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買房登記未成年子女名下有什麼弊端
摘要:父母買房登記未成年子女名下,會有什麼弊端呢?
不少經濟條件好的父母,會提前考慮為其子女買房。房子登記在子女名下的好處一是個人從事商業經營活動,如果面臨生意失敗,資不抵債等風險,還能給自己保留一部分東山再起的資本;二是給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學習提供一定的經濟保障;三是將房子直接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相比贈與、繼承等既省錢又方便,能省下不少稅費;四是作為孩子的婚前財產,不用擔心其婚後被配偶分割。
那麼,父母買房登記未成年子女名下,會有什麼弊端呢?
1、房款需一次性付清,增加買房時的經濟負擔
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貸款物件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作為沒有民事行為的未成年人是不能以貸款的方式購買房屋的,所以,只能是一次性付清房款。
另外,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公積金繳存人或其配偶,房產完全登記在孩子名下,往往也不能用公積金貸款;同戶直系血親如不是房屋產權人,也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2、房屋登記在孩子名下,離婚時法院不予分割
夫妻離婚時,往往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而對簿公堂。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即使該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購買,但法律上不屬於夫妻任何一方的財產,該房屋暫由獲得孩子撫養權的一方代為管理。
離婚後的夫妻一方想要處分登記在未成年的孩子名下的房產,還需同為監護人的另一方提交證明手續,如果另一方因心存怨恨而在提交證明手續上加以阻撓,將會讓處分房屋變得更加艱難複雜。
3、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父母不得隨意給予處置
現在未成年人的房產是不能辦理出售手續的,按照規定,在子女年滿18週歲以前,父母是不能對其名下的房屋進行出賣或抵押等處理行為。
如果要對其進行處置,首先必須提供全體監護人簽名保證其具有監護人資格、出售房產是為了未成年的被監護人利益的保證書;其次需要提供有相關部門出具的未成年人需大額消費的證明、醫療證明等書面材料;同時,還需要由公證機構對處置房產是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這一事實進行公證。
也就是說,如果父母生意方面遇到資金不足,想要將該房屋進行抵押貸款,也是不可以。
4、父母無法收回房屋,即使子女不盡贍養義務
由於父母出資購房,將房產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視為對未成年子女的贈予,未成年子女是房屋的合法權人。《物權法》實施後,對房屋產權作了更明確的保護。如果子女成年後不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到時想收回房屋,將會有很大的法律障礙。
上述所提到的父母買房登記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好處及弊端都比較明顯了,各位父母在購房前需要三思,做好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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