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陽和張庭這個著名的微商公司,已經存在很多年了,陶虹一直是該公司的股東,直到幾個月前才退股。林志玲則是該公司產品TST的代言人。這兩口子,一眼傳銷。負面新聞不是一天兩天了,我記得光是她家面膜爛臉這事就上了幾次熱搜吧,到現在才查處,理解理解,畢竟納稅大戶嘛。看過不少明星跟這兩人打得火熱,明道、陶虹,嗅覺靈敏,一早撤資了。
只查他倆那怎麼夠?還有為他們站臺的那些明星,一個也不能跑。他們倆割韭菜都割了多少年了。對於他們涉嫌傳銷我是一百個相信的,別看他們是明星,還有一眾的明星為他們站臺,但傳銷的本質是沒變的。那就是龐氏騙局,也叫金字塔騙局,先來的人賺後來的人錢。(不是非得投資才叫傳銷,這種化妝品本質上跟傳銷區別不大)。
簡單點說就是編造一個發財的路子,但是發財之前你得先買一定數量的產品,然後你拉來多少人就給多少的提成,如果拉的人頭多還能做更高級別的位置。對於化妝品這種東西,並不是一次性消耗品,每個人不需要太多,但是加上可以賺錢這個誘惑,什麼寶媽,大學生等等不少都入套了。我就有一個大學同學上了這個當,買了一堆產品,用也用不完,拉人頭賺錢也基本不可能。
本質上就是騙一波衝動消費的錢,然後利用貪婪的心理拉更多的人下水。最後只有張庭夫婦和他們的朋友把錢賺了。最噁心的是他們拉一幫明星下場,還有讓一批演員演什麼喜提寶馬的戲碼,賺這種髒錢理應罪有應得。那些攫取天價片酬,開了各種公司,已經化身為資本一分子的明星,還要打著“維護名譽權”的幌子,動輒發律師函,禁止普通人對他們的任何抨擊與非議。所以,為什麼任何腰纏萬貫的明星,一旦翻車倒黴,廣大網友都是一片歡天喜地,興高采烈,甚至紛紛去一哄而上,“落井下石”?說白了就是這個緣故:積怨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