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殷嘯虎
北宋建立後,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大大強化了御史臺的監察權能。一方面,賦予御史臺實際的司法審判許可權,對於涉及官員職務的案件,御史臺有獨立的審判權。我們之前談到過的“烏臺詩案”,就充分體現了這種審判權執行的過程(見《法制日報》2018年11月28日《蘇軾“絕命詩”背後的法律玄機》);另一方面,融合了御史臺的監察權和諫院的諫議權,提升了御史在朝廷政務以及對官員監督方面的實際效能,併為這種監督的實現營造了一個制度和輿論環境。宋仁宗時圍繞張堯佐任職所引發的爭議及最後的處理,可以說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張堯佐是貴妃張氏的伯父,科舉出身,“持身謹畏,頗通吏治,曉法律”,算得上是一個幹練之才和法律專家,但長期擔任中下級官員。張貴妃得寵後,他憑藉這層關係得到提拔,短短几年就被任命為掌管朝廷財政大權的三司使。但這一任命遭到了朝廷大臣的普遍反對,監察御史陳旭認為,“(張)堯佐以後宮親,非才也,不宜使制國用”,知諫院包拯等人也上書,認為這一任命是“失天下之望,誤天下之事”。面對眾大臣的反對,宋仁宗不得不免去張堯佐三司使之職,但又扛不住張貴妃的枕邊風,改任張堯佐為淮康軍節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並賜他的兩個兒子進士出身。
北宋的宣徽使是僅次於參知政事、樞密副使等執政大臣的重要職位,地位雖高,但沒有實際的權力,往往是給一些大臣的榮譽兼職。宋仁宗雖然一下子封了張堯佐四個“使”,但基本上是虛職,他認為這樣既提拔了張堯佐,也可以安撫那些反對的大臣。可沒想到任命一下,還是遭到了大臣們的反對。包拯等人認為,“必不得已,宣徽、節度使,擇與其一,仍罷群牧制置使之命,畀之外郡,以安全之。如此,則仰合天意,俯順人情,而重新盛德矣”。御史中丞王舉正甚至打算在退朝時留下百官,進行“廷議”。宋仁宗大怒,認為自己已經按照大臣們的意見,免去了張堯佐的三司使之職,現在又提出反對,顯然是“前後反覆,於法當黜。其令中書戒諭之”。而張堯佐自己也表示願意辭去宣徽使和景靈使,宋仁宗便順水推舟,聲稱對張堯佐另有任用,總算是將朝臣安撫住了。
但這樣一來,張貴妃又不幹了。於是,過了不久,宋仁宗又改任張堯佐為宣徽南院使、判河陽(今河南孟州),這個安排實際上是聽從了包拯“宣徽、節度使,擇與其一,仍罷群牧制置使之命,畀之外郡”的建議,既應付了張貴妃,也安排了張堯佐,同時也不讓自己太丟面子。果然,任命下達後,以包拯為首的諫官們便不再吭聲了。
然而,殿中侍御史裡行唐介卻依然不肯罷休。唐介雖然只是一個“編外”御史,但他不顧自己官小位卑,固執己見,據理力爭。如前所述,宋仁宗改任張堯佐以宣徽使的身份做河陽的地方官,事實上是接受了大臣們的意見,作出妥協,所以那些原本持反對意見的大臣也就適可而止、見好就收了。唯獨唐介認為,宣徽使一職僅次於執政大臣,地位重要,不能授予張堯佐。宋仁宗為此專門召見了唐介,對他解釋說任命是中書省下的,目的無非是讓唐介不要在這件事情上再糾纏了。但唐介聽後,當眾在朝堂上彈劾宰相文彥博,指責他“專權任私,挾邪為黨”,並說他在張堯佐任宣徽使一事上“奸謀迎合,顯用堯佐,陰結貴妃,外陷陛下有私於後宮之名,內實自為謀身之計”,要求罷免文彥博。同時,又指責同為知諫院的吳奎在這件事上“表裡觀望”。宋仁宗一怒之下,下令將唐介送御史臺治罪,並將他貶為春州(今廣東陽春)別駕。
春州地處嶺南,自然環境惡劣,所謂“嶺南水土,春(州)最惡弱”,一直是安置犯有嚴重罪錯官員的場所。唐介雖然話說得過火,但畢竟是在依法履行御史的職責,這樣的處罰顯然是過於嚴厲了,後果更是可想而知。於是被彈劾的宰相文彥博第一個出來反對,表示“(御史)臺官言事,職也,願不加罪”;御史中丞王舉正也上疏直言對唐介的處罰太重。宋仁宗也後悔了,擔心在這件事上造成“內外驚疑”;但貶官的決定又無法收回,於是改任唐介為環境和條件都比較好的英州(今廣東英德)別駕,並“遣中使護送(唐)介至英州,且戒必全之,無令道死”。
宋仁宗對唐介的處理,雖然是盛怒之下作出的,但畢竟是按照法定程式,不好輕易收回;但如果唐介真的出現意外,自己就會背上了“殺直臣”的惡名,對朝廷、對輿論都不好交代。所以,僅僅過了幾個月,就將唐介調往內地任職,不久又召回任殿中侍御史,並親自召見,讚譽他“不易所守”。後又提任他為“知諫院”,擔任了諫院的長官(宋神宗時,唐介又被任命為參知政事,成為了執政大臣)。而就在唐介被貶為英州別駕後不久,文彥博就被罷免了宰相職務,改任許州知州;知諫院吳奎也改任密州知州;唐介彈劾的兩個大臣都被免去了重要職務。
張堯佐任職引發的爭議以及後來對唐介的處理,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北宋監察制度執行的實際情況。唐介身為御史,其職責就是“糾繩百官,肅清紀綱”,在張堯佐任職問題上提出意見,是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北宋初年,宋太祖趙匡胤曾立下規矩:“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這也為御史履行監察職責提供了相應的制度保障。更為重要的是,一些官員的政治素養也為這種制度的貫徹執行營造了一個良好的政治和輿論環境。就此案而言,御史唐介敢於犯顏直諫,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了君主的肆意妄為。而宰相文彥博在遭到唐介的嚴厲彈劾後,反而還替他辯解,不同意對他進行責罰;後來雖因此被罷免宰相,但復職後依然為唐介回朝任職而努力奔走。而事件的主角張堯佐不久也被召回京城,改任天平軍節度使這樣一個虛職。這也說明,良好的制度要得到切實的執行,同樣離不開良好的政治環境和輿論環境以及官員的政治素養。
文章來源:智慧普法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