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流士一世首先對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機構進行改革。由於波斯帝國國土廣闊,大流士一世在波斯設定了四個首都分別是波斯波利斯、厄克巴丹、蘇撒、巴比倫。蘇撒是全國最富有的地方,所以波斯國王大部分都住在蘇撒,同時蘇撒也是全國的行政中心。在地方設定了二十個行省,行省的最高長官是總督(王的保衛者),這些總督在大流士一世改革後通常由波斯貴族擔任,但是為了避免總督權利的膨脹,實行了軍政分治的政策。總督和軍事長官同時由國王親自任命,總督有負責行政事務,為帝國中央徵收賦稅,監督省內的行政官員等權利。雖然,總督有為中央收取賦稅的權利,但是總督的收稅權是受到監督的。大流士重視對稅收進行監督,所以他有一個情報監督系統。“他的情報系統是透過他的“耳目”,即國王的情報人員運轉的。這些“耳目”構成了迅捷的情報傳遞網路。對這個情報傳遞系統大流士極為重視。”。可見地方總督雖然有收取賦稅的權利,但是實際權利還是控制在大流士一世手中,這也可避免總督的做大和腐敗。同時“大流士還在總督身旁置秘書一人,作為中央與總督的聯絡員,實際上是國王的親信,負責監視總督的一切行動。”軍事長官負責統領行省的軍隊,他直接聽令於國王。在當時那個年代就已經有了軍政分治的思想是非常可貴的,這種軍政分治政的實施也是使得波斯帝國在大流士一世改革後國內局勢平穩的因素之一。透過中央行政和地方行政的改革能夠把大部分權利都集中在波斯貴族手中,一定程度上減少叛亂的發生。
經濟上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確定貢賦稅,建立一套完整的賦稅制度,另外對貨幣制度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在大流士一世改革之前波斯國內沒有固定貢稅,而是用送禮的形式交納貢稅的。大流士一世把貢稅確定下來。在行政改革方面大流士就把波斯劃分為二十個行省地區,每一個行省地區收稅的貢稅是不一樣的。例如,第一地區,居住在亞細亞的希臘等民族要收取四百塔蘭特白銀的貢稅。第二地區,美西亞,卡地亞人要交納五百塔蘭特白銀……第二十地區的印度因為盛產沙金,則收取三百六十塔蘭特的砂金。波斯民族作為統治民族不需要繳納貢稅,這也可以看出大流士一世善於收攏人心的。根據希羅多德《歷史》敘述“正是由於貢稅的確定以及諸如此類的措施,波斯人才把大流士稱為商人,把剛比西斯稱為主人,把居魯士稱為父親。”大流士一世改革後確定了貢賦稅,波斯人認為大流士一世變成了商人,因為他在每件事上都貪圖小利。改革幣制,規定全國的貨幣分為三種,分別是,金幣、銀幣、銅幣。金幣又稱作“大流克”,重8.4克,只有帝國的中央政府才可鑄造金幣,另外,這種金幣不是真正的流通貨幣。銀幣和銅幣的鑄造權下放到行省和某些城市。銀幣是當時波斯國內主要的流通貨幣。
一個強大的帝國不能沒有強大的軍隊,為了適應國家統治的需要,大流士進行了軍事方面的改革,以求達到強兵的目的。大流士一世建立一支由波斯人組成的不死隊共一萬人,所謂的不死隊就是這支軍隊的數目是不變的,由於各種原因導致人數缺失就會立即補上。把全國劃分了五個軍區,每個軍區長官管理幾個行省的軍事長官,軍區制度的建立是歷史上首創的,可以提高軍隊的管理效率,軍區首長對國王負責也加強了大流士一世對軍隊的控制。“樹立波斯貴族在軍隊中的絕對領導地位。波斯本部的軍隊是帝國軍隊的核心,而駐防各省軍隊的軍官多由波斯人擔任。”從這一點可見大流士一世的軍事改革也是為了讓波斯貴族掌握軍權,由波斯人貴族掌握軍事力量可以提高向心力,從而一定程度上減少叛亂,這也是維持國家穩定的一個方式。建立多種兵種,波斯的軍隊有步兵、騎兵、工兵、海軍、象兵等兵種。各兵種可以協同作戰,這就大大提高了波斯軍隊的戰鬥力。建立閱兵制度,國王駐地周圍的地區由國王親自檢閱,離國王遠的地區國王會派遣特使去檢閱,這樣來顯示國王的權威。其實,顯示國王的權威是一方面,對軍隊的檢閱實際上是加強對軍隊的聯絡和認識,也是加強軍隊控制的一個方式。
波斯帝國疆土廣闊,要對整個國家進行有效的治理大流士在波斯帝國進行大量的交通工程建設。在陸地上修建驛道,最重要的一條驛道是從都城蘇薩一直延伸到小亞細亞沿岸的以弗所,全長達2400多公里,也可見修建驛道的工程是非常大的。驛道每隔二十五公里就有一個驛站,每一個驛站都有騎手和馬匹進行輪換,如果有緊急的公文需要傳送儘可以透過驛道進行傳送,速度非常快。大流士一世不僅僅注重陸上的交通,也注重海上交通和河運。公元前516年大流士派人從喀布林河和印度河匯流處出發,入印度河後順流而下,進入印度洋後,經過波斯灣,環繞阿拉伯半島,抵達今天的蘇伊士港,這次航行促進了波斯的海上貿易。公元前518年大流士就決定開鑿蘇伊士運河,大流士在埃及法老尼科開鑿運河的基礎上繼續開鑿,完工後可以容納兩艘三層槳座的戰船並排航行。
法律有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作用,大流士也意識到用法律治理國家的重要性。大流士建立了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要制定一部法典是非常不容易的“好在要制定這樣的法典可以利用居魯士的經驗,也可以從巴比倫的漢謨拉比的傳統中得到啟示。” ;“公元前516年,大流士下令給埃及總督,讓他選拔埃及士兵,祭司和書吏中的的哲賢送往蘇撒王宮,以便收集和編寫法老,祭司和士兵的法律。這項工作進行了22年才結束。”。可見大流士一世制定這一部法典雖然花費了他很大的心血,但是最終也是發揮了其法典的作用。波斯帝國民族眾多,語言多樣。大流士一世為了讓他的政令得到更好的實施,決定確立一種官方文字。他把當阿拉米語作為波斯帝國官方的語言。為什麼會使用作為阿拉米語作為官方語言,其一,這種文字的字母簡單,每個字母最多不超過六筆;應用廣泛實用性很強。其二,“由於波斯米米低貴族所受的教育崇尚武力,自然對文牘事務不感興趣,因此行政文牘事務多交由被征服的民族的人辦理,主要是阿拉米人。所以,在阿契美尼德版圖內阿拉米語成了宮廷和官方語言。”。
“宗教是古代文化的載體,是帝國文明的核心和基礎。任何一個帝國都有自己的宗教或近似宗教的文明。帝國的文明交往也離不開宗教價值系統帶來強烈政治歸屬感。”。在宗教上處理不當也往往會造成混亂,甚至造成大規模的戰爭。十六世紀就因為宗教信仰問題,爆發宗教戰爭,死傷無數,也造成國家經濟上的負面影響。大流士一世是明智的,他把瑣羅亞斯德教尊為國教,同時實行宗教寬容其他宗教政策。瑣羅亞斯德教(祆教、拜火教)經典是《阿維斯塔》。這種宗教崇拜最高的神是阿胡拉馬資達,代表幸福和光明之神。波斯人特別崇拜火神,瑣羅來斯德教興起後便把火神說成是阿胡拉馬資達之子,把火神作為光明的象徵,並規定禮拜聖火為其主要宗教儀式所以又被稱為“拜火教”。瑣羅亞斯德教宣揚生命是一個不斷戰鬥的過程,最終阿胡臘瑪士達和善人最終取得勝利;死後靈魂審判,善行多於惡行進入天堂,反之交給惡神阿利曼。“大流士尊奉瑣羅亞斯德教的目的,就是為了號召人們崇尚善神阿胡拉馬資達,宣稱他之所以成為萬民之主乃是阿胡拉馬資達的旨意,藉以從精神上鞏固帝國的統治。”18在宗教寬容方面,波斯帝國有這個先例。居魯士就曾經寬容猶太教,居魯士在攻佔新巴比倫的時候就釋放了囚困在那裡的猶太人,同時允許他們回到耶路撒冷,並幫助猶太人重修聖殿,居魯士就成了猶太人的“救世主”。居魯士是保護猶太人的信仰的。大流士一世期間也實行宗教寬容政策。大流士一世允許曾經進行過叛亂的埃蘭人有自己的神;繼續幫助猶太人修建耶和華聖殿,使得聖殿的修建得以完成;幫助埃及人修建阿蒙神廟。這些宗教寬容政策是有利於帝國的團結的。
主要參考文獻
希羅多德. 《歷史》.【M】商務印書館,2016.
謝玉珊.徐虎.大流士改革與波斯全盛.【J】天中學刊,1996.
阿卜杜侯賽因扎林庫伯著.張鴻年譯.波斯帝國史.【M】復旦大學出版社.2011.
於衛青著.波斯帝國.【M】.三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