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際貿易中,常見的結算方式主要有以下6種:匯款、託收、信用證、匯票、本票、支票。
一、匯款
匯款,是指匯款人委託銀行,將款項匯交給收款人的一種結算方式。在國際匯款業務中,當事人共有四個:匯款人、收款人或者受益人、匯出行、匯入行。
匯款人在辦理匯款時,需要向所在的銀行提交匯款申請書,以及證明匯款用途的證明檔案、收款人的相關資訊、收款銀行的相關資訊。匯款行在接收到匯款人的指令並核查合格後,按照匯款指示進行匯款。
匯款可分為預付款以及貨到付款,屬於商業信用。
二、託收
託收,是指出口商根據買賣合同先行發貨,然後開立金融單據或者商業單據或者兩者兼有,委託出口託收行透過其海外聯行或代理行,向進口商收取貨款或勞務費用的結算方式。
在託收業務中,涉及到的當事人,主要委託人、託收行、代收行、付款人。貿易項下的託收業務,主要流程是:
委託人即出口方,與進口方約定以託收方式結算後,在貨物發運後,持發貨單據到銀行,填寫託收業務申請書,託收行受理後,將貨運單據及匯票寄往國外代收行,也就是進口方所在的銀行。
代收行收到單據後,在達到相應的條件時(例如:進口方必須用錢贖單)將單據提交給進口方,也就是付款人,付款人付出了貨款,收到了貨運單據,從而可以憑提單提貨。
三、信用證
貨物貿易項下,經常使用的信用證為跟單信用證。是指銀行有條件的付款承諾。
即:信用證是指開證銀行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受益人開立的、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符合信用證條款的單據、即期或在一個可以確定的將業日期承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承諾。
不同於匯款和託收方式,信用證方式屬於銀行信用。是有銀行參與到結算環節中的。主要流程如下:
進出口雙方買賣合同約定以信用證的方式進行結算。進口方向其所在銀行提交開證申請,進口方所在銀行根據雙方約定,開立信用證。並透過SWIFT系統傳送給出口方所在的銀行。
出口方所在的銀行在收到信用證以後,及時把信用證通知給出口商,由出口商根據信用證的約定備貨、組織裝船,並拿到貨運單據。之後將貨運單據提交所在銀行,由所在銀行為其交單議付。
出口商所在的銀行收到單據以後,在稽核通過後,將單據寄往進口商所在銀行,要求付款。
進口商所在銀行在收到單據後,如果稽核無誤,在收到進口商交付的貨款後,將貨運單據提交給進口商。同時將貨款透過SWIFT系統劃轉到出口商所在銀行。
四、匯票、本票和支票
匯票、本票和支票,都屬於國際結算中的票據業務。狹義的票據,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額為目的,可以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僅用於債權債務的清償和結算的憑證。
也就是由出票人在票據上簽名,無條件地約定由自己或者另一人支付一定金額,可以流通轉讓的證券。
如果約定是由出票人本人付款,它就是本票;如果約定由另一人付款,就是匯票或者支票。
匯票、本票和支票都是非現金類結算工具,能夠代替貨幣使用。
匯票的出票人、付款人是沒有限定的任何人,相當於委託書;而支票的出票人是銀行的客戶,付款人是客戶所在的開戶銀行,支票屬於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