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顯”字用作動詞有表現、顯揚的意思。所謂“顯比”,就是對人親善友好要表現出來。對於的友善,如果不懂得表達,自認為內心是親善友好的就夠了,是完全錯誤的。一方面不懂得表達,別人怎樣感受你的友愛,而友好親善是相互的,這種相互之間的感情是需要透過交流才是形成並保持下去的。再者,如果連表示友善的形式都不願意去做,又怎麼讓別人相信內心深處的真實感情是友善的呢?
“王用三驅,失前禽”,古代帝王狩獵,肯定不可能和我們這些老百姓一樣單槍匹馬就去了。一般情況下,都是帝王居中與左右兩方共同形成三面圍攏的形式,驅趕著動物在帝王的前方奔跑,便於帝王射獵。至於前方奔逃掉的自然也就隨它去了,這就是“王用三驅,失前禽”的意思。這也算是一種友善的表現吧。《十一家注孫子·軍爭篇》中有“圍其三面,開其一角,示以生路,使不堅戰”一句話,意思就是打仗時包圍了敵人,應該只圍其三面,留下一面,以向敵顯示一條生路,使他不殊死戰鬥。所表達的意思與本爻爻辭中“王用三驅,失前禽”是比較相似的。
帝王在狩獵中的這種表現,反映出其對待獵物仁慈,對於狩獵物件尚且如此寬厚,對待自己的子民們呢?定不會做出什麼殺雞取卵、涸澤而漁、趕盡殺絕的事的。百姓們對於這樣的領導者自然也不會時時心存戒備。最終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吉”。