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言
1. 1 協議雙方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是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律成立的公司, 位於【中國深圳市龍崗區坂田工業基地】 , 郵編: 【518129】 (以下簡稱為“【買方】 ” ) 。
【供方全稱】 是一家根據【國家或地區名稱】 法律成立的公司, 公司位於【地址】 , 郵編: 【***】 (以下簡稱為“【供方】 ” ) 。
根據具體情況, 買方及供方可統稱為“雙方”或分別稱為“一方”、 “另一方”。
1. 2 生效日期
本《供應商質量問題賠償協議》 (下稱“本協議” ) 經雙方簽署後, 自【YYYY】 年【Month】 月 【DD】 日(“生效日期”) 起生效。 若協議雙方均未在本協議終止前【六十(60) 】 日發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 則本協議自動延續【一(1) 】 年, 自動延續的次數不限。
1. 3 鑑於
鑑於供方在供貨、 提供服務過程中出現質量問題(“本協議” 所指的質量問題包括物料品質問題、 PCN問題、服務交付問題以及物料環保問題。 ) 將會給買方造成損失, 為了界定損失、 明確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 督促和強化供應商從源頭加強質量控制, 嚴格執行物料SPEC和買方質量及環保要求, 杜絕物料批次質量問題; 明確供方在物料製造過程中“偷工減料、 簡化工序、 設計/工藝/材料/裝置/關鍵崗位人員等變更隨意、 新員工倉促上崗、 過程控制不力、 出廠檢驗弱化、 重要PCN不通知買方” 等不良行為的違約責任; 明確供方提供的物料不符合SPEC及/或買方要求, 導致買方生產或市場環節出現批次質量問題時的買方違約責任; 強化供方提高質量意識, 樹立質量無小事和因質量問題可能給雙方帶來災難性後果的觀念, 雙方經友好協商, 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 。
2 協議範圍
鑑於雙方已簽署《採購主協議》 , 本協議一經簽署即構成《採購主協議》 的有效組成部分, 對《採購主協議》項下質量及質量問題、 質量責任相關的事宜進行約束; 本協議未盡事宜以《採購主協議》 中的約定為準。
3 賠償細則
3. 1 通用部分
(1) “本協議” 約定的補救措施是對買方在《採購主協議》 及相關《採購說明書》 中約定的權利的補充, 無損買方在《採購主協議》 及相關《採購說明書》 中享有的各項權利義務。
(2) 供方物料在買方檢驗、 生產和市場環節發現重要指標不符合供方提供或釋出的或雙方確定的物料規格書要求, 且物料為批次性不符合, 供方應按照附錄的對應物料類別的賠償細則承擔違約責任。 供方承擔的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依“本協議” 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買方的實際損失。
(3) 供方依據“本協議” 向買方支付的違約金、 賠償金, 自買方就相應質量問題以書面方式向供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 買方有權從供方貨款中直接扣減, 不足部分供方應另行支付。
3. 2 分品類質量問題賠償細則
(1) 《儀器&裝備品類質量問題賠償細則》
4 生效及文字
(1)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後長期有效, 除非雙方協商終止。
(2) 本協議一式【2】 份, 雙方各執【1】 份, 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 (蓋章)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供方】 (蓋章) : 【供方名稱】
授權代表姓名(以楷書書寫) : 授權代表姓名(以楷書書寫) :
簽署: 簽署:
授權代表職務: 授權代表職務:
日期: 【 】 年【 】 月 【 】 日 日期: 【 】 年【 】 月 【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