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天,兩個手拿磚塊的少年站到十幾層高的樓頂,只見他們笑嘻嘻對視一眼,同時鬆手把磚塊往樓下砸去。
一個從樓下路過的幼兒園小孩無辜被砸,當場失去生命。
審判之日,法官強硬要求死者家屬離開法庭,然後只花了三分鐘時間開庭,就放走了兩個少年犯。
更氣的是五年之後,這兩個少年犯再度犯案。他們性侵、勒索、虐待、嫖娼無惡不作......
甚至直到站到了法庭上,依舊態度囂張滿嘴謊話毫無悔改之意。
對於這樣的孩子,該不該因為年幼就放過?對於這樣不負責任的法庭,又該不該追責?
不妨來看看網飛新出的韓劇,尋找答案——
《少年法庭》
光說本劇主演是百想視後金惠秀,似乎就足以說明這部劇有多穩了。因為放眼韓國演藝圈,金惠秀屬於是那種少有的名字即口碑的演員。
在我看來,金惠秀不僅很會演戲,更會挑劇本。
在她眾多代表作中,國內觀眾最熟知的應該算是電視劇《訊號》,近27萬人打出9.2評分。
不過早在2006年,其實她就已經出演了無敵作品《老千》,這部片子在韓國人心中屬於必看系列,直到現在各種綜藝節目裡都會出現模仿片子裡經典場面的橋段。
最近這幾年,她主演的《中國城》《國家破產之日》《鬣狗式生存》也都不錯,各種大獎提名讓很多演員都羨慕不來。
瞭解一下這些作品,就能知道我為什麼說她會挑劇本。
《訊號》,講警察用盡方法解決長時間未解案件,案件全取材於現實案件。
《國家破產之日》,講上世紀亞洲金融風暴韓國破產前一週銀行和金融業發生的動盪。
《鬣狗式生存》,講以法律為生存武器的律師為上流階層代理案件遇到的種種狀況。
題材夠大膽,討論夠深刻,主題夠明確,是這些作品的相似之處。
今天介紹這部《少年法庭》,也是如此。不僅深度和專業齊飆,更重要的是,它不只是用來娛樂觀眾,而是著眼去對糟糕的社會現狀做出一些改變。
整部劇一共十集,分幾個故事來講述年輕的少年犯案之後,專門負責審判他們的少年法庭會做出如何行動。
女主沈恩錫(金惠秀 飾),就職於地方法庭,專管審判少年法庭。
你難以想象作為一個手握法槌的法官,她對少年犯有多麼厭惡至極。
每次開庭,只要證據確鑿,她一定會在可能的範圍內下出最嚴重的懲罰,判個對方面如死灰。
有很多人會說,犯錯的人還是個孩子,還年輕,就算了吧!
但對沈恩錫來說,這些都是屁話,只要犯罪就該狠狠地罰,嚴懲不貸!
她的立場非常簡單:
只要犯罪,不論是誰都該得到相應的懲罰。如果不知道法律的可怕,是不會知道傷害別人需要付出慘痛代價的。
受害者受傷甚至失去生命已經是事實,對於無辜家庭的傷害已經難以磨滅,為什麼只因為罪犯是孩子就要輕輕放過?
不是所有孩子都童真都值得被珍惜,尤其是犯罪的孩子,很多人本性就陰暗到令人害怕。
更何況,他們中的很多人在接受了懲罰之後,都會再偷再搶,或是犯下更嚴重的錯。
這樣的他們,憑什麼能如此輕易因為年齡的理由被諒解?
看故事開頭講述的第一起案件就能理解這種心情了。
一個年僅9歲的男孩,被人誘拐至家中殺害,死後他的屍體被罪犯用斧頭肢解,丟棄。
沒多久,罪犯就來自首了。令人震驚的是,這是一個不滿14歲的少年。
他承認自己的一切罪行,站在法庭上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
他有備而來,一邊說自己有思覺失調症(可導致思想紊亂、妄想和幻覺),不是故意殺人。同時,他也很清楚因為自己的年齡未滿14週歲,完全可以自保。
但是,一個患有思覺失調的少年,竟然可以在故意謀殺肢解屍體之後仔細清理犯罪現場,獨自完成拋屍,這明顯是有問題的。
沈恩錫往下再追查,才發現這個14歲少年竟然是故意給人背鍋。
真正下手殺人的罪犯是一個16歲的女孩,她也知道,如果不滿14歲的少年去自首,這起案件就是單純的少年保護事件。
可如果自己被警方發現,就會被定性為少年刑事案件,最重刑可判處20年有期徒刑!
有計劃地作惡,然後摳法律漏洞讓自己逃過制裁,正是這樣的年輕人做出的舉動。
可悲的現實是,當孩子們佔了年齡的便宜得到了寬大處理之後,下次就很有可能會再犯再錯。
因為他們覺得,法律無法保護每個受害者。只要自己能鑽空子,法律也是一個很好糊弄的東西。
如果不是血的教訓就在眼前,一定會有不少人不敢相信。畢竟即便是親生父母,也不會相信自己的孩子竟會做出這種事情。
可如果人人都帶著惻隱和包容之心來看少年犯,一定會在不知不覺中放過很多這樣的故意犯案的惡人。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對待少年犯才是正確的呢?
犯了錯,人生可以重新開始,但前提是能夠改過自新,接受應得的懲罰後再重新做人。
同時我們也要反思,社會環境和少年法庭真的沒有責任麼?
呼籲廢除《少年法》的聲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不少人確實希望法庭能夠把罪犯不論年齡一視同仁。
因為《少年法》第一條就寫,要以幫助少年健全成長為目的,確保孩子們不再捲入犯罪行為。
但是從實際統計資料來看,明明社會一直在進步,2001年度較1992年度的整體犯罪率竟然增加了31.9%之多。
社會倫理道德底線因為這些少年罪犯遭受衝擊,被害人和家屬的心理創傷也無法癒合。
不僅韓國如此,我國的現狀也並不樂觀。
2012年,衡陽一個12歲的少年殺害三名親人,其中有兩個孩子。殺完人之後,他甚至還搶走了死者身上的手機和錢財,用來出去玩。
2018年,甘肅一名7歲女童被懸掛在樹杈上死亡,罪犯是一個9歲男童。他不僅在故意殺人後將死者屍體倒掛意圖造成死者上吊自殺的假象,而且還用手猥褻了死者。
2019年,大連一個13歲少年殘忍殺害一個10歲女孩後因為不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追責刑事責任。
2021年,陝西一個13歲男童用誘騙的方式把同村6歲男童帶到家中加害致死,然後藏屍15天。由於被害人和作案人均系未成年人,案件相關資訊沒有公開。
當然,我列舉的這幾例只是冰山一角,新聞中的案例多之又多,很多青少年犯罪事件的惡劣程度都超乎人想象。
這種情況下,如果說出“他還是個孩子,放過他吧”這種話,是否真的恰當呢?
被傷害的受害者,又有什麼理由被這樣對待?
誰來給他們的生命一個交代?
因為大連少年殺人事件社會關注度高,當年的人大常委會還特地審議了《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
不過簡單粗暴降低刑責年齡並不是有效方法,如何合理靈活面對未成年人犯罪,早就成為了國際社會上需要重點關注的議題。
現在能看到專門討論這個話題的電視劇作品出現,引起更多人的關注和重視少年罪犯的問題,不論怎麼說都是值得鼓勵的。
每當看到這種劇,我都會忍不住想說韓國人真敢拍,相比之下這確實是現實。
為什麼韓國總是會挑社會的陰暗面,人性的複雜甚至是點名國家法律上的缺陷來拍電視電影?
首先免不了一個大前提,人家確實能拍,拍了能播,這很重要。
其次我們必須承認,透過電視電影來引起人們對社會上值得被注目的話題的關注,也是一種有效宣傳渠道。
如果人人都不在意,當這種災難有一天落到自己頭上,那種心痛又與誰言說?
最後我認為還有比較重要的,是創作這類作品的確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推動社會發展,當有了更多的人去關注去反省,影響力逐漸變大,我相信糟糕的情況一定會慢慢變好。
這是文藝作品的另一種作用,不可忽略,也永遠值得被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