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候,鳳凰和公雞是一對好朋友。鳳凰為哥,公雞為弟。它們的長相差不多,都有一身好看的羽毛,但比起孔雀來,還差一大截。它們的翅膀沒有長力,只能飛上屋,不能飛上天。
那一年,天帝要選十二生肖,各種各樣的禽畜鳥獸,都一齊奔赴西天。因為公雞決心大,路上從不貪閒,連走帶飛,結果被它奪了第十名,排上“酉”字位。天帝一看名單,嘿,這麼多的飛鳥,白長了輕巧的翅膀!卻給笨重的公雞爭先了。便稱讚道:“上天也不難, 只在有心者!好公雞,我今天要賜你錦衣一件,從此上天落地,就可自由地飛翔了”。馬上命織女到內庫拿來一件五彩繽紛的羽衣,給公雞披上。就這樣,公雞不但能行空萬里,而且比孔雀還要漂亮萬倍。
公雞穿著金光耀眼的綵衣,從天宮飛回人間,馬上去找鳳凰。鳳凰見了大吃一驚,心想,它如今從西天衣錦歸來,聲價百倍,我該怎樣稱呼它呢?然而公雞依然和過去一樣,還是親親熱熱地叫鳳凰為哥哥。
自此以後,年年百鳥競美節,公雞都要飛到天上去,參加百鳥為它舉行的盛大舞會,大家尊它為百鳥之王。公雞從天上回來以後,總是先去找它的鳳哥哥,向鳳哥哥講述百鳥節中碰到的有趣事情。鳳凰聽了,心裡十分羨慕。又一年的百鳥節到了。鳳凰向公雞懇求:“弟呀,年年百鳥節,你都飛到天上去,只留我孤單單在這裡,真不好受!好弟弟,今年百鳥節,你那漂亮的綵衣借我用一用,讓我也到天上去快樂一番!”
公雞見鳳凰要借自己心愛的綵衣,心裡不大願意,但想想大家是多年的好朋友,也不好推卻。於是講定只借一次,在天亮以前歸還。就這樣,公雞脫下美麗的綵衣,給鳳凰披上。鳳凰也脫下自己的羽衣,給公雞披上。然後鳳凰就辭別公雞,一張翅膀,扶搖直上,一下就飛到天上去了。
在百鳥節的盛會上,鳳凰展開那美麗的翅膀,金光閃耀,翩翩起舞。百鳥都為它伴舞,為它歌唱,這一場面,使風凰感到十分滿足,特別得意。等成會散後,鳳凰忽然想到這身上的綵衣是借來的,不是自己的,如果一旦還給公雞,就將立劉失去美麗和榮脊。它這樣一想,就起了貪心。
這天后半夜,公雞等在草蓬腳跟,左等鳳凰不來,右等鳳凰不來。它便走到籬笆邊,向天空望望,見天快亮了,還是不見鳳凰回來,心裡十分著急,於是昂起脖子,向天空高叫:“鳳哥哥,還我哪!鳳哥哥,還我哪!”鳳凰在天上聽見了,知道公雞在向它討還綵衣。它便裝聾作啞,任你公雞怎樣聲嘶力竭地叫喊,只當不聽見。
天亮了,公雞看看叫不回鳳凰,就慢慢停止了啼聲。但一到第二天天快亮的時候,它又想起了鳳凰的諾言,於是伸長脖子又向天空高叫:“風哥哥,還我哪!鳳哥哥,還我哪!年年月月,都是如此。
鳳凰自從在公雞身上賴來了五彩繽紛的羽衣雖然成為世界上最美麗的飛鳥,但由於它做了虧心事,沒有臉皮再見公雞,只好永遠躲在天上。正因為這樣,人間就再也見不到它的蹤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