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煤炭大國,對於礦工來說,遇到礦難並不是一件稀奇的事;但隨著“煤礦安全監察體制”建立後,死亡的人數一年比一年少,成效明顯。
礦工,可以說幹最髒的活,賺最乾淨的錢,每一個礦工的背後,都是一個家庭,誰都想平平安安地下去,平平安安地上來,但由於工作性質的原因,有時也會出現意外。
2010年的一天,湖南邵陽初三的學生嚴青,像往常一樣在學校裡上學,因為即將升高中,功課比較緊,嚴青也非常的努力。
嚴青還有一個妹妹叫嚴靜,小時候母親就與父親離婚,她們姐妹兩跟著父親一起生活,後來父親再婚,雖然繼母不可能像親生母親那樣,但也勉強可以過得去。
嚴青和嚴靜姐妹兩主要是由父親撫養,父親對她們無微不至,儘自己最大的力量,給她們提供最好的生活,既當母親又當父親,這段時間裡,嚴青和嚴靜都覺得非常的幸福。
為了賺錢養家,父親後來去做了礦工,只要一有時間,他就會回來陪伴女兒,發了工資後,也是第一時間寄回,是一個非常稱職的父親。與別人相比,他們家境並不好,但父親已盡了最大的努力。
但這一切,卻被一個訊息打破……
這一天下午,繼母的兒子急匆匆地跑到學校找到了嚴青,跟她說:“爸爸出事了!”
當時嚴青一時沒有反應過來,以為是他在開玩笑。但轉念一想,自己的父親也是他的繼父,誰會拿這種事情開玩笑呢?
嚴青知道這是真的,臉上的笑容逐漸消失了,腦子裡一片空白,父親是她的唯一,感覺天塌了下來。嚴青急忙找班主任請假,而後急匆匆趕回了家。
父親的突然去世,給嚴青和嚴靜的打擊非常大,好好的一個人,說沒就沒了,儘管姐妹倆哭得撕心裂肺,呼喚著爸爸,但還是沒能將父親叫回來……
父親去世後,這個家也“散”了,作為姐姐的嚴青被迫輟學到外面打工賺錢,還在讀小學的妹妹,就暫時由奶奶撫養。
雖然家庭遭遇了不幸,但後面的生活終究還得繼續下去,嚴青和嚴靜也在一天天中長大,慢慢懂事。
偶然間,姐妹聽鄉親們提起過,父親因礦難死亡後,得到了一筆數目不小的賠償金。因為當時事發的時候,嚴青、嚴靜還是未成年,所以這些善後事宜都是大人去處理的,具體的情況他們也不清楚,加上不久後嚴青就輟學打工,沒有經常回家,因此也沒有過問這些事兒,直到聽人多次提起,才引起了姐妹兩的注意。
經過確認後,嚴青和嚴靜姐妹兩可以肯定:父親遇難後,礦上的確給了一筆賠償金。但令她們想不通的是,這麼多年來,為什麼從來沒有聽家人提起過呢?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兩姐妹的遭遇的事,引起了湖南都市《尋情記》欄目組的注意,決定跟著嚴青、嚴靜一探究竟,看能不能幫助他們維護自己的權利,拿到本就屬於她們的東西。
嚴青、嚴靜首先想到了繼母,在她們的印象中,繼母當時有參與處理後事。
兩姐妹和記者來到了繼母的家,之前她們和父親曾在這裡住過,但當到了之後發現門窗緊閉,可以明顯地看到房樑上的蜘蛛網,冷冷清清,可以看出,這裡很長一段時間沒有住人了,因為繼母的手機號經常換,姐妹兩已經很久沒有和繼母聯絡了。
正在旁邊忙碌的鄰居,看著這兩個小女孩有點眼熟,仔細一看,發現是嚴青、嚴靜,便與她們打了招呼,鄰居們都很同情她們姐妹兩的遭遇,幾年不見,她們都已長大,大家都感到欣慰。
嚴青向鄰居打聽繼母的情況,這才得知,繼母搬到邵陽城裡很久了,但具體的地方鄰居也不清楚;最後,姐妹倆繼續到村裡打聽,最終得到了繼母現在使用的手機號碼。
嚴青立即撥通了電話,寒暄過後,嚴青提出要與繼母見個面。電話那頭的繼母也非常地意外,這麼多年來,她也不知道嚴青、嚴靜的情況,馬上就同意了她們的要求,約個時間見面。
雙方見面後,心情都很激動,繼母拉著兩姐妹的手噓寒問暖,隨後幾人就到了繼母的家裡。
繼母搬到城裡,並不是在城裡買房,而是租房子打工為生,可以看出繼母過得並不是很好,當得知嚴青已經結婚並懷孕後,繼母非常的欣慰,幾年不見,兩姐妹的變化都很大。
很快,嚴青與繼母談到了當年那筆補償款的問題。根據繼母的描述,當時出事之後,她也非常傷心,沒有心情參與料理後事,都是礦場的幹部以及丈夫的親戚來處理,而且當時他們並沒有領結婚證,所以她也沒有具體參與到這些事情上,至於賠償金,的確有40萬元,但她只拿了5萬元,剩下的錢在誰的手上,她也不清楚。
這也可以理解,因為繼母並沒有與嚴父正式結婚,嚴家的親人,有權不讓她知道這筆錢的用處,繼母的說法,也得到兩姐妹的認同,因為當時是2010年,40萬足夠買在城裡買一套小房子了,不至於還住在這個擁擠的出租屋裡。
既然的確有40萬元的賠償款,那麼到底在誰的手上呢?嚴青、嚴靜越想越激動,因為這筆錢本來就屬於她們姐妹的,繼母建議可以回去問一下奶奶,當時賠償的時候,應該會有相應的單據。
嚴青、嚴靜和記者,帶著疑問,來到了奶奶家裡。
嚴青詢問奶奶對當年的賠償款是否知情,奶奶也不否認;但奶奶說的金額並不是40萬,而是38萬,這中間相差了兩萬。緊接著,奶奶又說嚴青、嚴靜的繼母拿走了20萬。
40萬和38萬,5萬和20萬,到底奶奶說的是真相,還是繼母說的是真相?
這時嚴青提出想要看一下那份賠償協議,奶奶表示可以,只不過要去找一下。就這樣,奶奶就拿著手電筒,到了二樓的一間屋子,尋找賠償協議。
過了一會後,奶奶走下樓梯,但她沒有找到協議書,只找到了一份存摺。
在存摺上可以明顯地看到,在2010年11月4日,有存入兩筆款項,一筆是20萬,一筆是9萬,合計共29萬,可以肯定,這些錢就是賠償款的其中一部分,但與40萬或者38萬,還是有出入,而且這張存摺目前已銷戶,銷戶的時候還剩下一萬三千多元。
記者詢問嚴青的奶奶,這期間是否有人拿著存摺去銀行取過錢,但奶奶卻稱沒有人去取過,對於存摺已被登出的事,她也不知情!
這就產生了一個疑問,存摺裡面的29萬到底是誰去取呢?
在不斷追問之下,奶奶說道,這些事情都是她的二兒子在操作。因為嚴青的父親去世後,丈夫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嚴父的身後事都是老二在辦理和操作的。
根據奶奶的說法,只有嚴青的二叔才知道情況,為了進一步查清事情的來龍去脈,嚴青、嚴靜決定去二叔家一趟。
因為二叔有在上班,臨行前嚴青先給二叔打了一個電話,詢問他是否在家;從電話中,可以感受到二叔很“熱情”,對於嚴青要去他家裡坐坐,二叔也表示歡迎。
但嚴青卻說道,雖然二叔每次都很熱情,每次去他家的時候,二叔都是等她們快要走的時候才回來,大家也就寒暄一下就走了,並沒有與二叔有過多的交流。
不一會兒,就來到了姐妹兩二叔的家。可以看到,二叔的家算是村裡比較好的,兩層的小樓,內外都有裝修,在附近十分地顯眼。
果然如嚴青說的那樣,當一行人到了二叔家時,他卻“不在家”了,明明剛才打電話的時候說有在家,怎麼到的時候就不在,難道每次都那麼巧合,在這個時間點有急事?
就在嚴青、嚴靜和記者拿著雨傘在等待二叔回來的時候,繼母打來了一個電話,稱找到了嚴父生前的工友,他對這些事情也比較熟悉。
嚴青認為可以從父親生前的工友那裡得到有用的訊息,決定不再等待二叔,先去與父親的工友見面,繼母也在現場。
嚴父生前與這個工友的關係非常地好,出事的時候一起在裡面,只不過嚴父不幸遇難,因為關係好的原因,他對礦場如何處理嚴父的事情比較上心,知道得比較清楚。他可以肯定,這筆錢就是被嚴青的二叔拿走了。
與此同時,嚴父工友還說了一個令大家不知所措的訊息。他說道,這筆錢基本要不回來了,因為被嚴青二嬸打牌輸光了,她二嬸好打牌是出了名的,之前就因為這個原因欠了很多貸款,現在她二叔能生活這麼好,蓋起小樓,肯定是拿了這筆賠償金,貸款還清之後,將剩餘的錢拿來蓋樓。
透過工友的描述,似乎就可以看出,為什麼二叔突然蓋起了小樓,而且內外裝修,表面對姐妹兩很熱情,歡迎她們去家裡做客,但只要人一到就玩“失蹤”,偶爾一次可以理解,但每次都這樣,足可見背後有問題。
聽了工友的描述,嚴青、嚴靜的眼角都溼潤了,沒有想到二叔是這樣一個人,光天化日之下,私吞兩個侄女的賠償金,自己過上了好生活,卻讓她們過苦日子!這麼多年以來,二叔從沒有提過撫卹金的事,姐妹倆也是從別人的口中才得知,當年父親還有一筆鉅額的賠償金。
在記者的幫助下,嚴青在當地的司法部門,找到了當年的調解協議,上面明確寫著嚴父的死屬於工傷,各項賠償加起來共計40萬元,受助人是嚴青、嚴靜姐妹以及他們的爺爺奶奶,與二叔完全沒有任何的關係,二叔的行為,屬於侵吞。
嚴青、嚴靜再次找到了二叔。嚴青表示,事發的時候她們還小不懂事,而且大家都很信任他,所以就把錢交給他保管,現在她們已經長大成人了,希望可以自己保管這筆錢。
得知嚴青一行人的來意後,二叔起初表示這筆錢存了定期還取不出來,但二叔的情緒越來越激動,緊接著又說到這筆錢用來蓋現在他的房子。雖然房子是以他的名字蓋的,但嚴青、嚴靜姐妹倆也可以來住。
嚴青、嚴靜要求拿回這筆錢,但二叔卻表示,現在沒有錢,要錢的話就把這房子賣掉!
在不停地交涉當中,二叔或許是知道自己理虧,稱準備去上班。但是剛才激動的時候,二叔不停地喝酒,而他的工作是幼兒園校車的司機,喝完酒怎麼可以開車呢?大家都知道他準備“開溜”,於是將他堵在門口,不讓走。
或許是鄰居聽到了爭吵的聲音,也同情姐妹兩的遭遇,僵持了一會兒,村幹部以及奶奶也來到了二叔的家。
在村幹部的調解之下,二叔的情緒慢慢穩定了下來,而且奶奶也拿來了一本賬本,詳細記錄著這筆錢的開銷。上面寫著,一共賠償了40萬元,其中葬禮花了11萬,剩下的29萬全部交給嚴青的二叔保管。
冷靜下來的二叔也說道,29萬其中有10萬元拿來買了保險,每一年要交兩萬,一共要交五年,得10年後才能取出,但現在已經是第六年了,這筆錢還得4年後才能取出,二叔拿出了手機,當眾展示了這份保險。
對於這件事,嚴青、嚴靜當時還小根本不知情,而且這份保險是嚴青父親去世後不久就買了;但是二叔表示,這是當年拿著賠償金去存錢的時候,銀行的工作人員介紹的,並不是他主動要買。
這時,二叔也拿出了賬本,稱按照當時的協議,這29萬是有進行分割的。其中11萬給嚴青的爺爺奶奶,11萬是嚴青、嚴靜的撫養費,剩下的7萬元由四個人平分,每個人分1.75萬元。
但與此同時,二叔也算起了“經濟賬”,稱嚴靜這幾年跟隨爺爺奶奶生活期間,生活費基本都是他給的,每次嚴靜找爺爺奶奶要生活費,爺爺奶奶就去找他(二叔)拿,這一來二去,沒有剩下多少了。
但依舊是爭執不下,最後在村支書的協助下,嚴青、嚴靜最後與二叔達成協議,扣除已花的撫養費,剩下的錢全部歸還給嚴青、嚴靜,因為二叔一時拿不出來這筆錢,只能先寫欠條,承諾三年內一次性還清。
自此,這件事才有了一個結尾。
至於這筆錢最後能不能兌現還是一個問題,只是二叔一開始就沒有將這筆錢好好用在兩個侄女的身上,如今兩個侄女都已長大成人,嚴青也已成家,不知二叔是怎麼想的?
本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