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州有一位商人,在外經商,經常幾年不回家。家中養了一條白狗,妻子勾引這隻白狗,與之狎暱;白狗也習以為常。
一天,商人回家了,和妻子一起睡覺。白狗突然闖進來,跳上床榻,把商人咬死了。後來,周圍的鄰居也漸漸知道這件事,都為商人忿忿不平,到官府告發此事。
衙役到商人家中,把商人妻子抓起來,上好手銬,腳鐐,嚴刑拷打,婦人不肯伏法認罪,於是把婦人收押在監。
派人將白狗也捆來,把婦人從監獄放出來。白狗看到婦人,徑直撲到婦人身上,用爪子撕開婦人衣衫,作狎暱狀,婦人這才無話可說。
縣令派兩個衙役將婦人和白狗押解到巡撫衙門,一人押解婦人,一人押解白狗。此事實在太過離奇,十里八鄉的人都聽說了,在路上,有人想觀看婦人和白狗狎暱,大家都集資賄賂衙役,兩衙役這才牽來白犬,讓它和婦人狎暱。
停留處,前來觀看白狗和婦人狎暱的百姓常常有幾百人,兩位衙役也因此獲利頗豐。後來,婦人和白狗都被凌遲處死了。
哎!這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然而,明明是人的面孔,卻要和野獸狎暱,真的是隻有這位婦人才是如此嗎?
異史氏為此事寫下判詞:“沒經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男女偷偷幽會,一向為人所不齒。此婦人,不能忍受獨居之苦,不守婦道,為人浪蕩,只想著狎暱之歡。夜叉趴在床上,竟然是家中豢養的野獸;白狗跑進來,竟然就做了被子下的情郎。
狎暱的時候,亂搖狗尾巴;溫柔鄉里,頻頻擺動如大象一般的腰身。尖銳的釘子放在皮囊裡,一縱身就脫穎而出了;留下情結在箭頭之後,剛沒進箭尾,就生根了。
忽然想到人和狗狎暱,也真是匪夷所思。狗本來是應該看家護院,看到姦夫就應該示警,如今竟然自己做了姦夫,妒忌婦人丈夫,竟然咬死商人,這人世間的法律也難以治狗之罪啊。
婦人不是禽獸,然而做出這種事,跟禽獸又有什麼區別,和這麼汙穢的狗狎暱,就算是豺狼虎豹看到這婦人,也吃不下去。
哎,婦人因為姦情敗露,殺害丈夫,就判處婦人凌遲處死;然而一條狗因為姦情,殺害婦人丈夫,人世間還真不知道怎麼給狗判刑。
生而為人,做壞事,死了轉世就懲罰人做狗;生而為狗,做壞事,陰曹地府也沒辦法。應該肢解狗的四肢,問罪狗的魂魄,把狗押解到閻王那裡,請閻王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