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的兒子小王上小學三年級了,老王每天都去接孩子放學。有一天,老王像往常一樣去接孩子放學,可是保安告訴他,他兒子被一個女人接走了,他說怎麼可能,孩子他媽都改嫁到別的城市去了,正說著,小王從校門裡走出來了,老王說我兒子不是在這兒嗎?保安很納悶,明明看著小王走出去了啊,怎麼還在學校裡面,保安趕緊賠了不是,說興許是自己看錯了,老王也沒說什麼接了兒子就走了。過了兩天保安再次看到一個女人來接小王,保安攔住了,可仔細一看這個孩子並不是小王,可是這兩個孩子長得太像了,便問這個孩子,你知道三年2班的王之宇嗎?他說知道,同學們都說我們長得像,還以為我們是兄弟呢,不過我們並沒有血緣關係,我是三年1班的陳道軒。保安心想這世上竟有長得如此相像的人。
保安再次碰到老王的時候跟他說起了這件事,說三年1班的陳道軒跟你兒子長的太像了,簡直一模一樣,老王說怎麼可能,我就之宇這一個兒子。可是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往後幾天老王都蹲在保安室,想看看這個陳道軒到底長啥樣,終於有一天,遠遠的看到他兒子走過來了,可是兒子背的書包跟這個孩子的不一樣,他才反應過來這不是他兒子,真的是太像了,他跟保安說。然後他叫上小王,請陳道軒吃零食,還買了好些玩具給他,慢慢的熟絡起來,老王問陳道軒他媽叫什麼,他說他媽叫李語華,老王愣住了,他已經有十年沒有聽過這個名字了,他叫小王和道軒出去玩,自己則陷入了十年前的回憶裡……
十年前老王去語華家裡提親,結果被語華她媽趕了出來,原因很簡單,娶她女兒可以,但是要有四十萬彩禮才行,老王很震驚,因為一開始說好的彩禮二十萬,家裡好不容易東拼西湊,加上銀行貸款才將將二十萬,為這事都差點跟家裡鬧翻了,家那邊的聘金也就兩三萬塊錢,八萬都頂天了,這一下子對方要二十萬,對於農民家庭的他們來講實在是娶不起,可老王堅信這是他的真愛,這輩子非他不娶,二十萬想想辦法還是有可能的,他爸媽最後拗不過,就到處跟親戚借錢,為此也沒少受人白眼,一家人辛辛苦苦湊到了二十萬,老王滿懷信心的前去提親,沒想到未來的丈母孃坐地起價,她說她兒子今年年底就要結婚了,對方彩禮也是要二十萬,所以要老王幫她兒子的彩禮也解決了,她說當初你說你沒錢,逼你一下,這不二十萬就出來了嘛,小夥子還是可以的,聽說你們年輕人現在那個什麼…網貸可方便了,你想想辦法貸出來不就可以了。聽到這裡老王沉默了,網貸他知道,他的一個女同學因為到處借網貸結果還不上,追債人就把她的裸照發到了班級群,這個同學最後不堪其辱,從宿舍樓頂跳樓了。語華她媽見老王不說話,便問他,你到底行不行,不行就算了,老王這時說話了,他儘量表現得剋制一點:網貸?那你兒子自己要娶老婆不會自己去貸啊,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我這二十萬也是費了老大勁,家裡都快跟我鬧翻了,現在你又要二十萬,我真為華華感到寒心,你這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啊?
怎麼說話的你?語華她媽顯得很激動,什麼賣女兒,那她弟弟遇到難處了你這個未來的姐夫不幫襯一下嗎?而且語華的聘金我會幫她存著的,萬一以後你們離婚了,她回來還有這二十萬可以依靠!老王說:您這母愛可真偉大,這還沒結婚呢就盼著我們離婚了,你說你幫華華存著,我看您是存到您兒子那裡了吧,算了算了,你們家我真是高攀不起了,雖然我愛華華,但結婚是兩家人的事,強求就沒意思了,你們還是給華華找一個能出的起四十萬的家庭吧。語華她媽一邊捂著胸口一邊破口大罵,***我就說這個**靠不住,趕緊給我滾!老王悻悻而去,帶過去的禮品倒沒被扔出來……老王和語華就此分手,語華她媽就張羅著給女兒相親了,兩個月後語華就嫁給了那個給得起四十萬彩禮的人,聽說叫陳捷潘,開了個廠子。而這十年老王不斷打拼終於成為了那個付得起四十萬的人了,可是要娶的那個人早已為他人妻。
在取得道軒的頭髮之後,老王決定去做親子鑑定,鑑定結果表明,在生物學上道軒就是他的親生兒子,從此老王更加疼愛道軒,道軒問老王為什麼對他這麼好,他把親子鑑定報告拿給道軒看,道軒看上面有自己和老王的名字,其他的他沒看懂,不過結論倒是看懂了,那裡寫著“肯定親子關係”。老王問道軒願不願意跟他走,道軒想了一下,這個自稱是他親爸的人對自己確實比他親爸還好,雖然今年只有十歲,但從小他就經常聽人說自己八個月就出生了,而且跟爸爸長得不像,爸爸也懷疑過,去諮詢過醫生,醫生說沒事,早產了一兩個月很正常,至於長相嘛,在生物學上長得不像也是常有的事,爸爸怕跟媽媽鬧掰,最後沒有做親子鑑定,這件事也就放下了。他又想到那個爸爸只會給自己報沒完沒了的興趣班,整天就在廠裡忙活,抱怨生意不好,也不陪自己玩,而這個爸爸不僅買好吃的,好玩的給自己,還帶去遊樂園,感覺很親切。於是他決定願意跟老王走,說來也魔幻,老王憑著親子鑑定報告竟在一天之內順利的為道軒辦理了轉校手續去到了另一個城市,語華過來接兒子放學的時候才得知自己的兒子被老王帶走了,她趕緊透過學校找到老王的聯絡方式聯絡上了老王,問他道軒現在在哪裡,老王說這我不能告訴你,但是你懷了我的孩子竟然不告訴我還跑去嫁人!因為沒做婚檢,才一兩個月,語華說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懷孕了,認為自己生的孩子就是捷潘的,要是知道的話死我都要嫁給你的。老王說,算了,現在說這些已經沒有意義了,既然道軒是我的孩子,我現在也是那個能隨時拿得出四十萬的人了,我有能力撫養道軒,我主張將道軒的撫養權變更到我名下。語華堅決不同意,老王說那我只能去找你老公談了。
趁語華不在的時候,老王帶著親子鑑定報告來到捷潘家中,將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的說給捷潘和他父母聽,老王也主動提出:你們家這十年辛辛苦苦養育道軒也不容易,這樣吧,作為補償,我給二十萬,算是這十年的撫養費,孩子以後就歸我了。捷潘想到自己廠裡現在資金週轉也困難,況且自己做了接盤俠也是窩囊,真是虧得慌,他爸媽也勸捷潘接受這個現實,捷潘說,我白白養大道軒也是冤,這些年的花銷也是不小,二十萬有點…,老王馬上接過話茬,明白,你們辛苦了,再加二十萬,一共四十萬,你看可以嗎?捷潘他媽給他使了個眼色,示意他趕緊答應,別到頭來賠了孫子還折錢。捷潘心領神會便答應了下來,老王當即用手機銀行給捷潘轉了四十萬,可是語華死活不答應,她要去找道軒,工作也不幹了,可是找了一個月就是沒找著,最後她去法院起訴要把孩子要回來,沒想到老王先把語華告上了法院要爭奪道軒的撫養權。在法庭上,語華說自己撫養孩子都十年了,撫養權怎麼可以說變更就變更,老王說自己離婚了,自己有經濟能力更好的撫養孩子,而且自己對孩子又好,孩子對自己也很親近,之宇和道軒相處很融洽,兩兄弟在一起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雙方各執一詞,法院也徵詢了道軒的意見,道軒表示更願意跟著老王,最後法院判決道軒的撫養權歸老王所有。
(文中姓名均為虛構,如有雷同,望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