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在國際安全領域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決議的透過,標誌著中國與廣大發展中國家在聯合國框架下共同開啟了平衡推進防擴散與和平利用國際合作的程序,是中國對完善防擴散全球治理作出的最新貢獻
近日,中國向第七十六屆聯合國大會提交的“在國際安全領域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決議順利透過。這是30年來中國在國際安全與裁軍領域首次主提並獲聯大透過的決議,對於促進國際社會平衡推進防擴散與和平利用國際合作,捍衛發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權具有重要意義。決議的透過,標誌著中國與廣大發展中國家在聯合國框架下共同開啟了平衡推進防擴散與和平利用國際合作的程序,是中國對完善防擴散全球治理作出的最新貢獻。
決議有著深刻的歷史根源和時代背景。防止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運載工具擴散是國際社會共識。上世紀60年代以來,各國為此談判、締結了一系列法律和政治文書,也確立了一條重要原則,那就是防擴散不應以犧牲各國和平利用科學技術和開展相關國際合作等權利為代價。然而,多年來,一些西方國家憑藉自身主導的防擴散多國機制“小圈子”,頻繁對發展中國家實施歧視性出口管制措施,大搞雙重標準。近年來,個別國家更是以防擴散或國家安全為藉口,以意識形態劃線,對以和平利用為目的的科技交流和國際經貿合作濫施限制,大搞脫鉤、“斷鏈”,引發國家間關係緊張,人為加深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的科技鴻溝,嚴重侵蝕防擴散國際合作的基礎。
決議體現了發展中國家的普遍訴求。決議因應時代需要,緊扣發展中國家訴求,旗幟鮮明捍衛各國和平利用科技進步成果的權利。決議敦促國際社會以更加平衡的方式處理安全與發展、防擴散與和平利用的關係,充分保障各國和平利用國際合作的權利,本質上是維護髮展中國家可持續發展權。廣大發展中國家熱烈響應,許多國家頂住美西方巨大壓力,對決議予以堅定支援。
決議是中國在國際安全領域踐行真正多邊主義的最新實踐。國際規則不能由個別國家和國家集團來決定。決議凝聚國際社會在平衡促進防擴散與和平利用方面的共識,充分借鑑《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等國際法律文書以及不結盟運動峰會成果檔案相關內容。從提出伊始,中方就廣泛徵求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意見,對各方提出的修改意見持開放態度,儘可能吸收建設性內容,以實際行動踐行真正多邊主義。
決議植根於中國實踐,為防擴散全球治理貢獻中國方案。作為國際貿易與科技大國,中國不斷加強出口管制立法與執法,切實履行防擴散義務。同時,中方秉持公平正義,採取切實行動維護並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確保發展中國家透過對華貿易、科技交流合作實現自身可持續發展。中方在多邊平臺積極捍衛各國和平利用科技的權利,提出了一系列主張,為決議打下了堅實的理念基礎。決議中蘊含的公平正義理念,是對現有國際防擴散體系的完善與發展。
當前,全球疫情跌宕蔓延,百年變局加速演進,中國始終秉持天下胸懷,從人類共同福祉出發,自覺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站在人類進步的一邊,站在公平正義的一邊。未來,中國將繼續統籌發展與安全,踐行真正的多邊主義,深入參與相關程序,繼續為促進和平利用相關的國際合作貢獻中國智慧、中國方案,與國際社會攜手提升防擴散全球治理水平,促進普遍安全與共同繁榮,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 人民日報 》( 2021年12月28日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