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的開年在中國人傳統的認知中頗有些“艱難”的意味,西安人民還在抗疫,鄭州人民又和老朋友新冠狹路相逢了。
中原大地半年三次的機率,比許老闆保交付的承諾還要頻繁。
對2021年大事件的回顧與情緒還未發酵,今日(1月5日)又是一組大事件:
市場監督總局在新年開局,一天開出13張罰單,阻擊重拳再次狠狠砸向網際網路巨頭領域。
1月5日,市場監督總局網站“強化反壟斷執法”專題公佈了一批行政處罰案件,包括騰訊、阿里巴巴、嗶哩嗶哩在內的多家企業受到行政處罰,涉案企業罰款金額均為50萬元,而這13起與罰單中,9起與騰訊有關。
罰款原因很簡單,這些企業均在收購其他公司股權或者設立合營企業時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
我們來看下騰訊的資本投資版圖,下圖是2021年一季度騰訊投資的企業。
下圖是騰訊投資的部分上市企業,大家會不會想到,原來美團的第一大股東是騰訊?是不是沒想到原來是王興在給馬化騰打工?
透過購買股權取得對其他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就是經營者集中。
更直白一點,騰訊玩的就是資本無序擴張。美國的谷歌,中國的騰訊、阿里等,任何一家企業都不是在做單一的業務,在網際網路大平臺上獲得大量利潤後,就拿著資本滲透到其他市場和領域,直至具備對整個經濟社會更加強大的控制力。
資本控制社會經濟,這下面潛藏的風險是有多大還用說嘛?
2021年,“反壟斷”、“反資本無序擴張”是當之無愧的熱詞,這一年裡,我國出臺了《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掛牌了國家反壟斷局。這樣的舉措意思再明顯不過,2022年,反資本無序擴張仍是一臺重頭戲!
回顧下2021年對平臺領域的幾次處罰,可見國家反資本無序擴張之決心有多堅決:
2021年4月10日,市場監督總局對阿里巴巴在電商領域壟斷行為,處以罰款182.28億元;
2021年10月8日,對美團在外賣平臺上的壟斷行為,處以34.42億元罰款;
2021年11月20日,市場監督局一次性開出43張罰單,主要是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其中阿里和騰訊佔25張,案件涉及多個百億級交易,比如阿里巴巴曾披露,聯合螞蟻金服以95億美元完成對餓了麼全資收購。市場監督總局表示,這些罰單主要針對過去應當申報而未申報的交易。
如今,2022年伊始,同樣的罰單再次下來,“有形利劍”直指網際網路大平臺的無序擴張和對其他領域的滲透。
有網友說50萬對這些網際網路巨頭而言只是“毛毛雨”,根本沒有任何效力。的確,2021年剛罰過,這些企業仍舊再犯同樣的錯誤。
“這一方面說明了企業對於小比例的股權收購引發控制權變更的警覺性低,另一方面,相關企業知不可為而為之,也說明了50萬元的頂格罰單對於平臺型巨頭的約束力有限。”清華大學國家戰略研究院特約研究員劉旭對第一財經表示。
一個萬億企業,罰款50萬,會有用嗎?
這個主要看這個罰款,針對的是“沒有上報”還是“無序擴張的收購行為”?
對於資本無序擴張,一直存在著如何界定的難題。
舉個例子,嗶哩嗶哩對於摳圖軟體馬卡龍的投資行為,確實可以為後者提供更好的應用場景和使用者拓展空間,激發其創新活力。這樣的收併購屬於資本無序擴張麼?應該被處罰麼?
當然不應該。
所以,從這個角度看,國家反的是“未上報”而不是“收併購”。
但是一些網際網路資本如果滲透到新材料行業,金融行業、教育行業或者一些消費行業,由於資本的逐利性和貪婪性,定然會影響到國家卡脖子問題,也會對基礎民生帶來不利影響,這與國家的“共同富裕”主旋律是相違背的。
那麼,這個時候行政監管要求“上報”屬於風險前置,是合理合規的監管方式,透過相關單位的上報,由國家參與進去,依法依據考量這次收併購是否會對國家發展帶來不利因素影響。
如果這些企業對於國家來說屬於“專精特新”,不適合被網際網路平臺收購,這些企業又需要資本需要融資怎麼辦?可以到北交所上市啊。
所以,這50萬的罰單,針對的是“未上報”而非“收併購”。
頂格處罰,力度並不算小。
但是要讓這些巨無霸企業真的重視起來,還需要進一步的法律約束規範,相信下一步,就是國家針對有關方面的政策、法規、制度進行修正和完善。
就像這兩天恆大海花島拆除事件一樣,“先上船再交錢”的小聰明,一定會有被全面遏制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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