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人明顯感覺到了房子價格上漲所帶來的弊端和壓力。在過去20年的發展中,我國房價確實進入了非常快速的飆升階段,從當初2000元每平方米的價格上漲到每平方米上萬元的價格,如今,還有不少地區的房價依然處於上漲狀態。按照之前相關部門釋出的資料顯示今年前7月份中,平均房價已經達到了每平方米10,470元。
透過這些資料可以充分地說明,購買一套房子,需要人們承受的壓力是比較大的,尤其在一線城市,想要買到一套房子要面臨重重困難。因為大多數人的經濟收入水平和房價水平沒有辦法相比,雖然國民的收入比之前確實有了一定的增加,但是,沒有多少家庭能拿出100萬元。為了限制房價繼續上漲,國家在近些年來不斷髮布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政策,特別是在今年,又一次推出了加強對樓市監管的政策,促使這一市場出現了大降溫。不過,當人們想盡辦法解決購房問題之後,接下來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那便是70年產權的問題,是不是在70年之後,就失去了產權呢?
實際擁有產權的時間
目前大多數房子都是擁有70年產權的,不過這裡的時間主要就是指土地產權所設定的期限並非是房子的期限。在買了房子之後有不少人紛紛擔憂,當使用許可權到期之後,這些房子還能再繼續使用嗎?畢竟人們花了高價錢買的房子,如果過了70年之後不能再繼續使用的話,還需要投入鉅額資金。
在使用的年限到期之後,那麼房子是不是不再歸屬於自己的了?其實,很多人在買到房子之後,並沒有70年的期限,因為這個時間主要是針對土地產權的期限設定的,在建造樓盤的時候是需要一定的時間,從開發商拿到土地之後就開始計算時間了,接下來需要建房,再將房子交到消費者手中,往往需要消耗很長的時間。
從國家出讓土地的時候開始,就已經計算房屋產權的期限,交房之後是沒有70年期限的,若是購買的二手房,土地使用的期限更短,因為確實發現自己剛剛買下的房子,只剩下20年的使用期限。
那麼,在房產使用期限到期之後,房子還屬不屬於自己的呢?這些房子應該如何處理呢?對此有一些專家的指出,住戶根本無需關心這些,雖然使用的時間到期了,但是房子一直是屬於業主的,這時只需要提交申請,延長續期,依然可以繼續使用這些土地。
申請續期的方法
在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業主可以直接到相關部門申請自動續期,但在申請的時候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這筆費用主要是針對土地使用權的出讓。大家只需要到相關部門申請續費經過審批核實之後,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協議,並繳納相應的費用,再辦理續期手續即可。
不過在此需要說明的是,以往人們繳納的這筆出讓金是由自然資源部門收取的,但從今年5月21日起,這筆費用將由相關稅收部門收取。如果需要續期的話,儘可能在使用權到期之前去辦理,如果過了有權使用期之後,國家有權利將土地收回。當然,為了確保每個人的利益,房子土地使用權不會被輕易收回,但最好能在試用期到期之前辦理完成。
購房時注意土地使用期限
雖然在產權到期之後可以申請辦理續期,但在購房的過程中必須要注意房產證以及產權的使用期限,檢視這方面的有效使用期限,避免買到快要到期的房子。因為續期是需要繳納費用,剛剛購房不久,就要繳納這筆費用不划算。
或者在購房時,如果有使用期限即將到期的房子,可以和交易對方協商,減去土地出讓金的費用,可以減少購房者的費用支出。
總結:
綜上所述,雖然土地的使用權有70年許可權,但即便到期之後也可以進行續約。大家都知道,在我國建造的房屋,大多數使用年限只有50年,根本達不到70年的年限。即便是到期之後,也可以透過續約的方式解決土地使用權的問題。當然,若是需要辦理延期,最好在沒有到期之前提前辦理,避免出現逾期,否則有可能給自己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