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古稱倭國。漢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日本島南部的倭奴國王奉貢朝賀,光武帝賜其金印,刻有“漢委倭奴王”字樣。
倭國人多地少、資源貧乏、自然災害多發,特殊的島國環境造就了倭人自卑、狹隘,極具危機感並侵略成性。地大物博、物產豐富的中國天然的成為其最佳的侵略目標,中國強大之時其尚不敢輕動,晚清政府政治腐朽、國力虛弱、軍備鬆弛,倭人壓抑千年的侵略野心如火山爆發般一發不可收,並逐步走上發動侵略戰爭的不歸路。自1895年甲午戰爭直到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的50年間,倭國對中國犯下了不可饒恕的滔天罪行,將其歸為七大罪,以警後人!
罪一:甲午侵華
倭國借朝鮮東學黨起義出兵朝鮮並突然襲擊清朝陸海軍挑起侵華戰爭,此役北洋水師全軍覆沒,陸戰清軍亦是全線潰敗,最終清政府與倭國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割讓遼東半島、臺灣島及附屬島嶼、澎湖列島,賠償白銀2.3億兩(遼東半島因俄法德干涉清政府以3000萬白銀“贖回”)。
罪二:八國侵華
倭國夥同英、美、法、德、俄、意、奧八國侵華佔領北京並大肆燒殺搶掠,簽訂《辛丑條約》,賠償白銀4.5億兩。
罪三:日俄亂華
倭國與沙俄為爭奪中國東北和朝鮮,在中國的土地上大打出手,使東北人民蒙受巨大災難。
罪四:一戰欺華
第一世界大戰德國戰敗,作為戰勝國的中國理應收回戰前德國強加給中國的各項權益,但倭國欺我國弱民貧,強行搶佔德國在山東的殖民統治權及一切權益。
罪五:九一八侵華
倭國蓄意製造並發動侵華戰爭,佔領中國東北,從此東北人民在長達14年的時間內處於日本獸行統治之下。
罪六:全面侵華
倭國不滿足對朝鮮、中國東北和臺灣的佔領,妄圖全面佔領中國並最終佔領全世界,發動全面侵華戰爭,造成中國軍民傷亡3480萬人以上、財產損失和戰爭消耗達5600億美元、人民受戰爭損害者至少2億人以上。倭軍兇殘成性、禽獸不如,所到之處燒光、殺光、搶光,如蝗蟲過境寸草不生。上到垂垂老者,下到嗷嗷待哺的嬰兒無一放過,姦淫擄掠,無惡不作,製造了駭人聽聞的南京大屠殺,罪惡的731細菌部隊用活人進行各種滅絕人性的實驗,違反國際公約使用毒氣彈和進行無差別轟炸,……
罪七:新八國擾華
抗爭勝利後,善良的中國人民,愚善的“以德報怨”,沒有對倭國進行戰爭清算,倭人向來畏威而不懷德,其非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滔天罪行,反倒以怨報德。其甘當美帝走狗馬前卒,積極參與美帝組織的“新八國聯軍”妄圖圍堵、打壓中國,阻止和破壞中國崛起的復興大業,並插手臺灣事務、染指釣魚島。
此之七罪,罪罪滔天,獸行暴虐,曠世未聞,吾輩後人,永世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