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印發《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方案提出,增加有效金融服務供給,支援在零售交易、生活繳費、政務服務等場景試點使用數字人民幣。創新新三板市場股債結合型產品,豐富中小企業投融資工具。選擇執行安全規範、風險管理能力較強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制度和業務創新試點。探索加強區域性股權市場和全國性證券市場板塊間合作銜接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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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印發《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方案提出,推進技術和資本要素融合發展。支援金融機構設立專業化科技金融分支機構,加大對科研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人才的金融支援力度。完善創業投資監管體制和發展政策。支援優質科技型企業上市或掛牌融資。完善智慧財產權融資機制,擴大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規模。鼓勵保險公司積極開展科技保險業務,依法合規開發智慧財產權保險、產品研發責任保險等產品。
國辦印發《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方案提出,支援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在城市群或都市圈內開展戶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計互認、居住證互通互認,試行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制度,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地提供。指導用人單位堅持需求導向,採取符合實際的引才措施,在不以人才稱號和學術頭銜等人才“帽子”引才、不搶挖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合同期內高層次人才的前提下,促進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管理人才合理有序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