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加州總檢察長和12名州政府官員對沃爾瑪提起訴訟,稱其涉嫌非法處置電子和危險廢物,損害了當地垃圾填埋場。加州總檢察長Rob Bonta在一份宣告中稱,該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州環境法,這些廢物包括鋰電池和鹼性電池、殺蟲劑噴霧劑、氣霧劑罐、LED燈泡等材料。
加州調查人員從2015年到2021年在13個縣進行了58次檢查,並說他們在每個商店的垃圾壓實機中發現了分類的危險和醫療廢物,以及本應無法辨認的客戶資訊。加州司法部估計,沃爾瑪每年非法處理的廢物總量為159,600磅,或超過100萬件。
沃爾瑪發言人Randy Hargrove在一份宣告中說:“我們已經與州政府多次會面,帶領他們瞭解我們行業領先的危險廢物合規計劃,以努力避免訴訟,但他們反而提出了這個毫無道理的訴訟。該州要求我們商店對普通家用產品和其他物品的廢物處理達到一定的合規程度,這超出了法律規定的範圍。我們打算為這家公司辯護。”
Hargrove說,與全州3%的平均水平相比,“由加州總檢察長進行或監督的壓實機廢物審計表明,壓實機廢物中最多含有0.4%的潛在關注物品”,
這不是沃爾瑪第一次因其所謂的廢物處理做法而與州政府官員發生爭執。2010年,沃爾瑪因非法處置危險廢物與加州總檢察長辦公室達成了2500萬美元的和解。
Hargrove表示,法院“準備解除沃爾瑪在2010年和解中的義務”,但 “總檢察長辦公室以新的規則發起了新的調查,希望沃爾瑪能達成另一項和解,要求再支付一筆鉅額資金”。
據美聯社報道,該公司還在2012年為類似事件向密蘇里州支付了125萬美元,並在2013年承認因疏忽而將汙染物排入加州16個縣的排水溝。
加州有毒物質控制部主任Meredith Williams在新聞稿中說:“儘管在過去20年裡對沃爾瑪進行了多次執法,但該公司始終--而且是有意--不遵守加州的環境保護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