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物立足,以史料為盾,
虎視牂牁,鷹瞵萬峰,解讀歷史。
貴州省赫章縣五人樂舞畫像磚最外側兩人執樂器,右者撫琴,左者前文已分析,疑似演奏豎箜篌。內側兩人為寬袍闊袖的舞者。居中一人,則雙手抱執一“杆”,按今天的一般構圖分析,其佔據舞團C位,應為整個團隊最核心成員,我們姑且稱其為“執杆者”。那執杆者與其執的“杆”之間,有內在或者是必然的聯絡嗎?仔細觀察這根杆,其頂端疑似有一個三角狀矛頭,那它會是一件兵器嗎?儘管漢代宮廷府邸的娛樂活動中,有一種使用兵器稱為“跳丸弄劍”的雜技專案,即表演者用雙手將數球或幾劍連續向著空中快速拋接,但顯然與這根疑似帶有矛頭、酷似武器的杆差距太遠。漢代還有一種雜耍需要使用杆,稱為“旋盤”,即表演者手持長杆,透過手腕轉動的力量,旋轉杆頂的盤或碟,並配合進行舞蹈動作。但畫面中的杆頂無盤無碟,顯然也和“旋盤”無關。此外,“弄劍”和“旋盤”這種雜技性的樂舞儘管也屬漢代百戲,但與畫面中的古琴、箜篌等雅樂的表演,還是存在雅俗差距。那這位不演、不奏、不唱、不跳還一臉儼乎其然,卻又佔據C位的執杆者到底是幹什麼的呢?
河北磁縣茹茹公主墓分佈有約150平方米的彩色壁畫,其中墓道兩側的儀仗隊伍壁畫儲存較好。在隊伍的最前端,也就是墓道最南端,有一組兩人,帶冠著衫,袒露右肩,下著褲褶(zhě),膝部加縛帶,腳穿軟底麻鞋,身材魁梧,神態肅然。其右手執一杆狀物,杆頂端疑似有動物毛皮裝飾。因二人位於儀仗隊伍的前端,有引領隊伍的作用,因此有學者猜測此物為“麾(huī)節”,我們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指揮用的旗幟,今天則一般借指將帥或節度使。茹茹公主是東魏丞相高歡第九子高湛的幼妻,其生活的東魏(534~550年),屬魏晉南北朝時期北朝的割據政權之一。
同樣有引領作用的人物形象,還出現在河南鄧縣學莊村一座南朝宋時期(420~479年)的墓葬,因出土大量的彩色畫像磚,故稱“鄧縣南朝畫像磚墓”。其中一塊五人樂舞畫像磚於墓道封門內發現,磚長38釐米,寬19釐米,厚6釐米,比赫章五人樂舞畫像磚略小。五人左起第一人為長髯老者,打扮頗為怪異,其身著長衫,頭戴尖狀幞(fú,一種頭巾)頭,左手持羽扇,右手執一杆狀物,杆身裝飾有鋸齒狀下垂布條,在隊伍中抬腿向前作引領狀。其後四人皆身穿襦(rú)裙,外罩披絲帛,頭戴小冠,顯然系樂者。從左至右分別為持節、拍腰鼓、擊鐃(náo)和吹排簫。有學者認為整個樂舞以長髯老者為中心,其右手的執杆是一種法器,正在進行的表演則是荊襄地區流行的一種儺戲,但顯然這件“桿狀法器”同樣具有指揮和引領的意圖。
陝西彬縣五代後周朔方軍節度使馮暉(894~952年)的墓中,還發現了執杆者手中的杆沒有經過任何裝飾的情況,就只是一根普通的滑竿。該墓出土文物中,最珍貴的是墓葬甬道兩側數十塊彩繪浮雕磚,刻畫了二十八位樂人的樂舞表演,場面宏大而熱烈。其中東壁男樂身體右傾,西壁女樂身體左傾,且個個體態豐腴,頗有唐代遺風。在西壁女樂中,也包含有類似赫章樂舞畫像中出現的箜篌演奏者。最亮眼的是男樂與女樂的前壁,各繪有一執杆者的壁畫形象。東壁執杆者為一青年粉嫩男子,側身而立,頭戴幞頭,幞腳上翹且札花,非常時尚。身著圓領寬袖長袍,腰繫黑帶,足蹬烏靴。雙手於胸前執一杆,此杆素面,無任何多餘裝飾。西壁執杆者為一中年絡腮男子,同樣頭戴翹腳幞頭,只是幞腳上翹幅度較小。衣著打扮與東壁者相似,同樣於胸前執一素面滑桿。發掘報告將其二人定為“樂隊指揮”,也有學者認為此二人身份類似宋代樂舞的“致辭者”,即表演之前要由手執“竹杆”的樂人首先致辭。但無論是“樂隊指揮”還是“致辭者”,其採用壁畫的形式,與其他二十八位磚浮雕樂人的區別是非常明顯的。
回到赫章五人樂舞畫像磚這位“佔據C位的執杆者”,其儘管沒有像如上列舉的執杆者一樣,單獨出列或站在前端像一個引領者,但猜測大體作用一致,其佔據C位,更像今天一個樂團的指揮,是這塊五人樂舞畫像磚的靈魂所在。其從容自如、氣定神閒的執杆神態,讓整個樂舞表演頗有一些“緩歌縵舞凝絲竹,盡日君王看不足”的感覺。按照今天的慣例,樂手們的目光要彙集在指揮手中那根“指揮棒”,巧合的是,至少左側疑似演奏箜篌這位“魋結束髮”的樂人,是“聚精會神”面向這位指揮的。
最後,關於這塊畫像磚的時代問題,此前定為漢代。但無論是從疑似豎箜篌的出現,還是與其他地區執杆者形象的對比,再或是從這塊畫像磚其餘人物的戴冠形象和整體的畫面觀感,此磚定為漢代似乎偏早,筆者更傾向其時代為魏晉南北朝時期。
撰文:龍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