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老雷
今天(9月23日),秋分。
2021年所剩下的日子,也不到100天了。
戰友,你今年的假,休完了嗎?
近日,《解放軍報》又一次在“法治軍營”版塊,專門關注了軍人的休息和休假的問題——
截圖自9月22日《解放軍報》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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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幾年,練兵備戰持續深入,身處其間的戰友們,有一個很深的體會:
駐訓時間變長了,強度增大了!
由此,戰鬥力提升是比較明顯,帶來的影響就是——
官兵正常的休息和休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
由此,對於很多戰友而言,特別是對基層的戰友們而言,就面臨了一個“新問題”:
“工休矛盾”。
對於各個單位來說,對於各級領導而言,也迎來了一個“新考驗”:
既要確保駐訓任務高質量完成,又依法保障官兵休息權休假權。
以上這些情況,是軍報這次關注官兵休息休假的一個大背景。
目的就是為了在保證野外駐訓正常開展的同時,加強官兵休息和休假權利的保障。
畢竟,法規已經明確:軍人享有年休假、探親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第三十八條)
如何在駐訓期間,依法依規、科學地安排官兵休息休假,軍報直接舉了兩個例子。
首先,用第一個例子來講講“休假權”的保障——
例① 空降兵某旅:加強統籌,讓官兵“能休則休”
前期,正在北戈壁開展實戰化訓練的空降兵某旅上士陳開躍,接到休假通知後,非常感慨:“真沒想到,駐訓期間還能休假!”
之所以讓官兵在駐訓期間休假,還是一個“遇到問題—改變觀念—解決問題”的過程——
1、遇到問題:
如果駐訓期間安排幹部骨幹休假,勢必造成人手不夠、工作緊張;
如果不安排,將導致後續休假過於集中,矛盾更加突出。
2、改變觀念:
探親休假是官兵應當享受的權益,
野外駐訓是部隊必須完成的任務,
要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點。
3、解決問題:
加強科學統籌,把“能休則休”落到實處;
旅人力資源科與作訓部門溝通協調,制訂《實戰化訓練期間官兵探親休假實施細則》,根據任務特點合理調配休假比例,在保證人員在位率、不影響訓練計劃的前提下,對休假條件、流程、週期等進行明確規範;
堅持“分批休假”和“應急休假”相結合,既滿足有特殊情況的官兵能夠及時休假,又保證官兵能夠正常落實年度休假計劃。
最終,達成的效果就是,實現了“完成任務和落實休假兩不誤”。
接下來,用另一個例子來講講“休息權”的保障——
例① 第71集團軍某旅:落實補休,給官兵“充電加油”
這則新聞所講述的事情,其實很簡單:
在野外駐訓期間,由於長時間滿負荷、連軸轉,某個班戰士疲憊不堪。
隨後,在連務會上招受批評,“十班個別戰士最近精力不集中,工作狀態有所下滑,班長要好好抓一抓……”
可是,精神狀態不好,總是有原因的——
駐訓期間,負責裝備維護的官兵尤其繁忙,他們在工作日要與戰友一起參加教育訓練,到了週末和節假日又要犧牲休息時間,進行裝備檢修保養。
由於長時間連續工作得不到休整,一些官兵難免狀態不佳。
這就牽扯到“休息權”的問題——
條令規定,節假日期間值班、執勤以及執行其他任務的人員,任務結束後,通常安排補休。
所以,報道里提到的這個單位,後續明確:
要嚴格落實補休,依法保障官兵權益。
在日常實踐中,既要教育引導官兵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作風,也要堅持以人為本,多一些關心關愛,把休息休假有關政策制度落細落實,讓官兵充足電、加滿油。
至此,野外駐訓期間,官兵的休息權,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我們都知道,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對於個體來說,利用野外駐訓的機會,提升技能、增強本領,是很必須的。
但同時,只有休息好,才能有更持久的精力去完成後續的任務。
補休也好,休假也罷,都是有法規和制度作為支撐的。
法規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和落實啊!
這也是這一次,軍報把“休息休假”問題,特地放到“法治軍營”版塊來說的重要原因之一!
總之,我們一定要重新樹立一個觀念:
想休息,絕不是貪圖安逸;
不休假,也不是態度積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