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國以來,我國的住宅建設咋功能佈局、材料結構、施工水平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步,但目前仍有諸多問題需要解決。尤其是在我國廣大的農村地區,其住宅大多數是農民自建。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也是多樣的,比如,由於鄉鎮土地價格相對較為便宜,大多數開發商並不願意建設。
而針對農村自建房問題,去年有媒體發文指出,國家將叫停農村自建房,甚至連翻修都不允許?那麼這個問題的真實答案到底是什麼呢?今天筆者就和各位聊下關於農民最關心的農村自建房問題。
一、農村自建房現狀
進入21世紀,在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下,隨著農民收入的增長,農村建設、農民住房面積和質量從全社會來看,普遍有了新的需求,而農民個體的自建房在我國普遍存在,且發展迅速。一些經濟發展較好的農村,二層以上的樓房開始興建,特別是村間公路的普及,使城市的建材和技術能夠方便地普及到農村。
農民對自建房的要求已不再滿足於遮風擋雨的方面的需求,有了更多經濟方面的需求。隨著政府加大農村發展戰略部署的深入,使農村自建房建設進入全新階段。特別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逐步改善,各地方對原有的分散民宅進行重新整合規劃。
例如硬化道路、改造供排水設施、修建集中市場等一系列措施的實施,無論從使用或者視覺上都呈現了新的面貌。目前我國農村自建房建設還處於初期的摸索階段,無論從政策、行文條款,還是設計、管理、建造等方面都沒有形成成熟的發展模式,多表現為地方政府統一集中搬遷修建居住區的形式。
有些地方也不斷出現經過專業設計的高水準的農民別墅區,實際上這種做法從設計到建造完成的整個過程都是城市建設模式的簡單複製,而真是適合現階段農村自建房發展的模式還沒有形成。在這樣一種狀態下,出現的現狀是破壞原有生產關係和生活方式,對傳統建築的風格、形式沒有從本質上提出保護和發展的有效措施,往往形成死板的模組化的彆扭形式。
比如許多地方都是採用自上而下的強制性操作的空洞方式,似乎只有千篇一律的坡屋頂才是真正體現對傳統建築文化的繼承。相比較日本的農村建設有很大不同,它是自下而上、由地方政府引導、全民參與的建設革命,在近年內分兩次逐步完成,取得了矚目的成就。
在這場運動中從制度保障上,主要體現在法律體系的制定上,據統計,在兩次新農村建設前後,日本政府共出臺了多部法律與法令不斷健全各類保障機制,從而確保了農業和農村自建房的各項制度能在良好而順利的環境下進行在整個過程中一些列的法律制度保駕護航,使其科學合理的推進。
日本建房在具體實施中,由政府指導,讓村民認識到鄉村建設是他們自己的建設事業,對具體方案和施工提出自己的意見和想法,相關單位來統籌這些因素進行規劃設計,同時政府舉辦各類培訓活動,在很大程度上調動了農民在農村建設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那麼,此前有媒體發文指出的我國叫停自建房到底是什麼情況呢?
二、答案來了!
事實上,筆者在諮詢相關部門後,我國相關部門從來沒有叫停過農村自建房的建設。只是為了實現對農村村容村貌的統一提升,我國目前多地對農村自建房有了更為嚴格的規定。比如,我國多個省份下發明確的政策檔案對後續農民自建房有了更加嚴格的要求,尤其是牽扯到農村自建房的住宅面積、層高等有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同時,多地的相關部門明確表示後續農民在自建房之前必須要進行提前報備,只有在相關部門完成審批後才可建造。否則,相關部門有權按照規定進行查處。國家以上這些做法也是為了更好地規範對我國農村的統一化管理,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此外,農村房子不允許翻新也是不存在的。它和農村自建房也是一個道理,國家是允許農民對自建房進行翻新的。但這個翻新的前提必須是要建立在相關部門審批同意後,必須國家對農民自建房翻新的條件也有了更為嚴格的要求。在這裡我們也要提醒下廣大農民朋友,後續在對農村自建房建造或翻新之前,一定要提前瞭解好相關政策。
三、自建房和住宅的矛盾
在我國土地為國有固定資產,即使在城市,居民也只擁有一定時期土地的使用權,而沒有終極所有權,法律明確規定私人無權進行土地買賣。另外,城市居民自建房也是被明文禁止的。但是2000年以後出現的小產權住宅也在一些地方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中迅猛發展,儘管這種現象受到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的制止和治理整頓。
而居民也清楚自己最終不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權而不受法律的保護,但是由於商品房價格的飆升,中低收入群體沒有透過自己的努力在城巿購買到商品房,因而,迫於生活的壓力,他們寧知山有虎卻向虎山行,依然在提心吊膽中趨之若鶩的購買小產權房。
由於目前我國沒有其他途徑的房源與開發商競爭,形成了開發商強勢壟斷的局面。可以假想,如果我國的房產市場形成一種監管合理的市場化機制,允許自建房或者合作建房存在,必然會將目前開發商提供的商品房壓縮到一定的空間之內,形成健康的房產市場。
總結
從以上分析來看,當前我國並沒有出臺明確的法律檔案禁止農民自建房或房屋翻新。只是隨著多地為了更好地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對農村自建房有了更加嚴格的規定。
我們說,只有加大對農村自建房的管控力度,才能起到保護我國耕地資源,減少農村社會矛盾。最後,筆者想問下大家,各位對於農村自建房怎麼看呢?在農村自建房允許建設的前提下,您會考慮到城市買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