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愛未成年人
1、家庭保護是未成年人保護的基礎
基本內容:
①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扶養、教育、監護的職責;
②尊重未成年子女的受教育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③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他們進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動;
④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子女;
⑤不得歧視女性未成年人和殘疾未成年人。
2、學校保護的基本內容
①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促進未成年人的全面發展;
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權,不得隨意開除未成年學生;
④保護未成年學生在學校活動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3、社會保護包括對未成年人的社會文化保護、身體健康保護、勞動保護、自由權和精神權的保護等方面
基本內容:
①保護未成年人智力成果權、榮譽權、隱私權等合法權益;
②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③公共場所對未成年人優惠開放;
④營業性網咖、舞廳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
⑤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傳播淫穢、暴力、兇殺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等。
4、司法保護要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門等依法履行職責,對未成年人實施專門保護措施
基本內容:
①未成年人案件不得公開審理;
②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③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繼承權、受撫養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