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五常否決權的由來和作用
文/李華銘
圖/網路
(圖為聯合國總部)
1.問題的回顧
上世紀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行將結束時,為了建立戰後的國際新秩序,以美國為首的對戰勝德、意、日法西斯國家作出重大貢獻的美、蘇、英、中國等幾十個國家在美國舊金山發起創立了一個新的國際組織一一聯合國。當時的中國國民政府派出了包括中共董必武在內的代表團參加了成立大會,並在有關檔案上代表中國政府簽字。
大會通過了聯合國綱領性檔案《聯合國憲章》,
自此中國作為聯合國創始國之一載入史冊。
為了應對新的國際秩序,聯合國成立了其最重要,也最權威的機構一一安全理事會簡稱安理會
按照聯合國成立時的規定,安全理會由聯合國的十五個成員國組成,並決定對結束二戰貢獻最大的美、蘇、英、中四國後又增加法國共五個國家為永久連任的常任理事國,其餘十個國家為非常任理事國,由會員國選舉產生。
2、安理會的作用及大國一致原則
(即五常否決權)
聯合國安理會是聯合國的6大主要機構之一。
安理會的主要任務和責任是負有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使命,它的日常工作的重點是密切關注國際間各個國家或地區間的和平與戰爭之情事,是唯一有權採取單獨或集體行動的聯合國機構。,
安理會有權調查任何引起國際爭端或摩擦的任何情況,並可提出解決這些爭端的方式或辦法。
安理會有權斷定任何威脅和平、破壞和平或侵略等行為的存在,並可提出採取強制措施以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的建議並可以作出這方面的決定,如認為這些措施還不能解決問題,它可以透過採取關於軍事行動去解決這些問題,這些措施包括組建聯合國軍或維和部隊。 上世紀五十年代初的中美朝鮮戰爭,美國就是操縱聯合國,糾結了十七個國家打著聯合國軍的旗號從朝鮮的仁川登陸的,可笑的是有些國家派出的部隊只有一個排。
為了提高安理會的權威和影響力及真正的體現聯合國大多數成員國的意志,聯合國安理會實行了一項重要決定,即安理會實行的一項重大原則:大國一致原則,其核心就是賦於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在討論表決非程式問題時擁有一票否決權,即安理會在表決透過實體問題時,只要一個常任理事國投反對票,那麼該表決的決議就不能透過。
這項原則也可稱為安理會的個別否決原則。
與此相對應的安理會還有一項集體否定原則。
所謂集體否定原則就是安理會在表決非程式問題時,無論五個常任理事是否全部同意與否,只要有七個或七個以上的安理會會員國投票反對,則該決議就不予透過。
個別否定原則與集體否定原則這樣兩個原則最大限度地保證了安理會透過決議的正確性和可行性,為防止或減少戰爭或戰爭行為,保衛世界的安全和和平作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