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飛案,表面看是揭露資本市場操縱大戲的“英雄”行為,說穿了,只是資方,盤方,中介方,上市公司相關人員之間的一個利益分配不均,或者被跳單的一個魚死網破的行為。
而資方,盤方,中介方,上市公司相關人員聯合起來假借市值管理名義,操縱股價的行為其實過去一直存在於資本市場,一方面由於這些行為並上不得檯面,而且大多隱於言語之間,沒有明確證據可以獲取。另一方面,這些合作方之間合作關係其實非常弱,沒有合同約束,很容易被跳單。就曾經發生過上市公司委託盤方操盤,並繳納保證金,最後盤方並未操盤,而是捲走保證金,上市公司也沒法去報警,咋報,難道為了操縱股價被騙?只能囤了淚水往肚裡咽。
當然筆者想說的是,葉飛案把這個過去普遍存在於資本市場的聯合操縱股價事情捅出來了,包括拉昇到一定市值找公募基金接盤等等。是如何利益分配從而實現“割韭菜”的大戲。這也給監管肅清資本市場,提供一個公平的環境創造了一個條件。更好地保護了散戶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