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弟兄兩個,我是哥哥,今年三十八歲了,2005結婚,現在一兒一女。
我家是普通的農村,父母早年沒有出去打工,全靠幾畝地養活我和弟弟,我和弟弟相繼輟學後都打工去了!
弟弟人有點老實聽話,所以他掙多少錢都交給父母保管,我則留了個心眼,只說自己出去掙不到錢,所以掙的錢都自己存住了!
我結婚的時候,父親給蓋了一套新房子,加上彩禮之類的亂七八糟費用,花光了父母辛苦積攢二十多年的積蓄!
因為婚後我媳婦很快有了身孕,我要外出打工掙錢,所以父親當時沒給我分家(按照我們這裡的老規矩,兩個兒子的家庭,老大結了婚都是很快分家另過),母親在家照顧我媳婦,父親農閒了也四處打零工掙錢。
媳婦在家吃的穿的也是母親在供她,我只推說自己沒掙到錢!
弟弟比我小兩歲,也到了結婚的年齡,可是父母因為我結婚已經分文不剩了,所以弟弟結婚蓋新房子的錢,大多是弟弟這幾年掙的,還有父親豁出去老臉借的。
弟弟結婚後也和我們一樣沒分家,就這樣一大家子生活在一起,弟媳也懷孕生了孩子,妯娌兩個在家帶孩子,由母親照料,我和父親以及弟弟出去掙錢!
弟弟娶了媳婦成個家,父親高興的逢人遍講,說他有能耐,兩個兒子都給安排好了,以後還賬的事也不想讓兒子們操心,他會出去掙。!
父親是這樣想的,他覺得他還年輕,儘量不給孩子們太大壓力,賬的話他來還!
可是天不隨人願!
父親五十多歲了,出去拼了兩三年,還掉一部分貸款,病倒了,一檢查是肺癌!
我們全家像天塌了一樣,父親生病後堅決不肯醫治,他說這個病治不好,就不要花那冤枉錢了,沒幾個月就撒手人寰!
父親去世後留下的債務成了一大難題,指望母親一個五十多歲的鄉下婦女肯定是不行的。
我認為我結婚的時候,父母手裡的錢夠用了,賬是弟弟後來結婚欠的,所以應該他來還。
弟媳婦說她們雖然花了父母的錢,但是如果不是我把父母攢的錢全花光,輪到他們結婚也不至於欠那麼多。
後來請了德高望重的家長來調解,希望我們弟兄分攤,把賬還了。弟弟說他情願多還一部分,少部分的讓我還,可我還是覺得吃虧了,所以死活不同意!
畢竟我結婚的時候父母攢的錢夠用了,憑什麼讓我來還賬,親戚朋友卻覺得我是胡攪蠻纏,所以都不願意理我了,我真的覺得自己沒有錯,友友們,我這樣做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