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復旦大學現代人類學實驗室圍繞曹姓家族開展了一系列DNA研究,認為曹操的Y染色體應該屬於O2-M268單倍型,並提出透過DNA的分析可以判斷西高穴2號墓的墓主人身份。本文考察了O2-M268單倍型在東亞人群中的分佈,發現它並非曹操或曹氏家族所獨有。有關曹操的Y染色體可能是O2-M268單倍型的結論對於進一步確認西高穴2號墓的屬性意義有限。本文還對所謂“曹鼎牙齒”DNA研究所依據的材料和論證過程進行了討論,認為有關研究在很多方面脫離歷史學和考古學背景,其研究的正當性及結論的可靠性都很難讓人信服。目前看來,DNA方法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曹操墓的真偽之爭。
2009年,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組織發掘的河南安陽西高穴村2號大墓(以下簡稱西2墓)被有關方面認定為魏武帝曹操的陵墓。但是,社會各界對於“曹操墓”真偽的爭論從其被認定之初就一直沒有停歇過。值得注意的是,圍繞相關問題進行論戰的各方不僅有媒體、公眾等非專業群體,也有資深的考古學家和歷史學家。這表明,曹操墓的真偽之爭並非一場充滿娛樂色彩的鬧劇,而是值得認真對待的學術公案。
檢閱前人有關此問題的討論,大致包括了墓葬形制、出土文物、遺骸年齡等方面。當然,要解決曹操墓的真偽問題,墓主人本身無疑是關鍵所在。如果能證明西2墓中所出男性頭骨就是曹操本人,則可使所有爭論劃上句號。或許是基於這種考慮,復旦大學現代人類學實驗室開展了一系列頗有創新性的工作,試圖從現代曹姓家族的DNA入手,並結合古代曹操家族成員的DNA分析,找到屬於曹操獨有的染色體單倍型,進而提取並分析西2墓男性頭骨的染色體單倍型,並最終確認其身份。
DNA是遺傳資訊的載體,是主要由碳、氫、氧、磷等元素組成的生物大分子。DNA在生物體死亡後就會發生降解,但這種降解是一個緩慢的過程。研究表明,考古出土的人和動物骨骼中仍然儲存著尚未完全降解的DNA片段。分析古代個體和群體的DNA序列,可以探討個體屬性、人類起源、人群遷徙、族群關係以及社會屬性等考古學問題。如果從1985年Pääbo對埃及木乃伊DNA的提取和克隆算起,DNA方法應用於考古研究已經有近30年時間。這30年,也是分子生物學飛速發展的時期,新的技術手段不斷湧現。迄今,人們已經嘗試從考古遺骸中提取並測序了線粒體DNA、Y染色體DNA及其它核基因組DNA。研究物件也從歷史時期的先民擴充套件到早已在晚更新世滅絕的尼安德特人。儘管在古DNA的研究歷史中出現過汙染的問題,但隨著人們汙染防範意識的增強,已經發展了多種排除汙染的手段,最終使古DNA研究得到了廣泛的認可。
然而,任何方法都有其侷限性,不應該過分誇大一種方法的適用範圍,去試圖解決它不能解決的問題。俗話說:“隔行如隔山”,這在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今天表現得更加突出。隨著現代科學的日益精細化和專門化,不同學科發展出一套只有專業人士才能看懂的術語,使學科間的對話變得越來越困難。對於大多出身於文科的考古工作者來說,要理解分子人類學方法尤為不易。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考古學者面對高科技手段時話語權的喪失,因為科學研究所運用的歸納、演繹等方法,及在推導結論時所遵循的邏輯性總是相一致的。充分的交流和對話應該能夠增進學科間的相互信任。有鑑於此,本文將回顧近年來圍繞曹姓家族所開展的有關DNA研究,提出幾點不同看法。
2 現代曹姓家族O2-M268單倍型有關問題
有關現代曹姓家族DNA的研究分別以中文和英文發表於國內外不同期刊,但內容基本一致。根據這兩篇文章(為行文方便,以下統稱文一)的報道,研究者對79個曹姓家族的280個男性和其他姓氏的446個男性進行了外周血採集,對他們Y染色體上的DNA進行擴增、測序和單倍型分析。結果顯示“單倍型O2-M268是唯一在宣稱是曹操後裔的眾多家族裡頻率顯著升高的單倍型”。因此,文一得出結論,認為O2-M268這種單倍型“極可能是曹操的Y染色體單倍型”。
由於Y染色體非重組區相對嚴格的父系遺傳特性,其在法醫學、親子鑑定和群體遺傳學等領域已經得到廣泛的應用。不同地區的人群,由於長期的隔離,基因組的特定位點就會產生不同的變異。一條染色體或線粒體DNA上的這些變異的排列組合稱為單倍型(Haplotype)。具有共同祖先的相似的一組單倍型構成單倍群(Haplogroup)。在人類Y染色體上,已經劃分出了A-T共20個單倍群。研究表明,這些單倍群具有一定的地域分佈特徵,其中的O類群是東亞人群主要的單倍群。文一所言O2-M268即是O類群中的一種單倍型。
從遺傳學的角度來看,透過曹操後人的Y染色體單倍型去上溯曹操的Y染色體單倍型,理論上並沒有什麼不妥,但是研究者在確定曹操後代時所使用的譜諜材料卻可能是有問題的。對此,已經有魏晉史學者提出了質疑。退一步說,即使O2-M268這種單倍型確屬曹操的Y染色體單倍型,這一線索對於判斷西2墓的墓主人身份所起的作用仍然非常有限。不妨假設曹操的單倍型就是O2-M268,如果提取並分析西2墓中男性頭骨中的Y染色體DNA,結果不外乎兩種可能:1)不屬於O2-M268單倍型;2)屬於O2-M268單倍型。對於第一種情況,將得出墓主人不是曹操的結論;而如果是第二種情況,卻並不能因此認定墓主人就是曹操。因為O2-M268並非曹操或曹氏家族所獨有,而是分佈於不同的民族、姓氏和家族中,比如史姓。根據Yan等人的報道,O2-M268在中國漢族中的分佈機率大約為5%。這意味著,在整個漢族群體中,存在著大量攜帶這種單倍型的個體,而且這些人中只有很小一部分姓曹,大部分都是別姓。考慮到漢族群體的總量龐大,有理由推測即使在漢代攜帶O2-M268的人也不在少數,而且絕不限於曹操家族。所以,從邏輯上講,即便西2墓男性的Y染色體單倍型是O2-M268,他仍然不一定是曹操,也不一定姓曹。
當然,分析這個問題時不能完全拋卻考古學和歷史學背景。西2墓出土的大量文物顯示墓主人應該是魏晉時期與曹操關係密切之人或曹操本人。從這個意義上講,縮小墓主人的人選範圍是有可能的。那麼,如果候選的墓主人數量有限,再加上O2-M268的證據,是否就足以確定墓主人真實身份呢?筆者以為仍然是很困難的,因為還是無法排除其它可能。比如,有學者指出西2墓更有可能是曹操之孫曹奐之墓。如果這一假設成立,試問能透過O2-M268來區分曹奐和曹操嗎?答案是不能,因為無論曹操是什麼單倍型,曹奐都會是跟他的祖父一樣的單倍型。
3“曹鼎”牙齒DNA研究有關問題
繼現代曹姓家族Y染色體單倍型研究之後,復旦大學研究團隊又對所謂“曹操的叔祖父曹鼎”的牙齒進行了DNA提取和單倍型分析,並聲稱曹鼎也是O2-M268單倍型。如此以來,曹操的後人及其“叔祖父”都是O2-M268單倍型,則曹操無疑也是這種單倍型。這樣的推理表面上看似乎環環相扣,但筆者在考察了有關文字資訊後卻發現實際上疑點重重。
3.1 研究材料“元寶坑一號墓牙齒”出土背景不明
在這篇關於曹鼎牙齒的文章中(以下簡稱文二),作者們提到所分析的牙齒來自安徽亳州曹氏宗族墓地之元寶坑一號墓(以下簡稱元1墓)。但是,根據元1墓發掘報告的描述,該墓在發掘前已經遭到嚴重破壞,殉葬品幾乎被盜光,“墓內文物零亂,多混雜在填土中”,並沒有提到有任何人骨或牙齒出土。那麼,這顆牙齒究竟從何而來呢?在另一篇相關的文章中,有一段文字描述了獲取樣本的經過:
在筆者2010年3月前往亳州曹氏宗族墓地考察時,巧遇當時參與發掘元I墓的考古人員,據他回憶說曾在元I墓中發現過牙齒,並放一信封中,但由於當時知識所限,沒有把牙齒當作文物入庫,故牙齒可能在雜物堆中。得知這一訊息,我們立即前往亳州博物館,經庫房人員精心查詢,最終找到了那個信封和其中的牙齒,並經當時組織發掘的前館長李燦先生確認屬元I墓。
眾所周知,牙齒是考古學非常重視的研究材料。著名的元謀人其實也就只是幾顆牙齒。在發掘中出土了牙齒無疑是重要的發現,縱然是上世紀七十年代,也沒有理由忽視之。考古領隊都經過專業培訓,不可能不知道牙齒的重要性;如果沒有疑問,不會不將其發表在報告中。這是很難用“限於知識所限”來解釋的。發現了牙齒卻沒有寫入報告,甚至都“沒有當作文物入庫”,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無論如何,鑑於該墓被嚴重盜掘,且發掘時並沒有發現人骨,幾十年後從“雜物堆”中找到的一顆牙齒,出土位置也不清楚,很難說它究竟是墓主人的還是後世從填土中混入的(它甚至有可能是盜墓者的)。總之,目前缺乏充分的證據表明牙齒的主人究竟是誰。在這種情況下,不加批判地認定這就是墓主人的牙齒,而完全不考慮其它可能,顯然有失學術研究應有的嚴謹。將這樣的問題材料拿來做研究,並試圖解決重大學術問題,無異於在鬆軟的沙灘上建造大廈。
3.2 元寶坑一號墓的墓主身份需進一步判別
由於缺乏可靠的證據,原發掘報告並沒有明確判別墓主人的身份,而是僅憑出土字磚的刻文推測可能為“會稽曹君”。之後,田昌五和殷滌非兩位先生曾就該墓主人的身份問題進行過激烈討論,田文認為“很可能是曹胤”,殷文則斷言“非曹褒莫屬”。但無論如何,都沒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元1墓的墓主人是曹鼎。那麼,復旦大學諸君是如何認定元1墓的主人為曹鼎的呢?原文中有這麼一段話:“YBK I was suggested to be the tomb of Cao Cao’s granduncle,Cao Ding”,意思是說“元1墓被認為是曹操叔祖父曹鼎的墓”。到底是什麼人這樣認為呢?後面給出的參考文獻是《從牙齒磨損度推斷安徽亳州元寶坑一號墓墓主身份》 (以下簡稱文三),該文作者中的李輝先生同時也是文二的共同作者。儘管歷史學家們在元1墓墓主人身份問題上尚無定論,但文三另闢蹊徑,透過對元1墓牙齒的磨損程度來判斷墓主人年齡為50或55歲以上,進而結合歷史文獻,認為最有可能是曹鼎。
然而,筆者在考察了文三的推理過程後卻發現,其立論依據存在著相當多的不確定性。如文章在論及曹鼎年齡時說:“曹鼎具體生卒年月如何,目前尚無記載,但有記載稱曹操有一叔父活了58歲,極有可能便是曹鼎。”一個人的生卒年月都不知道,怎麼能判斷年齡呢?後面認為跟曹休有關,因為曹鼎是“曹休的爺爺”,分析說:“如果當時曹休的母親真的已經很‘老’,估計曹休父親死時也不年輕,那麼曹鼎就可能更老了。這樣推測,這位‘高齡’墓主就最有可能是曹鼎。”這裡短短几句話,連續使用“如果”、“估計”、“可能”等語氣副詞,表明作者對這種推導並沒有多大把握。那麼,由這些並不確定的證據推出的結論“墓主人是曹鼎”也就仍然只能是一種“可能”了。當然,作者們在最後也指出“但究竟是不是曹鼎,尚需要進一步的證據。”可是,這樣一個有待證實的結論,為什麼到了英文文章中卻沒有了“可能”,而變成一種既定的事實了呢?
這裡有必要說明“suggest”這個詞的涵義。在英語論文寫作中,“suggest”通常用來闡述由證據和推理所得出的結論,基本上傳達的是一種肯定的意味。可以說,文二的作者使用“suggest”來翻譯文三相關的結論並不準確,因為它遮蔽了原文結論的不確定性。這樣的表述使得不知內情的英語讀者完全看不出中國學界在墓主人身份問題上有什麼不同的意見,也不可能想到這一點。而且,文二從頭至尾並沒有隻言片語提到墓主人身份的不確定性。很顯然,作者們就是把曹鼎當作墓主人來對待的。這也是開展研究的前提,因為牙齒的主人必須是明確的,不能有任何“可能”的成分,否則所有的分析結果都將失去意義。可是不管怎樣,元1墓的墓主人身份的不確定性是一個不爭的事實,文二作者應該對此有深刻的認識,而不能一廂情願地把他當作“曹鼎”來對待。
3.3 曹鼎與曹操的關係有待考證
文二在介紹樣本時明確指出牙齒屬於“曹操的叔祖父曹鼎”(Cao Cao’s granduncle)。那麼,曹鼎果真是曹操的“叔祖父”嗎?其實,史學界對曹鼎的身份並無定論,而是存有不同看法。一說是“中長侍曹騰之弟”,也就是曹操的叔祖父;一說是“太祖從弟曹洪的伯父”,卻成了曹操的叔父。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有可能是史籍記載有誤,也不排除確實有兩個曹鼎。但無論如何,作者們都應該向讀者說明曹鼎身份的不確定性,可是我們卻沒有看到。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李淑元和李輝作為作者的文三中言之鑿鑿曹鼎是曹操的叔父,而到了同樣有李輝作為共同作者的文二中,曹鼎卻又堂而皇之地變成了曹操的叔祖父。讀者不禁要問:同一作者發表於中文和英文期刊上的文章,為何對同一事件的認識前後不一?中國人一向注重長幼之分,這樣把輩分弄錯的事恐怕不好用疏忽或筆誤來解釋。即便是有了新的認識,也應該對以前的認識進行某種檢討吧?作者們在如此關鍵問題上的輕率態度實在是匪夷所思。
其實,不管曹鼎是叔祖父或叔父,都很難說與曹操有血緣關係。根據《三國志·武帝紀》中的記載:“桓帝世,曹騰為中常侍大長秋,封費亭侯。養子嵩嗣,官至太尉,莫能審其出生本末。嵩生太祖。”既然曹操父親曹嵩的身世未知,曹操與其叔祖父或叔父是否有血緣關係又如何能說得清呢?
3.4 古代DNA的分析尚需排除汙染
古代DNA研究常有激動人心的發現,但也容易引起質疑,其中很敏感的一個問題是要排除外源DNA的汙染。有別於現代樣本,古代樣本往往經歷了複雜的埋藏過程,在發掘過程中和發掘後也難免被現代人觸控,這些都可能將外源DNA引入所分析的物件。事實上,從取樣、純化、擴增到測序的每一個步驟都可能發生汙染。為了在古DNA研究中控制和識別汙染,人們已經發展了一套比較成熟的方法,包括設定空白對照、重複性檢驗及在公共資料庫中進行相似性檢索(系統發育分析)等。其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如果做得不好都很難排除汙染。一個並不久遠的例子是河南西峽恐龍蛋化石的DNA研究。1995年,北京大學的研究者們聲稱從約7-8千萬年前的恐龍蛋化石中提取到了DNA片段,引起了公眾的極大興趣和學界的廣泛關注。可是很不幸,這些片段不久後就被不同的研究者分別獨立認定為來自真菌和高等植物等外源DNA,而根本不可能來自恐龍。究其原因,就是由於沒有進行嚴格的系統發育分析。
對於古DNA研究來說,牙齒是相對理想的材料,但也不能因此就忽視汙染問題。“曹鼎”牙齒畢竟來自考古發掘出土,如果其年代確切,也屬古代DNA研究範疇。由於該牙齒在發掘時並沒有採取什麼防汙染措施,為各種汙染的發生提供了條件。儘管文二的研究者們也提到他們的實驗操作嚴格遵守古代DNA研究的標準(“Our ancient DNA experimental operations are strictly controlled by following all the criteria for ancient DNA studies”),但“實驗操作”再嚴密也不能保證擴增出來的序列就沒有汙染,只有對結果進行規範的檢驗才能確定有否汙染。然而,無論是在英文版的文二還是另一篇內容與之相近的中文版文章中,我們都沒有看到相關的檢驗,也沒有看到對古DNA可靠性的討論。嚴格地講,我們沒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這就是古代的DNA。由於復旦大學此前開展了大量現代曹姓DNA研究,存在樣本交叉汙染的可能性,更有必要對結果進行充分的可靠性檢驗。
近年來複旦大學研究團隊圍繞曹氏家族DNA開展的相關研究進行了回顧,討論了這些研究中存在的諸多問題。分析表明,有關曹操的Y染色體可能是O2-M268單倍型的結論對於進一步確認西2墓的屬性意義有限,即它可能會否定曹操墓,卻不可能認定曹操墓。而所謂“曹鼎牙齒”的DNA研究更是在很多方面脫離歷史學和考古學的研究背景,加之缺乏古DNA可靠性方面的討論,其研究的正當性及結論的可靠性都很難讓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