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兩山輪戰中我軍組織了15支偵察大隊輪流參戰,起因是越軍特工隊潛入我方境內炸爛辛柏林雷達:
1984年7月4日晚11時許,越軍821特工團406營7連一個排從1134高地西側山埡口潛入我境,於5日拂曉進至白石巖山洞潛伏。
5日,越軍對白石巖地區的各個陣地進行了一晝夜的抵近觀察。6日0點30分左右,越軍除了留一個小組在山洞擔任警戒和接應任務外,其餘人員編成四個小組秘密接近目標區域。分別以一個組襲擊我邊防17團160迫擊炮陣地和122團9連3排陣地,另以兩個組從左右兩翼襲擊辛柏林雷達站。
2時30分,越軍同時打響,10分鐘後結束戰鬥。越軍以亡1人,負傷10人的代價造成我軍亡9人、負傷40人,損壞雷達一部、160迫擊炮一門,報廢汽車兩輛。越軍完成偷襲後,各襲擊小組沿原出擊路線撤回山洞,對傷亡人員稍作處理之後,於6時前沿原滲透路線撤出境外。
需要指出的是,越軍傷亡11人並非我軍所致,而是協同不夠造成的誤傷和距離目標太近的自傷。實際上我軍以為是遭受炮擊,當時沒有開一槍還擊,而且我們的傷亡很多是後來追擊中觸雷所致。
這一事件讓高層震怒,鄧小平發話了:既然他們可以過來,為什麼我們不能過去?
為了保障老山主戰場翼側和邊境安全,打擊越軍特工的囂張氣焰,把緊張空氣引向敵境,一聲令下,1984年7月20日至22日短短三天內,我軍就組建了1、2、3、4偵察大隊開赴前線,開始了長達五年的老山地區對越偵察作戰。
二、
師父出手,徒兒自然吃不消。要知道越軍特工隊的軍官和骨幹大都是當年咱們昆明步校桂林步校偵察專業教出來的。
我們看一個數據吧:在“兩山輪戰”中,我軍共俘虜越軍122人,其中偵察兵伏擊捕俘越軍人數達到91名。我軍自身被俘6人。
敵我被俘人數比例為20:1.
不過實際上我們偵察兵俘虜的越軍人數是114名,但只交得出來91名戰俘,另有23名俘虜在中途被擊斃了。
我們來看看具體資料:
第1偵察大隊(1984.7.21-1985.5.27):俘敵3名(因敵追擊,無法帶回,途中擊斃2名)
第2偵察大隊(1984.7.21-1985.5.25):俘敵16名(中途擊斃8名)
第3偵察大隊(1984.7.22-1985.5.28):俘敵7名(中途擊斃4名)
第4偵察大隊(1984.7.22-1985.5.28):俘敵8名(中途擊斃6名)
第5偵察大隊(1984.7.20-1985.5.26):俘敵6名(中途擊斃3名)
第6偵察大隊(1985.3.26-1986.5.28):俘敵3名
第7偵察大隊(1985.3.25-1986.5.28):俘敵5名
第8偵察大隊(1985.9.29-1986.10.16):俘敵3名
第9偵察大隊(1985.9.26-1986.10.18):俘敵5名
第10偵察大隊(1985.9.24-1986.10.12):俘敵7名
第11偵察大隊(1986.9.25-1987.12.17):俘敵12名
第12偵察大隊(1986.9.26-1987.12.18):俘敵7名
第13偵察大隊(1987.12.4-1989.1.18):俘敵13名
第14偵察大隊(1987.12.5-1989.1.19):俘敵7名(越軍7名;另有間諜1名;武裝民兵2名),
第15偵察大隊(1987.12.6-1989.1.20):俘敵12名
三、
朋友們看到這裡,難免心中犯疑:咱們不是世界上戰俘管理做得最好的嗎?怎麼把抓到的俘虜中途擊斃了?
這裡有些具體的原因:
第一種是捕俘過程中俘虜受傷,返回途中傷重而亡。我們乾脆統計為擊斃,這也算是戰果。
第二種是俘虜在押解回我方境內時趁機逃跑被擊斃的。某偵察連就遇上這倒黴事,好不容易越境捕俘抓到兩個,其中一個路上死了,另外一箇中途逃跑被擊斃。像俘虜中途逃跑被擊斃,偵察兵回去還要檢討的。
第三種是俘虜不老實,拒不配合。如有俘虜坐在地上不肯走而被擊斃的。
第一種和第二種情況大家容易理解,那麼第三種情況該不該擊斃俘虜呢?
筆者不是學法律的,但是在《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第三公約)查到下面的內容:
第六章 紀 律
第 四十二 條 對戰俘,尤其對脫逃或企圖脫逃之戰俘,使用武器,應屬最後之手段,並應每次先予以適合於當時情況之警告。
也就是說,對戰俘脫逃和企圖脫逃是可以使用武器的,只是要求“先予以適合於當時情況之警告”。
難怪當年抓獲的越軍俘虜拒不配合時,咱們偵察兵還要詢問警告一下再開槍,而不是直接擊斃。當然身處敵後,留給俘虜考慮的時間不會很多,長則五秒,短則三秒,點頭(嘴裡塞了毛巾的)服從就活,搖頭拒絕就死。
一般來說,如果抓了兩個俘虜,一個不聽話被擊斃後,另外一個就非常配合了。
大家也許注意到了,從1985年3月組建的第二批輪戰偵察大隊(第6偵察大隊)開始,再也沒有出現中途擊斃俘虜的現象了,因為汲取了教訓,不聽話的乾脆抬回來:
因為抓到活的俘虜和半路上打死差別太大了,抓到活俘虜肯定立功受獎,連隊集體功有了,個人立功保送軍校提幹多好啊,打死可太不划算了。
不過筆者作為退伍老兵,對之前中途擊斃俘虜的作法是非常贊同的,這說明指揮員把己方人員的安危放在第一位的,而不是非要勉強帶活俘虜回去。要知道一個不怕死地俘虜萬一在回撤路上鬧出點動靜,很可能讓偵察兵吃很大的虧,畢竟偵察兵是在敵方境內。
最後,筆者要給稽核大佬們說一下,這是原創作品但肯定不涉密,文章中的資料現在都是公開可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