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陸軍編制
陸軍部隊分為諸兵種合成軍團(兵團)和獨立的軍種部隊(分隊)。
集團軍群是美軍在戰時才設立的合成軍團,平時不設這一級部隊。戰時設立的數量根據戰區作戰任務、作戰範圍而定。美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曾組建過3個集團軍群,在歐洲作戰的第12集團軍群編有4個集團軍。集團軍是美軍實施戰役作戰的基本軍團,其編制不固定,通常轄3個軍、9至15個師以及戰鬥支援和勤務支援部隊。
軍是美軍陸軍中負有戰鬥、支援、後勤保障職責的最大獨立單位,無固定編制,其編成根據戰時作戰任務及可能使用的兵力而定。目前有軍司令部5個,其中海外2個,美國本土3個。美軍在1979年至1986年間對軍的編制進行了改革,改編後的軍稱 “86年軍”,大大提高了現代條件下的作戰能力。
師是美軍陸軍諸兵種合成軍隊的基本戰術兵團,具有獨立作戰能力和持續作戰能力。美軍陸軍編有機械化步兵師、裝甲師、空降師和輕型步兵師等。
2.空軍編制
美國空軍最高行政領導機構是空軍部,最高軍事指揮機構是空軍參謀部。目前,空軍部直屬的一級司令部有8個,即空軍器材司令部、空軍作戰司令部、空軍機動司令部、空軍特種作戰司令部、空軍教育與訓練司令部、空軍航天司令部、太平洋空軍司令部和歐洲空軍司令部。除空軍器材司令部和特種作戰司令部外,各司令部以下都編有航空隊:空軍機動司令部轄第1、8、9和12航空隊,空軍教育與訓練司令部轄第 2和19航空隊,空軍航天司令部轄第14和20航空隊,空軍機動司令部轄第15、第21航空隊,太平洋空軍司令部轄第5、7、11和13航空隊,歐洲空軍司令部轄第3、16和17航空隊,總計17個航空隊,其中第1航空隊全部由空軍國民警衛隊編成。不編航空隊的兩個司令部,前者下轄負責研究、發展、試驗和後勤工作的中心和處,後者直接轄聯隊。
美空軍主要由戰略部隊、戰術部隊、航天部隊和特種作戰部隊4部分組成,編制序列為航空隊、聯隊、大隊和中隊4級,共編有14個航空隊、45個航空聯隊和128箇中隊,主要裝備有6394架飛機(其中作戰飛機3267架,運輸機1158 架)、洲際導彈580枚(其中民兵3型導彈530枚,MX導彈50枚)。
航空隊是空軍實現戰區戰略、遂行戰役作戰任務的基本軍團,分別歸屬各大司令部領導和指揮,通常用於支援陸軍集團軍作戰,沒有固定編制,現編各航空隊除第1航空隊轄3個防空區外,均直轄聯隊,數量少者2個,多者10個(第8和第19航空隊)。典型的航空隊除了編有2~8個聯隊外,還編有偵察機和空中控制聯隊或大隊。美空軍共編有航空隊14個,即太平洋空軍司令部下轄的4個航空隊(駐日本橫田的第5航空隊、駐韓國烏山的第7航空隊、駐阿拉斯加埃爾門多夫的第11航空隊和駐關島安德森的第13航空隊)、歐洲美國空軍司令部下轄的2個航空隊(駐英國米爾登霍爾的第3航空隊和駐義大利阿維亞諾的第16航空隊)、空中作戰司令部下轄的4個航空隊(駐佛羅里達州廷德爾的第1航空隊、駐路易斯安那州巴克斯代爾的第8航空隊、駐南卡羅來納州肖奧的第9航空隊和駐亞利桑那州戴維斯-蒙山的第12航空隊)、空中機動司令部下轄的 2個航空隊(駐加利福尼亞州特拉維斯的第15航空隊和駐新澤西州麥圭爾的第21航空隊)和空軍航天司令部下轄的2個航空隊(駐懷俄明州沃倫的第20航空隊和駐加利福尼亞州范登堡的第14航空隊)。
聯隊是美空軍的基本戰術單位,下轄若干中隊,通常支援陸軍師一級作戰。聯隊擁有比較健全的行政管理機構和戰鬥與後勤支援系統。典型的航空聯隊通常編有作戰大隊、支援大隊和後勤大隊各1個。現有聯隊分為導彈、空間、轟炸機、戰鬥機、空運、空中機動、特種作戰、訓練、基地、空中加油等聯隊。美空軍共編有45個聯隊,其中包括11個戰略轟炸機聯隊、10個運輸機聯隊和24個戰鬥機聯隊。大隊是介於聯隊和中隊之間的一級指揮、管理機構,中隊是空軍的基本建制單位,通常由2~3個飛行編隊編成。中隊一般由11~24架飛機編成。
3.海軍編制
海軍由水面艦艇部隊、海軍潛艇部隊、海軍航空兵、軍事運輸部隊和海軍軍區部隊組成。海軍陸戰隊是美軍實施海外作戰的諸兵種合成部隊,有獨立的組織系統。
艦艇部隊是海軍作戰力量的主體,通常按艦種和任務兩種形式編組。按艦種編組一般為固定編組,實施行政管理、訓練及保障,現設大隊和中隊兩級;按任務編組通常是為執行作戰任務、戰術訓練和執行某項特定任務而組成的混合艦隊,分為作戰艦隊、特混艦隊、特混大隊、特混小隊和特混支隊五級。作戰艦隊是海軍戰略軍團,美海軍現有5個作戰艦隊。
美海軍航空兵按隸屬關係分為艦隊航空兵和陸戰隊航空兵。艦隊航空兵通常分聯隊、中隊、分遣隊三級;陸戰隊航空兵編有聯隊、大隊和中隊。目前陸戰隊有3個航空兵聯隊。
海軍陸戰隊是諸兵種合成部隊。目前編有3個陸戰師,第1師轄3個步兵團(10個營),第2師轄3個步兵團(8個營),第3師轄2個步兵團(6個營)。戰時陸戰隊地面部隊通常與陸戰隊航空兵部隊編成陸戰兩棲部隊,作為艦隊的登陸突擊力量。
4.統帥機構與作戰指揮系統編制
美軍統帥機構由總統、國家安全委員會、國防部以及所屬的參謀長聯席會議和陸、海、空三軍種總部組成。根據美國憲法,三軍的最高統帥是美國總統。
國家安全委員會是美國國家安全問題的最高決策機構,直屬總統領導。它由總統(委員會主席)、副總統、國務卿、國防部長、財政部長等人組成,由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主持日常工作。該委員會包括高階研究小組、危機處理小組、核查小組、副部長委員會、防務計劃審議委員會、情報委員會等決策諮詢機構。美國中央情報局直屬國家安全委員會領導,並在世界各地建立了龐大的間諜網。
國防部是軍隊最高軍事行政機構,下轄武裝部隊政策委員會、國防部長辦公廳、參謀長聯席會議和陸、海、空三軍種總部。武裝部隊政策委員會是國防部在政策方面的諮詢機構,由國防部長、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各軍部 參謀長聯席會議是總統、國家安全委員會、國防部長的軍事諮詢和作戰指揮機構,由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陸軍參謀長、海軍作戰部長、空軍參謀長和海軍陸戰隊司令組成。參謀長聯席會議的軍事執行機構是聯合參謀部,其編制人員中陸、海、空三軍各佔約 1/3,編有人力與人事部、作戰部、後勤部、計劃與政策部、指揮與通訊等機構。
三軍種總部是本軍種最高行政領導機關,負責本軍種的行政管理、部隊建設、戰略訓練、兵役動員、武器裝備研製與採購以及後勤保障。三軍種部長為文職官員,由總統提名,經參議院同意後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