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在通常意義上,它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科學的方法;二是科學的知識。前者,是指特有的獲取知識的方法。後者,實際上只是那些透過利用科學方法而得到的客觀事實的集合體。不瞭解科學方法,而盲從於或者說盲目運用科學知識,是非常危險的,這和不加分析地信賴邏輯推理、傳統觀念或社會權威一樣糟糕,因為科學知識也可能具有誤導性。
科學,具有以下特質:
1.實證性
實證性,是指採用科學方法而得到的知識是基於對客觀世界的直接觀察的,而不是基於某人的想法或理論的。科學的東西,都是可以被“證實”的,被“觀察”的,科學不可以用來證實那些無法直接觀察到的現象,如上帝的存在。(Yegidis,B.L.,Weinbach,B.W.,2004.P18)
科學知識,要經歷一個嚴格的評估和確認過程,以判定假定的事物是否正確或者我們所認為是正確的事物是否真的正確。(Yegidis,B.L.,Weinbach,B.W.P18)
科學的東西,不僅應該“有根有據”,最重要地,它必須經得起考證與實驗。即可以讓別人按照既定的方法、步驟,“依樣畫葫蘆”地實驗,應該得到同樣的結果。(簡春安,2018.p5)
2.客觀性
儘管完全的客觀性是不可能的,一定程度的主觀性是不可避免的,它或多或少影響著所有的研究結果,但是,盡責且有道德的科學家,不僅不會有意把偏見匯入研究結果中,還會採取小心謹慎的行動以儘量規避自己的偏好或信念對研究結果產生影響,同時,為了獲得真理,科學家們還會評估主觀性的作用及其後果。(Yegidis,B.L.,Weinbach,B.W.,2004.P19)
3.暫時性
科學,是“在某種情況下才成立的暫時、零碎的部分真理”。(簡春安,2018.p5)因為科學是以我們現在的知識為基礎的假設,而我們“現在的知識”則是有限的,對“現在的知識”的認識也可能是不全面的,存在偏頗的,因此,科學知識總是被認為是暫時性的,後來的科學調查往往會發現原先的結論需要修正,甚至新結論與原來的結論完全相反。即使那些從統計分析中得出的結論,也通常是以95%的置信度為基礎的。(Yegidis,B.L.,Weinbach,B.W.,2004.P19)
“科學”知道自己的分寸,清楚自己的極限,它不吹噓,它容許被挑戰、被指正,被更換,它堅持本身所能堅持的,卻更知道在什麼狀況下可以放棄應該被放棄的,它總是保持著一種“有多少證據才能說多少話”的謙虛態度。(簡春安,2018.p5)
4.公開性
在科學界,研究者不僅要與同行和公眾分享研究結果,還要公開研究過程,甚至連被評估或評估他人的方法與步驟也是公開的,它不應有“見不得人”的隱藏空間,要公開一切過程與結果,包括它的缺點及不足。
只有公開,才能使其他研究者方便用同樣的方法、同樣的過程,得到類似的結果(這稱為研究的可複製性,replication)。只有這樣,研究者的結論才能被檢驗,而且一旦被確認.研究結果就往往具有較大的可信度。(Yegidis,B.L.,Weinbach,B.W.,2004.P19)可複製性,是檢驗科學的一條重要標準。
參考文獻:
1.Yegidis,B.L.,Weinbach,B.W.著;黃晨曦、唐詠譯.社會工作研究方法.上海:華東理工大學出版社,2004.
2.簡春安、鄒平儀.社會工作研究方法.上海:華東理工大學出版社,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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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盧守亭
日期:20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