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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健康資訊是非常敏感的個人資訊。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病歷資料庫,一旦發生資料洩露,病人的所有醫療健康資訊都將一覽無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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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辛省志
責任編輯|陳斌
很多在多家醫院看過病的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當醫生問起之前在其他醫院做過什麼檢查和治療時,往往是一片茫然。這時候很多人都會想,為什麼這些早就電子化的資訊不能在醫院之間共享呢?
有全國人大代表也提出了這個問題。近日,國家衛健委網站公佈的對代表建議的回覆表示,正在研究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資訊標準體系,並逐步實現互聯互通、資訊共享和業務協同。
近年來迅速發展的醫療資訊電子化,為老百姓看病帶來了不少好處。衛健委在答覆中提到,全國有2200多家三級醫院初步實現院內資訊互通共享,其實在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大多數醫院,包括縣級醫院(通常是二級醫院)和鄉鎮衛生院(一般是一級醫院)都對診療資訊進行了電子化,病歷、檢查結果等在本醫院內部實現了互通共享。互通共享後,病人的各項檢查結果作出後,醫生就可以第一時間在電腦上看到,而不用像以前那樣要拿到實體的檢查報告才能進行下一步診療。醫生也可以看到病人之前在本院的診療資訊,從而可以更全面地掌握病史,更好地進行診斷。
但是目前醫療資訊的互通一般還只限於本醫院內部,醫院之間不能共享。病人換一家醫院就診,如果沒有自己帶之前的病歷,新醫院的醫生就無從知道病人之前的疾病和診斷情況,一般需要把各項檢查從頭再做一遍,從頭開始進行診斷。不瞭解病人的病史,不僅會降低診療的效率,甚至可能帶來風險,比如不瞭解過敏史而使用了病人會過敏的藥物。如果有全國統一互聯互通的電子病歷,醫生能夠看到病人的病史和過往的診療情況,會極大提高診療效率。
全國統一的電子病歷資料庫,也是遠端醫療發展的基礎設施之一。有了統一病歷資料庫,就可能實現就近做醫學檢查,而由異地的醫療專家進行診斷等遠端醫療模式。這可能對緩解醫療資源失衡有一定的作用。統一病歷資料庫也會為醫學大資料分析帶來更大的潛力,研究人員可以更容易獲得疾病的發病率、地區分佈等資料,有助於作出更精確的研究結果。
統一集中的電子病歷資料庫當然也可能帶來很多問題。首當其衝的是對隱私洩露的擔憂。醫療健康資訊是每個人最重要的隱私資訊之一。個人資訊保護法中,醫療健康資訊被列為敏感個人資訊,需要特別的保護措施。在病歷分散在各醫院的情況下,每個醫院所儲存的病人醫療資訊都是有限的,即使發生洩露,也只有一部分資訊。而一旦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病歷資料庫,一旦發生資料洩露,病人的所有醫療健康資訊都將一覽無餘。人們的醫療健康資訊,對醫療保險等行業具有極高的潛在價值。醫療、保險機構有動機透過醫生等能接觸到病歷資料庫的人,非法獲取個人的醫療健康資訊。
目前已經實現全國聯網的資料系統中,公安資訊系統應該是資訊保護制度和措施最嚴密的了,但是仍然會不時發生民警違法查詢和洩露公民個人資訊的案件。全國統一的資料庫,意味著全國所有醫院的醫生,都有可能接觸到任何一個人的病歷資料,這對於個人資訊保護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如何設計病歷資訊的獲取許可權,醫生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查詢病人的病史,可以查詢哪些疾病的病史,可以查詢的病史資訊要詳細到何種程度,這些都需要考慮周全。
總而言之,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健康和電子病歷資料庫,對於疾病的診療會有極大的好處。但同時,潛在的風險也是巨大的,需要在兩者之間認真權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