了過去。第二天被叫醒的時候,還在半睡半醒的舒適狀態下,耳邊是一陣陣安慰:“千萬不要緊張,小手術而已……”我心想:“我還糊塗著呢,就想繼續睡覺。”於是也就老老實實地像個聽話的木偶,脫光衣服躺到接患者的推車上,蓋上被子,周圍似乎圍滿了家人和護士醫生,朦朦朧朧地一路被推向手術室,天花板的燈光不斷在眼前閃過,這種行進方式是從來沒有過的體驗,忽然有一種很玄幻的感覺,就像是飄向了手術室,有那麼一瞬間,覺得這一景象很浪漫,永遠不要消失才好。也許那不是浪漫,而是對未知的事情充滿期許吧。(連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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