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
作者:盤和林 王俊(分別系工信部資訊通訊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所博士後)
資料販賣已成為大資料產業的灰色地帶,個人資訊倒賣黑市猖獗,對個人人身財產甚至生命安全都造成了極大危害。近日,國務院印發《“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提出,嚴厲打擊資料黑市交易,營造安全有序的市場環境。國家發改委等部門也聯合釋出相關檔案,明確提出嚴厲打擊平臺企業超範圍蒐集手機個人資訊等違法行為,從嚴防控非必要蒐集資料行為,依法依規打擊黑市資料交易。
有統計顯示,2017年我國資料黑市黑產人員規模或達150萬人,由於進入門檻低,收入可觀,當前我國資料黑市規模仍然龐大。資料黑市何以如此猖獗?因為帶有個人資訊的資料擁有巨大價值。如果嚴格區分的話,資料和資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擁有身份資訊的資料才是資料黑市買賣的目標。透過專業技術對這些資訊進行抓取和處理,既可以實現對資料所有者的精準營銷,也可以針對使用者個體所暴露出的喜好和性格,進行更加精準的詐騙。
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歷程相對較短,相關的法律體系還不夠完善,對於資料要素流通的一系列監管都還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資料黑市行為藏匿於不斷迭代的資料技術背後,監管難度確實較大,補齊法律及監管短板的緊迫性更加凸顯。合法資料交易渠道的付之闕如,也是資料黑市猖獗的重要原因之一。資料本身作為重要的要素參與社會生產過程,相關的交易渠道目前還在探索中。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資料要素的正常流通,需求與供給之間斷層的出現,催生了資料黑市。
打擊資料黑市已是刻不容緩。對於合法的資料需求,要進一步建立並完善相應的資料要素流通渠道,將供需兩側串聯起來。在這個過程中,可充分藉助市場的力量,鼓勵形成新的大資料基礎產業公司,進一步豐富相應的資料交易產業鏈,包括資料收集、資料處理、資料交易、資料使用、資料安全等,健全資料交易鏈環節,提高資料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這也有助於挖掘數字經濟的要素價值,提高資料要素的供給水平。
對於非法的資料需求,則需要採取雙管齊下的策略。其一,將監管融入資料鏈條各環節,透過大資料等數字技術對資料進行溯源,對資料流通渠道進行持續的、長週期的監管,落實相關監管主體責任。其二,從資訊經濟學角度來說,相較於非法資料交易從業者,監管者在技術等方面存在劣勢,處於資訊弱勢的一方,很難進行前向有效的監管。要克服這一問題,需要充分藉助市場力量,調動數字經濟其他市場主體的積極性,鼓勵形成行業自律協會,發揮企業間的監督作用,督促資料黑市整改,並融入合法的資料交易市場體系,共同打造科學、完備、合法、共贏的資料交易市場體系。
《光明日報》( 2022年02月22日02版)
來源: 光明網-《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