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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可能我們平時從來沒想過,但是一旦看到這個問題就會發現它沒那麼簡單,那麼我們日常生活中人與物體之間的接觸到底有沒有真正的接觸,我們又能否接觸到構成物體原子的核心呢?下面我們就說一說這個“接觸”是什麼意思。
我們都知道物質都是由基本粒子原子組成的,而且我們也都學過書本上的玻爾原子模型,雖然玻爾原子模型並不是正確的,但是它幫助我們大致瞭解了原子結構,知道了原子是由原子核和核外電子組成,那麼我們談物體間的接觸就必須要談一談原子結構。
我們知道化學反應和非化學反應的區別,化學反應本質上就是構成分子的原子重新排列組合形成新的分子過程,這裡面所謂的化學鍵其實就是原子外層電子的得失和相互作用。非化學反應就是沒有產生新的物質,也就意味著沒有原子外層電子得失,從這裡就可以看出我們日常中的接觸並沒有產生化學反應,所以就沒有原子核外電子的“移動”“缺少”等情況。
事實上我們生活中的接觸只是原子核外層電子的電磁場間的作用,這個也叫做庫侖力,原子核外面包圍著的電子是按層分佈,並且之間有斥力。
那麼我們能否接觸到原子核呢,其實也是可以的,但是這就需要粒子加速器了,平時的條件還遠遠達不到能夠接觸原子核的程度,透過粒子加速碰撞,我們可以把原子核打破,從而得到中子、質子等更為小型的粒子。原子彈、氫彈爆炸其實就是原子核的變化作用產生的巨量能量,如果說我們日常生活中就能接觸到原子核,那麼用錘子砸釘子就有可能引起核爆,顯然這是不可能的。
原子核內部的強相互作用力遠遠大於自然界中的其它三種力(電磁力、萬有引力和弱相互作用力),而且它作用範圍是非常小的,大概只有釐米,事實上我們生活中絕大部分物體間的接觸都是電磁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