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蘭芝,據說是建安年間廬江府吏焦仲卿的妻子。她聰明、美麗、能幹,“十三能織素,十四學裁衣,十五彈箜篌,十六誦詩書”,受過較高的教養。十七歲出嫁到婆家,與丈夫恩愛,又致力於家庭紡織。她每天從雞鳴開始織布,夜夜不得休息,只用三天就織出了五匹布。而婆婆卻嫌織得太慢,百般加以挑剔。蘭芝實在做不下去了。
焦仲卿瞭解了情況後,上堂在母親面前為妻子說情。他說,兒子的骨相不好,幸虧娶了這個媳婦,可以長久相處。現在我們一起生活才二、三年,時間不算長,並沒有什麼斜歪之事,不知她如何不好?焦母說,你的心眼太小了。媳婦不懂禮節,舉止隨便,我久已不滿,豈能按你的意思去做!我們東鄰有賢惠女子,長得也很漂亮,我可以替你求婚。你快把這媳婦打發了吧!仲卿長跪乞求說,若是休了她,我決不再娶。焦母聽後大怒,說,你好大膽!竟敢替老婆說話。我已跟她沒有情意可言,不會答應你了。
焦仲卿回到自己房中,看見妻子,難過得一時說不出話來。他說,這是母親強迫她離去,不是自己的意思。他請蘭芝暫時回孃家暫住,等他把府裡的公事辦完,再去接蘭芝回來,請蘭芝不要違揹他的意思。蘭芝說:不要再找麻煩了。自從嫁到你家後,事事順奉公婆,進退那敢自專,晝夜辛勞,孤孤單單,總覺自己沒有什麼過錯,原想準備奉養老人到底。哪想到這樣做還是被驅遣!又說:我有生光的繡腰襦,有垂香囊的紅羅帳,還有箱簾六七十個,各物都有它的特點。人賤了,東西也算不了什麼,留著送人吧!時時安慰自己,久久不要相忘!
天亮了,蘭芝離開焦家的時間到了。她認真地把自己打扮起來,上堂辭行,焦母毫無挽留之意。蘭芝又與小姑告別,小姑淚落如珠。
焦仲卿騎著馬送蘭芝到了路口,下馬對蘭芝說:“誓不相隔卿,且暫還家去,吾今且赴府。不久當還歸,誓天不相負。”蘭芝說:我很感激你的誠意,希望你不久來接我。她把仲卿比作磐石,把自己比作蒲葦,“蒲葦紉如絲,磐石無轉移。”只是蘭芝擔心自己的兄長性情暴躁,由不得自己。倆人依戀不捨地分手了。
到了孃家,蘭芝進退兩難。母親見到她回來,感到意外,拍著手說,你怎麼回來了?我教你學了許多本事,想你不會不守婆家的規法,你今天沒有過錯,怎麼倒自己回來了?蘭芝說,兒愧對母親,但兒實在沒有罪過。母親聽了大為悲痛。
蘭芝回家不多日,便有媒人來說親。媒人是為縣令的第三郎說親,據說這位年青人“窈窕世無雙,年始一十八便言多令才”。母親要蘭芝答應了這門親事,蘭芝噙淚說:府吏和我結誓永不別離,今日違約,恐不合適。母親便回絕了媒人。
隔了幾日,太守遣府丞來求親,說是他有第五郎,“嬌逸未有婚,遣丞為媒人,主簿通語言”。蘭芝的母親再次謝絕了媒人,她說“女子先有誓,老姥豈敢言?”蘭芝的哥哥聽說此事後,卻頗不以為然。他對妹妹說:做事何不掂量掂量!你先嫁府吏,後嫁郎君,這是天地之別,夠你享受了。有郎君不嫁,你還想去哪裡?蘭芝仰著頭回答道:你說得不錯。在家事夫婿,中見《樂府詩集》。
途回兄門,由你安排吧,我哪能自己決定。雖然我與府吏有約,但怕是日後卻永無相聚之時了。這時,蘭芝所處的境況已經是若不改嫁,就無家可歸。她答覆哥哥的話,只能說是她已作了採取最後步驟的思想準備。
結婚的日期很快定了下來。男方的聘禮十分豐厚,據說是“金車玉作輪,流蘇金鏤鞍;齎錢三百萬,皆用青絲穿;雜彩三百匹,交廣市鮭珍,從人四五百,鬱郁登郡門。”蘭芝對這一切視若不見,只是遵照母親的囑咐,含淚作嫁衣。
焦仲卿聽說後,立即告假回家。在離家二、三里的地方,馬兒嘶叫起來。蘭芝聽見了熟悉的馬嘶聲,慌忙出來相迎,遠遠地看見了焦仲卿。蘭芝上前拍著馬鞍對仲卿說,自從分別後,事情變化很大,如我所言,我的親父母兄弟逼我嫁給他人,你沒有什麼指望了。焦仲卿故意挖苦蘭芝說:賀你高遷!磐石可保持千年不變,而蒲葦只是一時的紉勁。你當榮華富貴,我卻要獨赴黃泉!蘭芝說:你怎麼竟說出這樣的話來!我們都是被逼迫所為。你被逼離婚、而我也是被逼嫁人。黃泉下相見,不要違背今日的諾言!倆人約定後,各自回家。
結婚的日子終於到了,轎子把蘭芝抬走了。蘭芝好容易熬過了一天。夜深人靜了,她下了最後的決心,提起衣裙,脫去絲鞋,投水自盡。焦仲卿知道後,也在樹下自縊而死。人們痛惜他們二人的死,將他們合葬在一起。後來有人為劉蘭芝寫了《孔雀東南飛》的長詩,流傳後世。
今案劉蘭芝不慕權勢,不愛金錢、財物、玩好,也不追逐貞婦烈女的名聲。她是為了維護夫妻恩愛的純潔而犧牲了年輕的生命。她在中國婦女史上是一位了不起的女性,她反映了中國婦女中優良傳統的一個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