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十年前發生的“微信收費”事件嗎?當時,國內運營商欲向微信收費的訊息引發全社會的關注,只是,此事最終不了了之,也未再起波瀾。如今,類似的事件在歐洲發生,歐洲的電信運營商們“揭竿而起”,要向網際網路巨頭們“討說法”。
去年底,多家歐洲主流運營商表示:“美國網際網路巨頭應該承擔歐洲電信網路部署的部分成本,因為這些公司頻繁使用歐洲電信網路,卻不付一分錢。”近日,德國電信、法國Orange、西班牙電信和沃達豐這四家電信運營商的CEO釋出了一份聯合宣告,要求在歐盟層面進行立法,從而迫使大型科技公司、OTT提供商或超大規模企業,支付他們理應承擔的網路投資份額。
六巨頭佔一大半網路流量 歐洲運營商稱“不可持續”
上述四家歐洲電信運營商的“掌門人”引用了2022年1月釋出的Sandvine《全球網際網路現象報告》中的資料,稱“目前的形勢是不可持續的。”
Sandvine《全球網際網路現象報告》顯示,2021年,全球Top 6網際網路和科技公司——谷歌、Facebook、Netflix、亞馬遜、微軟和蘋果產生了超過56.96%的全球網路流量,他們在2021年產生的流量佔比超過了所有其他網際網路公司的總和。
而在2019年,這六家網際網路和科技公司巨頭產生了全球43.1%的流量。也就是說,兩年間六家巨頭所產生的流量增長了32%,增速不可謂不驚人,這顯示出全球網路流量進一步向少數巨頭集中。
Sandvine首席戰略官Samir Marwaha將此描述為電信運營商的“分水嶺時刻”,因為他們現在管理的網路正傳輸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更多的流量——但是來自越來越少的數字公司。
難怪這些歐洲運營商會“揭竿而起”。
上述四家運營商的CEO在聯合宣告中表示:“數字平臺正以極低的成本從超大規模的商業模式中獲利,而網路運營商則承擔了網路連線所需的投資。與此同時,我們的零售市場盈利能力一直在下降。”
根據路透社報道,去年歐洲電信行業的投資增至525億歐元(594億美元),創六年來的新高。
歐洲運營商警告說,如果歐洲現在不採取措施,就有可能落後於世界其他地區,“最終會降低所有消費者的體驗質量”。
歐洲運營商們認為,只有在大型科技平臺也公平地分擔網路成本的情況下,才能使歐盟公民能夠享受數字化轉型的成果,才能持續下去。四家歐洲運營商CEO在聯合宣告中還表示:“時間緊迫,特別是考慮到要實現歐盟委員會在其《歐洲數字十年通訊》中設定的2030年互聯互通目標仍需要鉅額投資。如果沒有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案,我們將無法實現目標。”
韓國運營商“大戰”Netflix 《魷魚遊戲》“火上澆油”
在聯合宣告中,這幾家歐洲運營商CEO 還提及,韓國正在討論制定國家法律,為更公平地分攤網路成本創造監管條件。
韓國電信運營商和Netflix這樣的“流量大戶”之間的矛盾由來已久。
早在2019年11月,韓國運營商SK Broadband向韓國廣播通訊委員會提出就網路使用費與Netflix談判的調解訴訟申請,要求後者支付網路使用費,因為Netflix在造成大量網路流量的同時卻分文未付。
但Netflix的態度相當強硬,不僅拒絕調解,並向SK Broadband提起了反訴。Netflix堅稱其沒有義務支付網路使用費,因為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有責任管理自己的網路,而對特定的服務收取網路使用費違反了禁止內容歧視的網路中立性原則。
2021年6月,Netflix被扇了“一記耳光”,韓國法院駁回其無需向SK Broadband支付網路使用費的請求,而且還駁回了Netflix要求確認其沒有義務與SK Broadband進行談判的請求。
但Netflix態度依舊強硬,隨後又就韓國法院作出的裁決提起了訴訟。Netflix在宣告中表示:“在全球範圍內,從來沒有法院或政府強迫內容提供商支付網路使用費的案例。這一裁決可能會顛覆由內容提供商和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打造的全球網際網路生態系統。”
就在去年底,雙方之間又爆發新的衝突,產生了新“官司”。由Netflix出品的韓劇《魷魚遊戲》大火,導致網路流量激增,SK Broadband方面起訴Netflix,要求其支付因網路流量驟增而產生的維護費用,併為過去三年的高額頻寬開銷付費。
雙方你來我往,最終結局尚未知曉。不過在韓國,網際網路企業交納網路使用費的現象的確存在。據外媒報道,2020年,韓國入口網站巨頭NAVER佔據韓國網路總流量的1.8%,支付了約700億韓元網路使用費,另一家韓國網際網路公司Kakao支付了約300億韓元網路使用。韓國法院此前估算,Netflix對SK Broadband的網路使用費約為2000億韓元。
矛盾背後聚焦“網路中立”
電信運營商對科技巨頭的不滿,由來已久。
2009年時,英國電信就表示,YouTube等影片網站應該支付更高的寬頻費用。2021年MWC期間,德國電信CEO則“炮轟”WhatsApp等網際網路平臺,“產生80%的流量,卻不曾為基礎設施掏一分錢”。
再到如今韓國運營商與Netflix“大戰三百回合”、歐洲運營商集體聲討等等,這些事件的背後,聚焦於同一個一直以來很具爭議的話題:“網路中立”。
根據“網路中立”原則,網路接入服務商(運營商)必須平等對待網際網路上的所有流量,不得區別對待特定的網際網路服務(不能收取額外費用,不得建立快速通道)。
但目前尚未有令各方滿意的管制方案。以美國為例,由於美國執政黨更換,網路中立的管制方向幾次轉向,如:奧巴馬主政後,表達了對“網路中立”的明確支援,特朗普當選後又廢除了“網路中立”,拜登政府又支援“網路中立”。
未來,“網路中立”是否會逐步走向寬鬆,進而刺激網路的適時升級是各國需要考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