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蘇-35S的“緋聞”有點多。作為俄羅斯在國際軍售市場上主推的“當家花旦”,近期蘇-35S接二連三曝出意向買家、甚至是已經敲定訂單的買家退貨的訊息,著實讓寄希望於復刻蘇-27出口奇蹟的蘇霍伊集團傷得不輕。平心而論,蘇-35S出口受阻主要原因並不能歸結為該機的效能不足(否則該機也不可能斬獲國外訂單了),但即便排除一些眾所周知的美國因素,蘇-35S在吸引國外客戶方面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
□除傳統客戶訂購的首批蘇-35SK的24架以外,蘇-35S目前在國際市場上沒有斬獲任何實際使用者
目前,各主要軍事裝備出口國在國際市場上推銷的“四代半”戰鬥機,包括F-15E系列(包括F-15I、F-15SA、F-15SG、F-15SE、F-15SK和F-15EX)、F-16V、F/A-18E/F、蘇-30MK系列、蘇-35S、米格-35、“陣風”、“颱風”、殲-10C和“鷹獅”NG。
上述機型中排除俄羅斯出口的其他型號戰機以外,事實上只有F-15E系列和F/A-18E/F可以視為與蘇-35S相同級別的重型戰鬥機,換句話說在“四代半”重型戰鬥機的出口市場上蘇-35S面臨的競爭壓力並不算激烈,至少相比於“群雄逐鹿”的中型戰鬥機出口市場競爭程度不高。因此,蘇-35S出口一再受挫的原因,還需要從蘇-35S的設計特性進行分析。
如果對第四代和“四代半”重型戰鬥機的出口市場進行分析,不難發現無論是美國的F-15系列還是俄羅斯的“側衛”系列,都是雙座型出口情況比單座型更好。
□沙特的F-15E戰鬥機
F-15的出口使用者包括日本、韓國、以色列、沙烏地阿拉伯、卡達和新加坡,上述國家中除日本外其他國家都裝備了雙座的F-15E系列戰機。
應該說,美國出口的重型戰鬥機主要是雙座的F-15E系列的原因有其特殊性由於F-15的單座型早已停產,因此目前希望獲得美式重型戰鬥機的國家或地區只能選擇雙座的F-15E,甚至美國空軍都打算用雙座的F-15EX替代單座的F-15C。但F-15E相比於單座型F-15確實有一些特殊優勢,從設計上來看F-15E偏重多用途,相比於設計之初完全以制空為主的單座型F-15使用方式更為靈活,這是F-15E系列更能吸引海外使用者的主要原因。
□即便單座型的F-15有日本的F-15J這樣的大規模使用者,更多的客戶還是更偏向於採購雙座的F-15E系列
而從俄羅斯出口“側衛”系列的情況來看,蘇-27系列目前的裝備國除原蘇聯加盟共和國外,共計有六個海外使用者,其中除中國曾採購超過100架(含整機和散件組裝)外其餘使用者採購裝備數量均未超過20架。
相比之下,蘇-30MK不僅有十個除原蘇聯加盟國以外的使用者、並且有中國和印度兩個裝備數量分別達到100架和270架的“超級使用者”,還成功發展出了以蘇-30MKK為基礎的“共青城系”和以蘇-30MKI為基礎的“伊爾庫茨克系”、除烏干達和緬甸以外訂購數量都超過10架,還擁有訂購58架蘇-30MKA的阿爾及利亞空軍這種大客戶。
可見,蘇-30MK的出口情況遠比蘇-27系列要好,這雖然有兩個“超級使用者”的示範性作用和俄羅斯推廣蘇-30MK的力度比蘇-27系列更強的原因,但蘇-30MK相比於蘇-27系列更受歡迎是毫無疑問的事實。
□印度蘇-30MKI
從使用上來說,蘇-30MK系列和F-15E系列為代表的的雙座型重型多用途戰鬥機,與蘇-35S為代表的單座型重型多用途戰鬥機存在一定區別。由於機載武器和航電系統的發展,目前單座重型戰機和雙座重型戰機在效能上並沒有本質差異,但由於雙座型戰機有獨立的雷達和武器控制官而導致兩者在實際使用上存在差異。
“四代半”單座重型戰鬥機具有非常突出的武器掛載能力、飛行效能和感知能力,但對於飛行員來說,很多情況下卻難以同時兼顧對飛機、機載武器和機載系統的控制,這就導致蘇-35S一類的單座重型戰鬥機雖然效能拔群,但卻在很多情況下難以完全發揮性能。
相比之下,具有雷達和武器控制官的雙座重型戰鬥機則能讓飛行員專注于飛機操控,能更徹底地發揮對重型戰鬥機的優勢。雖然增加一名機組人員會因機體設計問題導致部分效能降低、並且需要增加人員培訓成本,但相比於對作戰能力的充分發揮,其付出的成本和犧牲的效能可以接受。
□蘇-30SM前艙與蘇-35S的座艙的設計相差無幾,但蘇-30SM具有相似佈局的後艙供雷達和武器控制官使用,因此能顯著減輕飛行員的操作負擔,更有利於平臺效能的發揮
而相比於中型多用途戰鬥機,重型單座多用途戰鬥機雖然效能存在優勢,但卻由於飛行員往往難以無法兼顧多個不同方面的操作而無法充分發揮,這就造成了空有領先條件卻難以應用的尷尬局面。
與此同時,作為重型戰鬥機其使用成本卻提升不少,這對於中小國家來說絕對不划算。而且,“四代半”戰機中中型戰鬥機和重型戰鬥機的效能差距本來就相對較小,雖然這在客觀上也導致兩者在生產成本上的差距被大幅拉平、導致使用者採購價格差距並不明顯(甚至還存在一些國家在採購中型戰鬥機時價格比重型戰鬥機還貴的情況)。而對於另一些本來就對作戰飛機要求不高的國家或地區來說,FC-1或二手F-16一類更便宜的戰鬥機又完全能滿足需求,蘇-35S在這些地方就更難以開啟市場了。
□蘇-27戰鬥機
應該說,蘇-35S在設計上並不存在什麼問題,該機在改進了蘇-27系列一些比較頑固的問題後已經是一種十分成熟的“四代半”戰鬥機。但如前文所分析,作為蘇-35S的效能優勢並不突出,除能夠使用一些特殊的大型機載武器以外並沒有同中型戰鬥機拉開效能差距,同時相比於雙座重型戰鬥機又無法更充分地發揮重型戰鬥機的效能優勢。
因此,“四代半”戰鬥機中僅有蘇-35S在國際市場上推銷、且還難以開啟銷路(即便不考慮退訂問題,蘇-35S的意向使用者數量也比不上F-15E系列和蘇-30MKK系列的使用者數量)實屬必然。這個情況對於蘇-35S來說雖然比較冤枉,但在市場規律面前也只能“認栽”。
□在“陣風”一類的中型多用途戰機面前,蘇-35S雖然具有一定優勢但很難充分發揮,這是導致很多潛在使用者對其失去興趣的重要原因
對於蘇霍伊集團來說,如果蘇-35S確實希望開啟銷路,唯一的辦法是尋求一個能一次性採購50架以上的“模範客戶”形成示範效應,但以目前國際軍售市場的局面來看,對重型戰鬥機有需求的使用者本來就剩餘不多,蘇-35S企圖開啟新市場已經非常困難,希望獲得“模範客戶”更是難上加難。
因此,蘇霍伊與其寄希望於出口蘇-35S,還不如將營銷重點放在向潛在使用者推銷蘇-30SM、併為出口型蘇-57和蘇-75針對客戶需求儘早做好調整,不然在第五代戰鬥機的外銷市場上或許將難以繼續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