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人陳仲微字致廣,瑞州高安人,其祖先居住在江州。
陳在家裡的文化薰陶下,刻苦讀書於嘉泰二年考中進士,後調任莆田縣縣尉,職位在縣令之下類似於現在的治安隊長。
當時恰巧縣令一職空缺,朝廷就暫時委任他代理縣令,管理縣裡的政事。
有個人善於疏理經營縣裡的人脈關係,認為陳仲微有能力有實權,將來會在縣裡會做的有聲有色。
於是向朝中當官的親屬美譽陳,稱其有能力把縣裡管理的有板有眼。
這話遞過去後,隨後又寫了一封推薦信找到陳仲微,讓他悄悄地去上面拜見大官,以求仕途順暢。
這一番操作過後,此人便認為在縣裡也可以呼風喚雨了,做起事來也慢慢的有恃無恐。
陳仲微當時收下了信,客氣的送走了來人,不過根本沒有去拜見的想法,信一直留在書房裡。
這事過了一年後,這個人家裡出了點事,按法律規定縣府逮捕了他的家奴,欠縣府租稅也被徵收補齊。
這個人看著這樣被處理,覺得陳仲微做事不近人情,自然是非常不滿意,直接去縣府裡找陳仲微,說了一大通該說的不該說的話。
陳仲微就在那裡聽著,一言未發一動未動。
那個人說完後,陳讓下人把那封推薦函找出來,直接遞給他,完封如故根本沒拆開過。
見此情形,那個人慚愧不已,當面道歉。
在位時不管極力套近乎的還是不套近乎的,一身正氣,按規矩辦事,依法規處理,不偏不倚。
這樣的人才有一打來一打,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