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2002年7月27日,烏克蘭1架蘇-27表演特技時墜毀,78人死亡,100多人受傷,這是史上最為慘重的一次航展空難。
有的網友很好奇:經常看到一些戰機失事事件,那麼戰鬥機墜毀了,飛行員要不要賠錢?
答案是否定的,也沒幾個人能賠得起啊!單論戰鬥機的造價,還不算上面搭載的導彈,美軍一架F-35的售價就要1億多美元,換算成人民幣的話,那就是七八億了。美軍一名普通飛行員的年收入加上各方面的獎勵和福利,也只有30多萬美元。如果真的需要賠償,按照美軍飛行員的收入,恐怕要200多年才可以還清。再說,戰鬥機在空中發生事故墜毀,飛行員很難逃命。人都不在了,那麼該去找誰賠償呢?總不可能找飛行員的家屬賠償吧!
圖:我們經常看到飛行員英姿颯爽的樣子,其實他(她)們承受著常人難以想象的艱難和危險,他們是最勇敢的戰士。
無論何時,飛行員都比戰鬥機的價值更大。我們常說,飛行員的價值,相當於和他體重等量的黃金。這話是有道理的,戰鬥機墜毀了,還可以再造。如果飛行員沒有了,再培養一個合格飛行員實在太難,付出的成本也很高。
以美軍飛行員為例,至少要有2000小時以上的飛行時間,才有資格被評定為“王牌”。這些人都是各國軍隊的寶貝,對空軍的戰鬥力以及建設發展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僅舉一例,戰鬥機試製出來後,需要飛行員來試飛,以此檢測戰鬥機執行的情況和裝置資料。試飛員就來自王牌飛行員,屬於精英中的精英!殲-10戰鬥機首席試飛員雷強,為了中國空軍發展,先後試飛200多架戰鬥機,稱得上是中國空軍的“元老”級人物,如果非要給他算個價值幾何,恐怕10架殲20也抵不上他一個人。
但有一點需要特別說明,不賠錢不代表啥事沒有。戰鬥機飛行員駕駛戰機,遇到險情成功跳傘,導致飛機墜毀後是不會追究賠償責任的。但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會對飛行事故進行調查。如果是人為因素導致飛行事故,可能會追究責任,受到相應處分甚至停飛。對於視榮譽高於一切、視飛行如同生命的飛行員來說,受到這樣問責和處分,比經濟賠償還要嚴重、還要痛苦。
圖:2003年9月14日,美軍“雷鳥”噴氣戰機在航展中墜毀,飛行員彈射逃生。
圖:2010年7月23日,加拿大一架大黃蜂戰機墜毀,飛行員跳傘逃生。
四代戰鬥機非常昂貴,三代機也不便宜,當然經不起飛行員隨便摔。即使土豪般的美國空軍,也對飛行事故控制很嚴。飛行員遇到險情時雖然可以跳傘,但仍然有保護戰機的責任。當然也是有特例,“摔機大國”印度空軍就排除在外。根據資料統計,印度從組建空軍到現在已經摔了上千架飛機了,這些飛行員也沒什麼好果子吃。
印度空軍摔飛機的頻率太高,飽受詬病
飛行,是勇敢者的事業。戰鬥機飛行員在空中遭遇突發險情,是很正常的事。一般的小問題,憑藉飛行員隨機應變就可以處理好,人機俱存。如果遇到一般的小情況,飛行員就放棄飛機輕易跳傘,那肯定是要受到懲罰的。輕度損失則是禁飛,造成重大損失的直接上軍事法庭。1981年,蘇聯空軍飛行員駕駛米格-23戰鬥機,飛行途中單發引擎發生故障。原本險情可以排除,但飛行員卻過於緊張,選擇了跳傘逃生。結果發生悲劇,戰鬥機撞向人群,導致幾十人喪生於墜毀事故。這名成功跳傘的飛行員,最後也被送上了軍事法庭,且被判處死刑。
圖:2016年6月2日,美軍一架F-16當著奧巴馬的面墜毀,飛行員跳傘逃生。
如果飛行員在空中遇到重大險情,根本無可挽救,那必須跳傘。中國空軍飛行員是世界上最優秀的飛行員,遇到突發險情時,首先想到的是排除險情,保住戰機,為國家減少損失,還可以收集特殊飛行條件下的資料。但也正因如此,有的飛行員錯過了最佳的跳傘時機,導致機毀人亡。從1952年以來,中國空軍遇到3000多次空中險情,僅試飛員就犧牲了20多位,還有眾多的英雄飛行員血灑長空。他們,是最值得尊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