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
最近,小編看到很多文章,感覺網際網路大佬們簡直是在逝去的2021中,集體渡過了一個水逆年!
比如《我花了5天看完張一鳴所有微博:原來人有多努力,就有多平庸》,看到標題小編震驚了:納尼,創辦位元組跳動的張一鳴原來是個庸才?
還有就是《成就了微信!騰訊微博終於“安樂死”,張小龍已停更8年》,“安樂死”、“停更8年”這些炸眼的詞彙,成功引發了小編的好奇,看到標題後的第一反應是:張小龍怎麼了?
美團創始人王興也沒有例外,多篇文章劍指如《美團被罰34.42億,王興認“慫”了》、《王興為何清空飯否?》、《王興們清理了後花園》等,給人的感覺也是:王興攤上什麼大事了?
但是每篇文章點進去一直看到最後,也發現完全是清一色的“標題黨”,不僅文不對題,而且邏輯混亂、七拼八湊、東拉西扯,但所有文章表達的意思大同小異,即這些大佬們已經完全清空了自己的社交平臺動態,要想看到這些內容,你!就!得!買!書!
什麼書?網際網路大佬們在社交平臺釋出的“語錄合集”。
所有文章背後,都附有相關人物的圖書銷售連結。
這年頭,果然是各種軟文營銷滿天飛啊,一不小心就掉進廣告的坑裡。有種草化妝品的,有種草衣服、包包的,有種草課程培訓的……沒想到,這些一篇篇看似關乎頭部大佬的新聞背後,你居然是給我推書?
更關鍵的是,這些連結在開啟之前,還很有可能會被提示:“該網頁可能存在未提供完整服務、誤導點選、誘導跳轉其他app等內容,請確認是否繼續訪問”。看起來就讓人產生一種不安全感,似乎更像是個騙局。
經過小編的認真搜尋、調查,發現這背後還真是一場騙局!
每場騙局背後,都是精心設計的牟利陷阱
近兩年出現了大量造謠“張一鳴、王興、張小龍等企業家清空自己社交平臺”的文章,而且暗戳戳地各種揣測,指出企業家們清空社交平臺與政府強監管有關,把他們放在了“被治理物件”的位置,煽動社會焦慮情緒。
但實際情況是,搜尋這些企業家的正規新聞資訊,他們仍然活躍在公眾視野中,不可能被強監管。
比如,搜尋張一鳴的新聞,騰訊網幾個小時前還在報道他身價3400億,位居40歲以下企業家第一。搜尋張小龍,和訊網新聞的報道是“張小龍出手了!微信掃碼點餐迎來重大變化”。
搜尋美團王興,新聞標題是“王興不簡單”,原來12月27日下午,美團召開了首屆生態開放大會,會上宣佈與快手達成戰略合作,將在快手上上架美團小程式。
這些網際網路大佬,並沒有所謂的刪除、清空社交平臺的舉動。以常年活躍在社交平臺飯否的企業家王興為例,飯否平臺為使用者提供了一個月或者半年可見的隱私功能設定。王興在飯否平臺的動態只是設定了可見許可權,並不是傳言中的清空了。
在危言聳聽的標題背後,其實都是盜版書商們的謠言騙局。當企業家們把大部分精力放在經營企業上時,極少更新自己的社交平臺動態是很正常的現象。但利益鏈條背後的推手,正是借用這一“空檔”,造謠企業家們清空社交平臺,再輔以危言聳聽的“國家治理”、“政府監管”等吸睛標題,營造緊張氣氛,最終目的是把這些企業家們的社交平臺釋出內容,集合成冊進行售賣。
出現“謠言廣為流傳”的現象,無外乎利益二字。眾所周知,目前關注度、閱讀量、播放量、轉發量等各項指標背後,注意力經濟大行其道。只要有人,就有營銷的價值,就會存在利益驅動。越高的關注度、越多的傳播閱讀量,就意味著越天量的經濟收益。在這一背景7下,有人就拿蹭網際網路大佬的名頭,動起了邪財之念。
這些書籍,是絕對的“三無產品”,不僅沒有正規出版社,沒有書號、沒有版權,更是嚴重侵害了企業家的著作權,同時涉嫌以惡意營銷、造謠騙取錢財。
惡意營銷涉嫌詐騙,造謠背後是流量生意的“財富密碼”
對於製造謠言、散佈謠言謀取私利的自媒體,這種行為不僅擾亂了社會秩序、混亂的圖書出版市場,更容易給讀者造成思維誤解,是一種繞著彎的詐騙行為。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容小編依據詐騙罪構成的客觀要素去一一對應,揭露黑心盜版書商的牟利手法。
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首先,盜版書商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就這點來說,自媒體制造謠言完全符合虛構事實的特性,散佈謠言直接的結果就是誤導公眾。
其次,欺詐行為使對方產生錯誤認識。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自媒體所散佈的謠言,因其傳播較廣極可能導致公眾對這些企業家、企業品牌、社會風向產生錯誤認知,更是對這些企業家和品牌造成了名譽傷害。
再次,成立詐騙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之後作出財產處分。自媒體造謠、散謠的文章雖然沒有直接收取閱讀者的錢財,但是最後的連結,卻是赤裸裸地販賣非法出版物,客觀上給造謠者和散佈者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可謂是“一本萬利”的低成本買賣。
綜上所述,造謠、散謠的自媒體和非法出版商,離真正的詐騙罪已經不遠。透過造謠、惡意營銷賣書以牟取鉅額利潤,盜版書商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和制裁。隨著國家監管力度的加強,這些黑灰色的流量密碼生意,未來必將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