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數字孿生技術創造資訊人已經成為了現實,人們已經可以把很多自然人擁有的特徵資訊採用數字技術傳遞給資訊人,代替自然人完成一些邏輯行為。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政務服務裡的“讓資訊多跑路、群眾少跑腿”的應用場景,業務辦理人足不出戶就可以完成業務在現實社會里所需要的邏輯行為,而這些邏輯行為是自然人透過網際網路由對應的資訊人完成的。
在元宇宙建立的人類社會里,是不是真的可以採用數字技術的形式實現哲學家描述的“同一性的可替換原理”?同一能否採用技術的形式描述?比如弗雷格的論文《論涵義和所指》就是對“同一”問題所作的專題解釋。他在文中感嘆道:“‘同一’(sameness)觀念令人深思。它提出了一些頗不易解答的問題。同一是一種關係嗎?是物件之間的關係呢,還是物件的名稱或指號之間的關係?”
採用數字孿生技術創造的資訊人本質上就是一個封閉的、不可分割的資料區塊,這個資料區塊又是由很多更小的資料區塊按照一定的結構形式連線起來的整體。每個資料區塊就是一個空間數字。
其實觀察並比較一下就可以發現,在現實社會里,人們的一切邏輯行為的目的,都是為了建立一種關係。不過這種關係的型別很多,有粗顆粒的,也有細顆粒的。而且隨著人類文明的提高,關係的數量和型別越來越多,人們每天的大量時間都必須用在處理這些關係上。所以,作為一種基本事實,一個在現實社會里生活得很好的人,一定是能夠妥善處理各種與自己有關的各種社會關係的人。不過隨著人類文明的加速發展,創造人類社會的以人為中心的各種關係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人類現有的科技工具已經不能幫助個體自然人理順並處理這些關係了,必須找到一種新的產品工具幫助每個人輕鬆地處理這些關係,以便獲得不斷增長的更加美好的生活。
這個產品工具就是元宇宙,一種在資訊世界裡採用資訊人的形式建立的對映現實人類社會的虛擬產品。
當前的元宇宙產品非常簡單粗糙,類似幾十年前最早的網際網路產品,簡單粗糙。不過元宇宙產品不像當年的網際網路產品,從無到有,而是在網際網路產品的基礎上,經過多次的產品革命升級,目前到了從雲計算產品進入元宇宙產品階段。作為元宇宙產品裡的中心物件,當前的資訊人的邏輯行為形式也比較簡單,基本上是採用數字的方式表現邏輯行為,未來或許會象自然人一樣,採用圖形的形式處理邏輯行為,比如自動駕駛,直接對圖形進行邏輯處理,而不是現在的數字處理方式,先把接受的圖形轉換為數字,然後對數字進行處理。
因此從源頭本質上說,元宇宙只是網際網路產品的一個發展階段,是在雲計算產品的基礎上發展的。
在元宇宙裡,資訊人並不是現實社會里自然人的自然屬性的集合體。而是包含了兩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是人的自然屬性,比如指紋等動物特徵的抽象物;第二部分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這些社會關係是人們透過自己設計的邏輯規則建立的結構系統,是人和動物的根本區別。所以馬克思在批判費爾巴哈抽象的人性論時說。“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個人所具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關於人的自然屬性部分,人們已經掌握和很多獲得創造資訊人內容的技術。比如腦機介面技術,直接用大腦思維活動的訊號與外界進行通訊, 甚至實現對周圍環境的控制。
所以在元宇宙裡,採用數字孿生技術創造的資訊人必須同時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兩種“人性”內容。其中自然屬性的“人性”是元宇宙裡的虛擬人類社會里共有的、永恆的人性。而社會屬性的“人性”是人的本質,是具體的、歷史的,是隨社會關係的變化而變化的,而不是永恆不變的。
與雲計算產品比較,在元宇宙產品裡,資訊人的存在形式已經發生了顛覆性的改變,資訊人已經成為了內容和現象的統一體,內容是本質,由空間數字構成,形式是現象,由結構形態構成。
在元宇宙裡,一個資訊人本質上就是一個空間數字區塊。也就是大量的空間數字採用結構的方式連線起來的獨立存在的更大規模的空間數字體。在軟體工程師的概念裡,就是一個完整的資料區塊。
元宇宙是以“資訊人”為本把萬物採用關係的形式連線在一起形成的社會。因此按照哲學的方式,元宇宙產品可以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結構體系,就是把各種關係連線在一起的邏輯系統,表現形式就是結構。第二部分就是完成某個應用功能的物件,表現形式是資料區塊。作為一種人們設計的邏輯規則。每個資料區塊一般包含區塊頭(Header)和區塊體(Body)兩部分。
在元宇宙裡,一個資訊人就是一個獨立的資料區塊空間,這個空間又是由很多更小的資料區塊空間構成。最小的不能分割的資料區塊就是元宇宙空間裡的量子單元。
在當前的語境下,計算機裡描述的物件和哲學裡描述的物件是不同的。
在計算機裡,物件是由資料(描述事物的屬性)和作用於資料的操作(體現事物的行為)組成的封裝體,描述客觀事物的一個實體,是構成系統的基本單元。物件的概念貫穿於面向物件開發全過程,即系統就是物件構成的,只是每個階段物件的具體化程度不一樣,這樣使各個開發階段的系統成分良好地對應,顯著地提高了系統的開發效率與質量,並大大降低系統維護的難度。同時,物件的相對穩定性和對易變因素隔離,增強了系統的應變能力。
在邏輯哲學裡,哲學家把構成實體的關係不能再進行分解的事實定義為物件,也就是說在一個物理量空間裡可以有意義存在的最小物理單元。也就是黑格爾的觀點,哲學研究的物件就是現實性,哲學的內容就是現實。
按照維特根斯坦的描述,物件是在一個物理量空間內,無法對連線關係進行分解的實體,是最小的存在事實。按照這個原則,現在的計算機軟體開發裡描述的物件並不是真正的物件,因為作用於資料上的關係儘管被封裝在一個封閉的空間內,但是這些關係形成的結構是可以完整地分解出來的,而不會破壞事實的現實性。
元宇宙本質上就是以資訊人為中心,把資訊人的各種關係連線在一起後形成的邏輯產品,這個產品就是人們說的虛擬人類社會。比較現實人類社會與元宇宙裡的虛擬人類社會,它們具有以下的特點:
(1)都是採用關係的形式把所在的世界裡的萬物連線起來,成為一個整體邏輯產品。
(2)連線這些關係的是人們自己建立邏輯規則系統。在當前的元宇宙裡,最基本的邏輯規則的存在形式是0和1兩個最小的符號邏輯形式。元宇宙裡的萬物都是由這兩個符號建立的,物理學家稱之為量子。而在現實宇宙裡,上古時代的中國古人認為構成萬物的最基本的邏輯符號是2和1,並稱之為陰和陽。
(3)人類社會是以人為中心,採用人類自己設計的邏輯規則把萬物連線在一起的社會型產品。因此,自然人不可能脫離人類社會的連線關係而單獨存在。
(4)在元宇宙裡,資訊人創造的人類社會完全是採用人類自己設計的邏輯規則創造的產品。
(5)在未來的元宇宙裡,資訊人的一切邏輯行為都會被人類自己設計的邏輯規則約束,資訊人構造的虛擬人類社會將會完全呈現盧梭描述的場景:“人是生而自由,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自以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隸。”
(6)元宇宙裡的資訊人來自現實裡的自然人,所以未來的元宇宙裡的人類社會必定是現實宇宙裡的人類社會的摹本社會,並不是人們幻想出來的遊戲社會。
由此可見,在元宇宙裡,資訊人的一切邏輯行為必須接受元宇宙裡的法律法規的約束。由於資訊人是自然人在元宇宙裡的對映,資訊人在元宇宙裡的邏輯行為等同於自然人在現實宇宙裡的邏輯行為。因此,在資訊人的影響下,自然人的邏輯行為也會發生改變,現實中的人類社會將會一步一步地變成盧梭在《社會契約論》描繪的場景,人們的能力將越來越大,但是人們的行為卻越來越不自由。
在元宇宙裡,資訊人追求的並不是個體的無條件自由,而是全體資訊人有條件的自由。也就是盧梭想象中的道德的自由,每個資訊人在獲得自由的行為時,會同時評估自己的行為對其它人的影響。盧梭把人自己立法而建立的道德律稱為良心。認為良心是一切善行、正義、美德的根本來源,而慾念是一切惡行的根源。人只有與本性裡的惡欲相區分,運用理性去認識善,聽從良心的指導去行善,才能肩負自己對人類所負的道德責任。從此,人成了自己行為的主人,要為行為後果、價值和影響負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