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1年,可謂是反壟斷“大年”,自去年以來,監管層透過多種方式釋放強化反壟斷的明確訊號後,並付諸於行動。今年陸續發生阿里因反壟斷被罰182.28億元天價罰款、美團被罰34.42億元、五礦發展與阿里合營電商平臺被立案調查等等,都折射出網際網路反壟斷的決心和執法常態化。因此,網經社對2021年反壟斷下被處罰的網際網路企業進行盤點。
事件一:市場監管總局對五家社群團購企業不正當價格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3月3日,市場監管總局對橙心優選、多多買菜、美團優選、十薈團、食享會等五家社群團購企業不正當價格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共計650萬元。
(網經社注:圖片採集自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表示,2020年下半年,部分社群團購企業利用資金優勢,大量開展價格補貼,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2020年12月中下旬,市場監管總局直接對5家社群團購企業立案調查。
經查,橙心優選、多多買菜、美團優選、十薈團等四家企業,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以低於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了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事件二:京東、蘇寧易購、滴滴等12家企業因實施併購案未依法申報被處罰
3月12日,一連12家網際網路企業因實施併購未依法申報,被頂格罰款50萬元。這次處罰物件幾乎囊括國內頭部的網際網路巨頭,包括騰訊、百度、滴滴、京東、蘇寧等。
(網經社注:圖片採集自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繼去年12月開出網際網路反壟斷首張罰單後,融資併購本身的規範性愈發被重視,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的風險顯著增加,反壟斷申報已成為涉VIE架構併購交易中無法忽視的法律義務。
事件三:阿里巴巴因“二選一”壟斷被罰182.28億元
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臺服務市場實施"二選一"壟斷行為的行政處罰,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這是國內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案子,而阿里巴巴也成為了第一家因壟斷被罰百億的網際網路公司。該筆罰單則更是中國反壟斷執法史上最大一筆罰單,超過了之前2015年高通被罰60.88億元。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工信部資訊通訊經濟專家委員會委員、DCCI網際網路研究院院長劉興亮表示:阿里巴巴集團被罰182.28億元,這個“天文數字”,瞬間刷屏了,創紀錄的一個數字。多年後,也會被反覆談起的一張罰單。這意味著,我國網際網路野蠻生長的時代結束了,這無疑是一個“分水嶺”,也可以寫入中國網際網路歷史和反壟斷歷史。
事件四:五礦發展與阿里合營電商平臺被立案調查
五礦發展於4月19日晚間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具的《涉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立案調查通知書》,因公司與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設立合營企業五礦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龍騰數科技術有限公司”)的交易涉嫌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市場監管總局決定予以立案調查。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B2B與跨境電商部主任、高階分析師張周平表示,此次五礦發展與阿里巴巴合營電商平臺“五阿哥”涉嫌經營者集中被立案調查,說明反壟斷開始指向央企及鋼鐵電商細分市場,在國家反壟斷強監管的大背景下,央企也不能置身事外,在維護市場經濟公平公正面前,無論央企、民企,內資、外資,2C、2B,都是一視同仁的,也充分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執法理念。
事件五: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騰訊、蘇寧等涉案平臺釋出行政處罰決定
7月7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釋出公告,依法對網際網路領域22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對網際網路領域22起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
經查,上述案件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評估認為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因此,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人民幣罰款。此次處罰涉及騰訊、阿里、蘇寧易購、蘑菇街、小紅書、58同城、天鮮配、小桔智慧等多家網際網路領域巨頭和知名平臺公司。
事件六:反壟斷之後 美團收購摩拜再被調查
8月30日,據市監總局訊息,對搜電收購街電經營者集中案依法審查,並對美團收購摩拜未依法申報開展調查工作,就在同日,美團釋出二季報顯示,其反壟斷調查還在進行中,或將面臨高額罰款。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李旻表示,年初,針對阿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開出百億罰單,吹響整頓市場經濟秩序的號角。年中,對騰訊集團2017年實施的非法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處罰,從版權角度破解市場壟斷行為。如今,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美團收購摩拜開展調查工作。如果查實這一收購行為為非法經營者集中,那麼阿里、騰訊就是美團的前車之鑑。
事件七:美團因不正當競爭敗訴 被判賠償餓了麼100萬元
9月13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要求美團(被告主稱名稱為:北京三快線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涉案網際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原告餓了麼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100萬元。
據瞭解,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美團對跨平臺商戶採取的改變配送範圍、降低商戶曝光率、回收優惠活動等行為的目的,是為了讓美團平臺的商戶只與其獨家合作,這會影響商戶入駐餓了麼平臺以及餓了麼平臺商戶的流失,導致商戶喪失了在餓了麼平臺的交易機會,消費者喪失了從多平臺獲得產品和服務的渠道及機會。
在此之前,美團已經三次因為不正當競爭問題敗訴。此前,今年2月份和今年3月份,美團分別於金華和淮安因“二選一”被判賠償餓了麼100萬元及35.2萬元。而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也於今年4月判決上海拉扎斯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餓了麼)因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北京三快線上科技有限公司(美團)經濟損失8萬元。
事件八:美團反壟斷被罰34.42億
10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美團停止違法行為,全額退還獨家合作保證金12.89億元,並處以其2020年中國境內銷售額1147.48億元3%的罰款,計34.42億元。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律師李旻認為:先有“阿里鉅額罰款”,到“美團”34.42億元罰款,這是一個很明顯的訊號。政府以行政處罰的方式表現了對反壟斷的關注,尤其是網際網路平臺反壟斷的方面。網際網路平臺及行業或將迎來強監管時代。
事件九:43起反壟斷案件集中調查 涉及騰訊、阿里、百度等多家公司
11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文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對43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並作出處罰決定,涉及企業包括騰訊、阿里、百度、京東、美團、滴滴、蘇寧易購等多家公司。
市場監管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43家涉案企業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統計發現,在本次處罰的43起案件中,涉及企業包括騰訊、阿里、百度、京東、美團、滴滴、蘇寧易購等多家公司。其中涉及騰訊系的為13起,涉及阿里系12起,涉及百度系4起,京東系、滴滴系、美團系、蘇寧系各涉及2起,位元組系、微博系各涉及1起。
市監總局表示,隨著反壟斷執法的深入推進,企業經營者集中申報意識不斷提高,主動梳理和報告以前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的經營者集中,並積極配合調查。本次公佈的案件均為過去應當申報而未申報的交易,案件數量多、涉及企業廣泛、交易時間跨度較長。依法處理未依法申報案件,既能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競爭,維護反壟斷法權威,不斷最佳化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競爭環境;又能有效督促企業提升合規意識和能力,推動企業和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來源:網經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