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清單 常見古代文化常識集萃
一、官職名
【爵】 爵位、爵號,是古代皇帝對貴戚功臣的封賜。
【丞相】 封建官僚機構中的最高官職,是秉承君主旨意總理全國政務的人。也稱相國,簡稱“相”。
【太師】 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後多為加銜,表示恩寵而無實職。其二,古代又稱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為“東宮三師”,都是太子的老師,太師是太子太師的簡稱,後來逐漸成為虛銜。
【學士】 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是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承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上卿】 周代官制,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大將軍】 先秦、兩漢時將軍的最高稱號。魏晉以後漸成虛銜而無實職。明清兩代於戰爭時才設大將軍官職,後廢除。
【參知政事】 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樞密副使合稱“宰執”。
【軍機大臣】 軍機處是清代輔佐皇帝的政務機構。任職者無定員,一般由親王、大學士、尚書、侍郎或京堂兼任,稱為軍機大臣。軍機大臣少則三四人,多則六七人,被稱為“樞臣”。
【御史】 本為史官,秦以後置御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
【樞密使】 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主要負責接受表奏及向中書門下傳達帝命;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家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
【左徒】 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上大夫】 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侍郎】 初為宮廷近侍。東漢以後成為尚書的屬官。唐代始以侍郎為三省各部長官(尚書)的副職。
【侍中】 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郎中】 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階官員,分掌各司事務。
【參軍】 “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令尹】 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明清時指縣長。
【都尉】 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
【節度使】 唐代開始設立的地方軍政長官,原只設在邊境諸州,後境內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面。
【經略使】 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
【刺史】 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逐漸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
【教頭】 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
【提轄】 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
【縣令】 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里正】 古代的鄉官,即一里之長。
二、禮儀
【犧牲】 古代祭祀用的牲畜,色純為“犧”,體全為“牲”。
【三牲】 一指古代用於祭祀的牛、羊、豬,後來也稱雞、魚、豬為三牲。一指夏、商、週三代所用犧牲的總稱。
【太牢、少牢】 古代帝王祭祀時,牛、羊、豕(shǐ,豬)三牲全備為“太牢”。古代祭祀所用犧牲,行祭前需先飼養於牢,故這類犧牲稱為牢。又根據犧牲搭配的種類不同而有太牢、少牢之分。少牢只有羊、豕,沒有牛。由於祭祀者和祭祀物件不同,所用犧牲的規格也有所區別。
【家祭】 古人在家廟內祭祀祖先或家族守護神的禮儀。唐代即有專人制訂家祭禮儀,相沿施行。如《示兒》:“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
【朝儀】 古代帝王臨朝的典禮。按規定:天子面向南,群臣面向北。
【朝聘】 古代賓禮之一。為諸侯定期朝見天子的禮制。諸侯朝見天子有三種形式:每年派大夫朝見天子稱為“小聘”,每隔三年派卿朝見天子為“大聘”,每隔五年親自朝見天子為“朝”。
【揖讓】 一指古代賓主相見的禮節。一指讓位於賢,即讓位於比自己更賢能的人。
【長揖】 古代一種相見禮,拱手高舉,自上而下。
【拱】 古代一種相見禮,兩手在胸前相合表示敬意。
【頓首】 古時一種拜禮,為“九拜”之一,俗稱叩頭。行禮時,頭碰地即起。因其頭接觸地面時間短暫,故稱頓首。通常用於下對上及平輩間的敬禮,如官僚間的拜迎、拜送,民間的拜賀、拜望、拜別等。
【稽首】 古代的拜禮,為“九拜”之一。行禮時,施禮者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拱手於地,頭也緩緩至於地。頭至地須停留一段時間,手在膝前,頭在手後。這是九拜中最隆重的拜禮,常為臣子拜見君王時所用。後來,子拜父,拜天拜神,新婚夫婦拜天地父母,拜祖,拜廟,拜師,拜墓等,也都用此大禮。
【跪】 兩膝著地,挺直身子,臀不沾腳跟,以示莊重。如《唐雎不辱使命》:“秦王色撓,長跪而謝之。”
【坐】 古代席地而坐,坐時兩膝著地,臀部貼於腳跟。為了表示對人尊重,坐法頗有講究:“虛坐盡後,食坐盡前。”“盡後”是儘量讓身體坐後一點,以表謙恭;“盡前”是儘量把身體往前挪,以免飲食汙染座席而對人不敬。
【座次】 古時官場座次尊卑有別,十分嚴格。官高為尊居上位,官低為卑處下位。秦漢尚右,以右為尊,“左遷”即表示貶官。如《琵琶行並序》:“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古代建築通常是堂室結構,前堂後室。在堂上舉行的禮節活動是南向為尊。皇帝聚會群臣,他的座位一定是坐北向南的。因此,古人常把稱王稱帝叫作“南面”,稱臣叫作“北面”。室東西長而南北窄,因此室內最尊的座次是坐西面東,其次是坐北面南,再次是坐南面北,最卑是坐東面西。如《鴻門宴》中有這樣幾句:“項王、項伯東向坐;亞父南向坐……沛公北向坐;張良西向侍。”項王座次最尊,張良座次最卑。
【冠禮】 古代男子成年時(二十歲)加冠的禮節。冠禮在宗廟中進行,由父親主持,並由指定的貴賓給行冠禮的青年加冠三次,先後加緇布冠、皮弁、爵弁,分別表示擁有治人、為國出力、參加祭祀的權利。加冠後,由貴賓向冠者宣讀祝詞,並給他起一個與俊士德行相當的美“字”,使他成為受人尊敬的貴族成員。男子二十歲行冠禮,但體未及壯,還比較年少,所以後世將二十歲稱作“弱冠”。
【祖道】 古代為出行者祭祀路神和設宴送行的禮儀。
【齋戒】 古代祭祀或進行重大活動前,事先要沐浴、更衣、獨居,戒其嗜慾,以示心地誠敬,這些活動叫“齋戒”。
【虛左】 古代乘車是以左邊的位子為尊的,空著左邊的位置以待賓客稱“虛左”,表示對賓客的尊敬。
【再拜】 先後拜兩次,表示禮節之隆重。舊時書信末尾也常用“再拜”,以表示敬意。
【死】 古人對“死”有許多諱稱,主要的有:①“天子死曰崩,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庶人曰死”。②父母之死稱見背、孤露、棄養等。③一般人的死稱亡故、長眠、過世、謝世、壽終、殞命、捐生、就木、溘逝、老、故、逝、終等。
三、教育科舉
【察舉】 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拔人才,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如《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東漢避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
【孝廉】 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
【科舉】 從隋朝開始,各朝科舉考試科目都在不斷變化,隋文帝時僅有策問,隋煬帝時開考十科。唐朝考試科目很多,常設科目主要有明經(經義)、進士、明法(法律)、明字(文字)、明算(算學)等。到明朝只設進士一科。清襲明制,但也開過特製(特別科),如博學鴻詞科、翻譯科等。
【童生試】 明清兩代取得生員(秀才)資格的考試,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官辦的府、州、縣學學習。科舉時代,還沒考取秀才的讀書人,不論年紀大小,都稱為“童生”。如《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讀書,準備考秀才。
【鄉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釋出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元。
【會試】 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考中者均稱貢士,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 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 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
【八股文】 明清科舉考試製度所規定的一種文體。這種文體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規定由破題、承題、起講、入手、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八個部分組成,每一部分的句數、句型也都有嚴格的限定。“破題”規定兩句,說破題目意義;“承題”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題”加以說明;“起講”概括全文,是議論的開始;“入手”引入文章主體;從“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為重心。在正式議論的這四個段落中,每段都有兩股相互排比對偶的文字,共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題目,出自“四書五經”;八股文的內容,不許超出“四書五經”的範圍。
【序】 殷商時代學校的名稱。
【庠】 周代學校的名稱。古人常以庠序稱學校。如《齊桓晉文之事》:“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義。”
先秦學校分為兩大類:國學和鄉學。國學為天子或諸侯所設,包括太學和小學兩種。太學、小學的教學內容都是以“六藝”(禮、樂、射、御、書、數)為主,小學尤以書、數為主。鄉學與國學相對而言,泛指地方所設的學院。
【稷下學宮】 戰國時期齊國的高等學府,因設於都城臨淄稷下而得名。當時的儒、法、墨、道、陰陽等各學派都彙集於此,他們興學論戰、評論時政和傳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師都曾來此講學。
【太學】 中國封建時代的教育行政機構和最高學府。魏晉至明清或設太學,或設國子學(監),或兩者同時設立,名稱不一,制度也有變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貴族子弟的最高學府,就學的生員皆稱太學生、國子生。
【書院】 唐宋至明清出現的一種獨立的教育機構,是私人或官府所設的聚徒講授、研究學問的場所。宋代著名的四大書院是江西廬山的白鹿洞書院、湖南長沙的嶽麓書院、河南商丘的應天府書院和湖南衡陽的石鼓書院(一說為河南登封的嵩陽書院)。明代無錫有東林書院,東林人士被稱為“東林黨”。
【學官】 古代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的統稱。如祭酒、博士、助教、提學、學政、教授和教習、教諭等。
【祭酒】 古代主管國子監或太學的教育行政長官。戰國時荀子曾三任稷下學宮的祭酒,相當於當代的大學校長。唐代的韓愈、明代的崔銑都曾任過國子監祭酒。
【博士】 古為官名,現為學位名稱。秦漢時是掌管書籍文典、通曉史事的官職,後成為學術上專通一經或精通一藝、從事教授生徒的官職。如《送東陽馬生序》:“有司業、博士為之師。”
【司業】 學官名。為國子監或太學副長官,相當於如今的副校長,協助祭酒主管教務訓導之職。
【學政】 學官名。“提督學政”的簡稱,是由朝廷委派到各省主持院試,並督察各地學官的官員。學政一般由翰林院或進士出身的京官擔任。如《促織》:“又囑學使俾入邑庠。”學使即學政的別稱。
四、天文曆法
【干支】 天干地支的合稱。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相配,組成六十個基本單位,古人以此作為年、月、日、時的序號,叫“干支紀法”。
【紀年法】 我國古代紀年法主要有四種。
①王公即位年次紀年法。以王公在位年數來紀年。如《曹劌論戰》:“十年春,齊師伐我。”這裡的“十年”指魯莊公十年。
②年號紀年法。漢武帝起開始有年號。此後每個皇帝即位都要改元,並以年號紀年。如《岳陽樓記》“慶曆四年春”,《琵琶行》“元和十年”等。
③干支紀年法。如《赤壁賦》:“壬戌之秋,七月既望。”近世還常用干支紀年來表示重大歷史事件,如“甲午戰爭”“戊戌變法”“庚子賠款”“辛丑條約”“辛亥革命”。
④年號干支兼用法。紀年時皇帝年號置前,干支列後。如《揚州慢》“淳熙丙申”中,“淳熙”為南宋孝宗趙昚(shèn)的年號,“丙申”是干支紀年。
【紀月法】 我國古代紀月法主要有三種。
①序數紀月法。如《記承天寺夜遊》:“元豐六年十月十二日夜。”
②地支紀月法。古人常以十二地支配稱十二個月,每個地支前要加上特定的“建”字。如庾信《<哀江南賦>序》:“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大盜移國,金陵瓦解。”“建亥”即農曆十月。
③時節紀月法。如《古詩十九首》:“孟冬寒氣至,北風何慘慄。”“孟冬”代農曆十月。
【紀日法】 我國古代紀日法主要有四種。
①序數紀日法。如《項脊軒志》:“三五之夜,明月半牆。”“三五”指農曆十五日。
②干支紀日法。如《石鐘山記》:“元豐七年六月丁丑。”“六月丁丑”指農曆六月九日。
③月相紀日法。指用“朔、朏(fěi)、望、既望、晦”等表示月相的特稱來紀日。每月第一天叫朔,每月初三叫朏,月中叫望(一般是十五日,有時是十六日或十七日),望後這一天叫既望,每月最後一天叫晦。如《赤壁賦》:“壬戌之秋,七月既望。”
④干支月相兼用法。干支置前,月相列後。如《登泰山記》:“戊申晦,五鼓,與子潁坐日觀亭,待日出。”
【紀時法】 我國古代紀時法主要有兩種。
①天色紀時法。古人最初根據天色的變化將一晝夜劃分為十二個時辰,它們的名稱是: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昃、晡時、日入、黃昏、人定。
②地支紀時法。以十二地支來表示一晝夜十二時辰的變化。
古代天色紀時、地支紀時與現代紀時的對應關係表
天色紀時 |
地支紀時 |
現代紀時 |
夜半 |
子 |
23~1點 |
雞鳴 |
醜 |
1~3點 |
平旦 |
寅 |
3~5點 |
日出 |
卯 |
5~7點 |
食時 |
辰 |
7~9點 |
隅中 |
巳 |
9~11點 |
日中 |
午 |
11~13點 |
日昃 |
未 |
13~15點 |
晡時 |
申 |
15~17點 |
日入 |
酉 |
17~19點 |
黃昏 |
戌 |
19~21點 |
人定 |
亥 |
21~23點 |
天色紀時與地支紀時是古代詩文中常見的兩種紀時方法。如《孔雀東南飛並序》:“雞鳴入機織,夜夜不得息。”“奄奄黃昏後,寂寂人定初。”《芙蓉樓送辛漸》:“寒雨連江夜入吳,平明送客楚山孤。”平明是平旦的別稱。
【五更】 我國古代把夜晚分成五個時段,每到一更,巡夜的人便打梆子或敲鑼鼓報時,所以叫作五更、五鼓,或稱五夜。如《孔雀東南飛並序》:“仰頭相向鳴,夜夜達五更。”
五更與現今時間比較表
夜間時辰 |
五 夜 |
五 更 |
時 間 |
黃昏 |
甲夜 |
一更 |
19~21點 |
人定 |
乙夜 |
二更 |
21~23點 |
夜半 |
丙夜 |
三更 |
23~1點 |
雞鳴 |
丁夜 |
四更 |
1~3點 |
平旦 |
戊夜 |
五更 |
3~5點 |
【四時】 指春夏秋冬四季。農曆以正月、二月、三月為春季,分別稱作孟春、仲春、季春;以四月、五月、六月為夏季,分別稱作孟夏、仲夏、季夏;秋季、冬季以此類推。如《醉翁亭記》:“風霜高潔,水落而石出者,山間之四時也。”
【社日】 古代祭祀土地神的節日,一般在立春、立秋後第五個戊日。如《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鴉社鼓。”社鼓,指社日祭祀土地神的鼓聲。
五、地理名詞
【西河】 秦、晉之間的一段黃河,古稱“西河”。如《過秦論》:“於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江東】 因長江在安徽境內向東北方向斜流,而以此段江為標準確定東西和左右。所指區域有大小之分,“江東”可指南京一帶,也可指安徽蕪湖以下的長江下游南岸地區,即今蘇南、浙江及皖南部分地區。
【江左】 即江東。古人在地理上以東為左,以西為右。
【江表】 長江以南地區。
【江南】 長江以南的總稱,所指區域因時而異。如白居易詞雲:“江南好,風景舊曾諳。”王安石詩云:“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
【淮左】 淮水東面。如《揚州慢》:“淮左名都,竹西佳處。”揚州在淮水東面。
【山東】 顧名思義,在山的東面。但需注意的是,因“山東”之“山”,可指崤山、華山、太行山、泰山等不同的山,所以“山東”所指地域不盡相同。下面是以崤山為標準的“山東”。如《鴻門宴》:“沛公居山東時,貪於財貨。”《過秦論》:“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
【關東】 古代指函谷關或潼關以東地區,近代指山海關以東的東北地區。
【關西】 指函谷關或潼關以西地區。
【關中】 所指範圍不一,古人習慣上將函谷關以西地區稱為關中。如《鴻門宴》:“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過秦論》:“始皇之心,自以為關中之固。”
【西域】 漢以來對玉門關、陽關以西地區的總稱。
【朔漠】 指北方的沙漠,也可單稱“朔”,泛指北方。如《木蘭詩》:“朔氣傳金柝,寒光照鐵衣。”“朔氣”指北方的寒氣。
【百越】 又作百粵、諸越。古代越族居住在桂、浙、閩、粵等地,每個部落都有名稱,統稱“百越”。古文中常泛指南方地區。如《過秦論》:“南取百越之地。”
【五嶽】 五大名山的總稱,即東嶽泰山、西嶽華山、中嶽嵩山、北嶽恆山、南嶽衡山。如《夢遊天姥吟留別》:“勢拔五嶽掩赤城。”
【京畿】 國都及其附近的地區。
【三輔】 西漢時本指治理京畿地區的三位官員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後指這三位官員管轄的地區。隋唐以後簡稱“輔”。
【三秦】 指潼關以西的關中地區。項羽滅秦後曾將此地封給秦軍的三位降將,故得名。如《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城闕輔三秦,風煙望五津。”
【三都】 東漢的三都指東都洛陽、西都長安、南都宛(今河南南陽)。唐代的三都指東都洛陽、北都晉陽(今山西太原)和京都長安。
【兩都】 漢代指長安、洛陽。又叫“兩京”。
【中國】 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稱。但從春秋戰國至宋元明清,多用來泛指中原地區。
【中華】 上古時期華夏族主要建都於自認為是四方之中的黃河流域一帶,故稱這一帶地區為“中華”,後常用來泛指中原地區。今已成為中國的別稱。
【九州】 相傳我國上古時期劃分的九個行政區域,州名的一般說法為: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後成為中國的別稱。如《示兒》:“死去元知萬事空,但悲不見九州同。”
【赤縣神州】 古人把中國稱作“赤縣神州”。
【中原】 又稱中土、中州。狹義的中原指今河南省一帶,廣義的中原指黃河中下游地區或整個黃河流域。如《示兒》:“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中原”指整個黃河流域。
【海內】 古代傳說我國疆土四面環海,故稱國境之內為海內。如《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海內存知己,天涯若比鄰。”
【四海】 參見“海內”條。指天下、全國。如《過秦論》:“有席捲天下,包舉宇內,囊括四海之意。”《阿房宮賦》:“六王畢,四海一。”
【六合】 天地四方。如《過秦論》:“然後以六合為家,崤函為宮。”
【八荒】 四面八方遙遠的地方,指“天下”。如《過秦論》:“有……囊括四海之意,併吞八荒之心。”
【國】 漢代諸侯王的封域,也是行政區。國的區域略大於郡,所以“郡國”連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