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
現在的生活,每天一睜眼就是生活,為了過年回家的談資,為了能夠讓人家看得起自己,沒有一天可以自己的去支配,身體都得不到的自由,何談精神生活的繁華。
自由:(1) [free]∶由自己作主;不受限制和約束。
(2) [freedom;liberty]∶公民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其自己的意志活動有不受限制的權利。
(3) [freedom]∶哲學上指對必然的認識和對客觀世界的改造。
自由的意義:個人理解就是身體自由,不受束縛,無拘無束。我們大家一般有這個情況的時候,基本上回老家可以實現,在一個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沒有生活的壓力,沒有精神的摧殘。方為自由。
責任是人本身與身自來的,沒有人可以逃避,當孩子有照顧老人的責任,當父母有培養孩子的責任,當員工有對公司的責任,當領導有對人民的責任......每一個責任都是你從生活獲得的那種東西,都有對其負責的責任。
在我看來責任是每個人都要承擔的,而自由是自己對自己的滿足以及自己的追求,二者皆重要。
人生來就不是公平的,但是我們要有一顆有責任的心,來追求對自由的渴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