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拐的人,不能稱之為普通意義上的人,他們更像是一個“物品”,可以隨意買賣,隨意欺辱!
12歲那年,朱正英被鄰居家的親戚用糖拐走,並乘坐火車賣到了山東一個偏僻山村。買家家裡三口人,哥哥弟弟和媽媽。朱正英被賣給弟弟當老婆,這個弟弟大了朱正英30多歲,在這個家裡她沒有得到任何一點溫暖,天天干活,天天捱打,打臉打身上。總想著也許今天被打了明天他們也許會對她好,直到18歲生了孩子也沒有任何改變。
她也逃跑過,但是被抓回來就會打的更狠。24歲那年,她的閨女發燒,她想去帶孩子打針,買家不讓,然後就打她。這是林正英第一次還手,是因為不讓自己的姑娘受委屈。買家的叔叔知道這個事情後,又把她的臉打腫出血,牙都打鬆了。這一次她跑到公路上,從來都沒有計程車的地方,那天正好有個計程車,她帶著一毛五毛攢了多年的200塊錢最後來到青島。她坐在路燈下不知道去哪裡,一個好心的大姐給她安頓下來,第二天給她介紹工作。由於沒有身份證戶口本,只能在小餐館打工一個月500塊錢,這個工作幹了3年,後來去了大的飯店又幹了7年。
經朋友介紹,她認識了大她一歲的丈夫,兩人定居萊陽。二人七年沒有吵過架,雖然賣菜很累,但是心裡很甜。
後來朱正英找到了媽媽和家,在貴州 苗族。媽媽給她帶了新衣服,姐姐帶了她從小喜歡的玩具。
人的一生苦了上半輩子,下半輩子就會只剩下甜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