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閱讀史源歷史專欄第2481期。有朋友提出,在看各種歷史資料和影視劇、書籍時,軍隊裡的政委是一個經常出現的職務和名詞。政委在各級部隊當中究竟是一個什麼級別的存在,發揮怎樣的作用?以兵團建制為例,兵團司令員和兵團政委哪一個權力更大,究竟誰該聽誰的?我們來了解一下。
政委在團級以上部隊才設定,早期也被稱為黨代表。嚴格來講,是部隊的首長之一,但並非部隊的軍事主官。由於人民軍隊的特點,黨指揮槍,軍隊、武力都要服從於黨的領導。而政委這個職務,就是黨的指導和政策在部隊中的一種代表,履行黨的指導權力和職責,所以政委是非常關鍵的角色。
解放戰爭時期,敵我兩軍都有兵團一級建制,是高階作戰單位,一個兵團往往有幾萬甚至十餘萬大軍。解放軍的兵團領導機構裡面,理論上講兵團司令員和政委的職權都是最高的,大於兵團副司令、參謀長和政治部主任。但是在實際工作和決策過程當中,也不排除有特殊性,比如兵團司令權威最大,是真正的決策者;而有的兵團裡,政委也有可能成為決定性指令的發出者。一般而言兵團司令負責行軍打仗,而政委負責管理部隊的政治生活。
上文說到團一級往上都有政委。著名的影視劇《亮劍》裡,李雲龍團長是獨立團裡的最高領導,基本上說一不二。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境之下,他也會適度尊重政委趙剛的意見。事實上趙剛是比較好脾氣的領導,按照政委的定義,他在李雲龍行使權力不當時,可以進行制止併發出正確的命令,同樣可以領導獨立團。從職責上來講,政委是要稽核部隊的行動是否符合黨的原則、紀律,是否合情合理,是有干預之權的。只不過在大多數正常工作、戰鬥期間,還是以軍事主官的意見為主。為此李雲龍曾經說過:我管打仗,你管生活。話雖然有些粗,但是就分工而言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兵團政委的權力,有的時候也可能超過兵團司令。比如解放戰爭時期,我軍第十九兵團司令員為楊得志,而政委是羅瑞卿,後來羅瑞卿成為開國大將,楊得志只是上將。因為羅瑞卿的政工工作履歷非常高,在華北軍區司令部也是掛職的,所以他對於兵團的影響並不比楊得志小。只不過楊得志的專長是打仗,羅瑞卿更多負責政工組織工作,不太乾預楊得志的軍事決策。
再舉一個例子。在第四野戰軍當中,林總的威望和權力是難以超越的,但這不代表羅政委不能夠干預和影響軍隊決策。比如48年遼瀋戰役錦州之戰前,林總的思想有所反覆,甚至想撤回長春放棄攻錦方案。羅政委這時就發揮出了黨對軍隊的指導作用,他要稽核作戰方案,是否符合黨的原則。羅帥吃透了中央和主席的意圖,堅決反對撤回長春,在這個決策過程當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最終東北解放軍還是先打下戰略要地錦州,順利完成了遼瀋戰役的作戰計劃。由此可見,林總雖強,能說羅政委的作用不重要嗎?
而在我軍的高階作戰單位裡面,在政委之下還有一個重要職務,就是政治部主任,負責部隊內黨的政策落實情況,從事具體政工管理工作。一個高階指揮部裡設有兩名政工類的高階幹部,可見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政委的突出地位。尤其是在建國前,部隊官兵文化程度、思想意識普遍有侷限性的情況下,一名出色的政委對於部隊建設、發展、行軍打仗,都是有極大的影響力和促進作用的。至於軍事主官和政委哪個權力更大,原則上是平等的,要看所在部隊的具體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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