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一個新聞,我承認,看完之後吃了個檸檬,嘴裡酸溜溜的......
英國一位叫理查德的男子,在2012年時和朋友雷格一起,帶著探測器在澤西島的一處田地裡,發現了61枚銀幣和銅幣。然後他們直接僱傭了一個挖掘隊,用4天時間挖出了總共7萬枚古錢幣。
在英國挖出寶藏要上交國家嗎?沒錯,根據英國1996年制定的《寶藏法》,任何出土的物品不論材質,都屬於“寶藏”之列,最終應該歸屬於當地博物館或大英博物館。
但裡面還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博物館必須要按市場價,給予文物發現者或土地所有者獎勵。
據新聞報道這些古幣有2000多年曆史,那應該是羅馬時代的珍貴文物。而古幣出土之後,英國王室、澤西島政府與兩位發現者爭論不休,也許是因為歸屬權問題,也許是因為獎勵金額的爭議,三方經過了長達九年的談判。
在前不久,三方終於談攏,兩名男子答應將文物全部上交,他們也因此獲得了420萬英鎊(約合3600萬人民幣)的獎勵。
這種新聞在國外一抓一大把,隨便來舉幾個例子:
兩年前,斯洛伐克一對夫婦在野外遊玩,碰到一隻野豬在土地裡亂刨,然後竟刨出來滿滿兩袋銀幣,裡面還有兩枚亮閃閃的金幣。這些錢幣都是15世紀左右的第納爾銀幣,足有1600多枚,兩夫婦隨後全部上交給國家博物館。
沒必要私藏,因為他們獲得了與這些古幣100%等值的獎金,足有640萬歐元,也就是4600多萬人民幣!
2015年,美國佛羅里達州的一個尋寶獵人團隊,查閱資料,發現了一個300多年前西班牙皇家船隊沉沒的線索。他們果斷購買大量探測、潛水、打撈的裝置,最後撈出350枚金幣,價值450萬美元。
這樣的打撈只要獲得政府授權就是合法的,由美國一家珠寶公司贊助,事後按比例分成就行了。
中國收藏界最熟悉的應該就是這位老兄了,他叫麥克·哈徹,英國人,是一位狂熱的尋寶者,專門針對中國寶藏下手。他1970年就成了一個打撈公司,撈出一艘明代沉船,獲利數百萬美元。
1984年,他又找到乾隆年間的中國沉船“哥德馬爾森號”,撈出幾十萬件瓷器和幾十公斤重的金錠,獲利數千萬美元。中國文物局還特地派了馮先銘、耿寶昌兩位專家帶著3萬美元前去搶購,結果竟然一件都沒買到。
最瘋狂的一次是1999年,他的團隊打撈出了轟動國內外的“泰興號”,光出水的瓷器就達到100萬件。結果這傢伙為了奇貨可居,竟砸掉了65萬件,然後把剩下的瓷器、金銀錠、銅器等文物搞了個世界巡迴展覽拍賣,在那個年代獲利就約合3~4億人民幣,還好愛國華人搶救回一批。這次事件也直接逼得中國水下考古事業快速發展。
國外之所以“尋寶熱”不斷,是因為尋寶獵人是個正規職業,只要獲得合法的手續,賺錢後照章納稅,就沒有任何問題。BBC甚至製作過一個紀錄片叫《尋寶獵人 The Treasure Hunters 2014》,等同於鼓勵人們去尋寶。
而我們國家大家都知道,所有出土文物都歸屬於國家,很多人不明白為何要這樣做。其實,主要是考慮文物保護的嚴峻問題。
中國可謂遍地寶藏,像陝西、山西、河南等地,只要風水好的地方那就是古墓扎堆,可大多數都已經被挖到千瘡百孔。古錢幣窖藏更是遍佈全國,一次性挖出幾百斤甚至十幾噸都是正常現象。
然而在現代商業炒作的影響下,“古董等於值錢”的概念深入人心,國內外的文物走私販子更是渾水摸魚,攛掇國內的利益燻心者去盜墓、盜寶等,文物犯罪屢禁不止。近幾十年來,數十萬座古墓被盜,數千萬甚至上億件文物流失國外或流落民間,古錢幣那更是天文數字,數也數不清。
在嚴峻的現實面前,多少珍貴的歷史資訊隨著盜掘猖狂而消失,打擊文物犯罪自然人人有責。因此國家嚴格限制收藏市場的流通範圍,只要涉及出土文物,那基本沒戲。
不過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再也不像以前那樣,一個村子喊一句“想要富去挖墓,一夜變成萬元戶”,為了錢啥事都敢幹。如今大眾的文化和經濟水平都上來了,普通人老老實實搞個收藏,但受到的限制確實太多,打擊文物犯罪很多情況下會“誤傷”普通收藏愛好者。
因此國家文物局等六部門,最近出臺《關於加強民間收藏文物管理 促進文物市場有序發展的意見》,對於保護民間收藏者的權益具有重大的鼓勵意義。文物局鼓勵各省文博機構,以後多給民間收藏提供公益性鑑定,涉及一些精品古玩的引導、流通、拍賣以及對商家的扶持,更是會促進民間收藏迎來進一步的爆發。
所以說,我們也不用嫉妒國外怎麼樣,對於民間收藏的逐步開放,國家是抱著肯定態度的。只要手上有精品,前提不是當下挖出來的,那麼以後就會獲得更大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