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剛報道某化妝品牌請廣東雨神和導演王晶直播帶貨,花了8萬塊錢買的坑位費最後僅賣出6瓶成交額800元,可謂是血虧。
今天,又被一條類似事件刷屏,受邀明星是陳小春,與某網紅合體直播,某商家花費51萬促成這件事,最後僅賣了5000元。
最後商家一紙訴狀將負責直播推廣的傳媒公司告上法庭,獲賠41萬元。
ps:看來日後明星參與此類商業推廣,要三思後行了。
前天剛報道某化妝品牌請廣東雨神和導演王晶直播帶貨,花了8萬塊錢買的坑位費最後僅賣出6瓶成交額800元,可謂是血虧。
今天,又被一條類似事件刷屏,受邀明星是陳小春,與某網紅合體直播,某商家花費51萬促成這件事,最後僅賣了5000元。
最後商家一紙訴狀將負責直播推廣的傳媒公司告上法庭,獲賠41萬元。
ps:看來日後明星參與此類商業推廣,要三思後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