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新能源車子充電的時候,車子一放,人走了,充滿了也不開走,導致急需充電的車子無法充電,對於這樣佔用國家公共資源的車子,是不是也要進行收費,比如充滿不拔的,車子不及時開走的,一個小時收費20元,或者更高。
現在新能源汽車越來越多,而可用的充電樁一般情況下是滿足的,但是也有很多時候遇到這種情況,特別是過夜充電的,車子一放就是一夜,第二天了八點多還不開走。導致很多人無法充電。
座標蕪湖市南翔萬商的國家電網充電樁。很多車都停一夜。
你們這樣長時間停,顧及到其他需要充電的車主的感受了嗎?
你們這些車主太放心了,如果大家每個人丟這樣的話,等到你們需要充電的時候,你們是不是會同樣著急呢?
需要充電的車子,只能想辦法開到綠化帶上面充電,別的一點辦法沒有。
對面的車安安靜靜的停著,一個獨佔一個充電樁,都第二天九點了。
國家對於這樣的行為是不是該管管了,比如充滿電不拔槍不開走的,一個小時收費20,超過一個小時,每個小時30元。被舉報的車子,一次扣三分等等,懲罰不是目的,只是讓大家不要輕易佔用國家公共資源,就如同高速路上的應急車道一樣。不要輕易佔用,請留給更多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