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起,新版《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正式施行,這與2013年釋出的《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相比,新規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
新規中明確指出了退換車的具體情況:
第一,因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累計進行兩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該故障或者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效能故障的;
第二,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第三,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傳動系統、汙染控制裝置、車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第四,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時間超過30日,或者因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超過4次的。
同時,這一次新規定中,在家用乘用車的基礎上加入了家用皮卡車。這對於保護皮卡車消費者的權益也做出了很大的幫助。而且“新三包”要求在退換車的同時也需要將“折舊後的加裝、裝飾費用和相關服務費用”一併賠償給消費者,這個流程也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